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122 号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3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L10122号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常友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常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
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鉴证报告 第1页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
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常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常友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常友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常友科技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鉴证报告 第2页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2025〕10 号)、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
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常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6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8.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9,990,400.00
元,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324,234.85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666,165.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
第 ZL10008 号)。
(二) 2025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340.06 万元,累计获得的现金
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 17.72 万元,扣除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4,944.28 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
专项报告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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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区分账户存储,专户专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尧塘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尧塘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
于存放、管理和使用“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风电高性
能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及保
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
使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 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专项报告 第2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风电高性能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建项目、轻量化复合材料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良湖路东侧、紫东公寓北侧地块”变更为“东至创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华城路、
地点变更情况
西至复兴路、北至瑞华科技南围墙的地块”,将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金坛)由原“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金坛大道 92 号”变更为“东至创盛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西围墙、南至华城路、西至复兴路、北至瑞华科技南围墙的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投入及置换情况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581,517.88 元置换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81,517.88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金管理情况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2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组合存款,未到期余额为 2,116.95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