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3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浙江天平”)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3 日成立,2016 年 12 月 27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 567 号北城天地商务中心 9 幢 10 层
首席合伙人 丁天方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9 人
注册会计师 137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 298 人
类别及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业务总收入 10880.01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7903.29 万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254.34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含 A、B 股)
计情况 主要行业 制造业
审计收费 613 万元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食品制造业
是否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586.54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浙江天平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执业人员最近三年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 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警示函
及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前述事项不影响浙江天平继续承接或执
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证券服务业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从业经历
务从业年限
项目合伙人、 覃振碧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2012 年成为 13 年
拟签字注册 注册会计师。2018 年 2 月起在浙江天平
会计师 执业,现任浙江天平合伙人。执业期间
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三板申报审计、挂牌
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8 月开始在浙
项目质量控
洪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天平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 10 年
制复核人
司审计报告、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2 年起从事
拟签字注册
葛德颖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工作。近三 8年
会计师
年签署过 2 家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覃振碧先生近三年收到1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和1次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书面警示自律监管措
施,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等情况。
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覃振碧 管局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德颖及质控负责人洪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覃振碧、签字注册会
计师葛德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伟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
独立性的要求》等规定要求的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对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
职能力的判断,公司拟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计费用持平。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浙江天平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情况: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聘任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