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
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事务所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开展全面、客观的评估。经核查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事务所相关资质合规有
效,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事务所每年都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
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中审众环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
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
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云松,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萍,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哲,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中审众环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审众环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
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80
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
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事务所能满足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且其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职,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
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续聘
三、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中审众环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
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中审众环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同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预审意见等与公
司及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
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审众环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
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
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保持、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
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
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围与标准,确保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重大专业问题、疑难审计事项时能够
及时开展专业咨询。对于正式咨询事项,要求以标准化咨询情况表的形式完整记
录咨询过程、问题要点、分析意见及结论等内容,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要素、格
式规范作出具体要求。通过推动项目组与被咨询专业人员的双向充分沟通,确保
双方就咨询事项达成一致专业意见。
中审众环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咨询团队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
专业技术咨询团队负责人,乃至更高层级专业委员会。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
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
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
层次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的逐级复核以及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复核,不同
复核环节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层层把控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程序执行到位、
审计证据充分适当。
中审众环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
任。中审众环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
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
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通过上述多维度监控,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
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中审众环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
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众环事务所在为本公司提
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未识别出质量管理方面的缺陷。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事务所在审计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安
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对公司商业秘密、财务数据、未公开信息等保密事项作出具
体约定。中审众环事务所内部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
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
虑了对公司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保护,严格执行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
档管理等相关要求。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生信息泄露等情
况。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准
与工作效率,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