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张双鹏先生、孙冬喆女士、王宾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乐嘉锦先生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张双鹏先生、孙冬喆女士、王宾先生、乐嘉锦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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