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1 名外部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
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主任委员肖建峰先生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重要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税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月14 日 2025 年度第
一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
月 26 日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次意见前, 董事
次会议
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的情况;
计意见,明确了公司 2024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关于收入确认、存货余额准确性
的关键审计事项。
审 计 委 员 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
月 25 日
次会议 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 计 委 员 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关于拟注
月5日
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予以审议批准。
审 计 委 员
会 2025 年度
月15 日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次会议
审 计 委 员
会 2025 年度
月20 日 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次会议
审 计 委 员
会 2025 年度 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讨论。
月10 日
第七次会议
日 第八次会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
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天健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严格遵
守职业道德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谨慎,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全流程、持
续性的严格监督与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评估,以确保审计过程的规范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
(二)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事规则》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作用,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有效地开展了
各项工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履行了监督检查职
能,年报期间切实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三)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勤勉尽责,认真审核,服务质量较好。沟通方面,天健派
出的审计人员能较为准确地向审计委员会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
委员们与审计人员的沟通渠道畅通,内容完整。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全流程、
持续性的严格监督与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评估,建议公司续聘天健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计划的可行性,同
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且对内部审计的相关工作提出指
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运用其专业优势,对内控审计机构测试期间遇到的问题与年审机构进行
详细的沟通,对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这些意见取得了各方的认同。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经年审会计师审计后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是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各
项财务报告均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导致无
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情况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七)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
由于天健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完善的沟通监督机制,审计委员
会能较为全面的掌握公司年度内发生的所有重大事项,也能提前参与到问题的讨论
与解决过程中。为此,能够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相关的
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大
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八)承接监事会职能情况
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合理承接监事会职能,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原监事会涉及的对公司财务活动、内
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监督职责。
(九)承接监事会职能情况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需发生的正常交易,定价原
则公允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监督及审核职责。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在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
规定,继续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克服
行业竞争压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肖建峰、冉斌、张勇、罗建忠、李小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