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6-024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健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关于变更项
目质量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事项
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宋军和刘群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
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因此委派弋守川接替刘群作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宋军和弋守川。
弋守川先生,2007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2 年 5 月开始在天健
执业,以前年度曾担任公司签字会计师多年,对本公司业务熟悉且经验丰富。弋
守川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
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
处分。
二、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事项
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沈维华作为公司
复核人。由于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因此委派黄志恒接替沈维华作为项目质量复
核人。
黄志恒先生,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
复核人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