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所”)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50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天健会所 2025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29.8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26.0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47 亿元。
天健会所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数量为 756 家,审计收费
总额为 7.35 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涉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数量为 578 家。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3 日、2025 年 7 月 4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一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所严格按
照既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
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成员也具有承担本次审计业
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
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本
次审计工作。
天健会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多个维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
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在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对
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
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所对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
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天健会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
相关意见和建议,避免工作中出现不合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