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
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魏晓雁、高峰、贾建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魏晓雁担任。3 名独立董事
拥有财务内控、能源电力等相关专业资质及能力,分别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其简历如下:
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审计局副局长、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现任中路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
审计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审计系主任,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涉及审计与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在《经济研究》、《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内外
高质量期刊发表十多篇学术论文。2023-2024 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2023
年度校师德标兵,2022 年度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上海市教委记功。
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安徽光明电力设备公司总经理、宿州煤矸石发电
厂厂长、宿州明丽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华东电力监管局安徽办工作,现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电力协会法定代表人、执行副会长、秘书长,
安徽省电力科学技术协会副会长。
于华能集团、电监会、能源局等机构。现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二)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七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四)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九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五)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六)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七)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十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
三、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认真听取了公
司经营层关于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审计总体策略的汇报,就年报编制重点关注事项、年度审计具体计划、审计方法等
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与讨论。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中需注意的
重大事项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同时督促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确保年度审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审计委员会就
《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已按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无重大遗漏,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所”)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客
观评估,认为中兴华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
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此次聘任中兴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一般缺陷,未对公司造成实质性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
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第五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制度修订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相应职权。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不存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及临时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2026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进一步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内控长效机制,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