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对 2025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计入
本 期
权益
证 证 期 末
会计 期初 本期公允 的累 会计
券 证券代 券 最初投资成 购 本期出售金 报告期损 账
计量 账面 价值变动 计公 核算 资金来源
品 码 简 本 买 额 益 面
模式 价值 损益 允价 科目
种 称 金 价
值变
额 值
动
境 因客户债
交 易
内 步 公 允 务重组导
外 002251 步 692,643.84 价 值 357,144.48 0 0 1,313,137.28 243,507.60 0.00 致的应收
股 高 计量 账款以股
产
票 抵债
合计 692,643.84 -- 357,144.48 0 0 1,313,137.28 243,507.60 0.00 -- --
二、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取得的证券系公司催收应收账款,客户公司重整计划安排的债务转
股权,该证券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须提交至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三、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
行证券投资相关的资产管理,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投资的转让与回收、重大事项报告
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事项均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
部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以严控投资风险。上述证券投资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影响,风险可控。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