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初余额 报告期新 报告期偿还 期末余额 截至年
控股股东或
(2025 年 1 增占用金 总金额 (2025 年 报披露 预计偿还 预计偿还金 预计偿还时间
其他关联方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名称
月 1 日) 额(2025 年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日余额 方式 额(万元) (月份)
(万元) 度)(万元) 度)(万元) (万元) (万元)
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
制人卢先
锋控制的 代偿关联方借
宁波先锋 款
弘业投资
控股有限
公司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 当日,公司与宁波柏之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之舟”)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作为债
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权人,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债权)及质押权等所有权利以等值于公司承担的代偿金额(小写:21,063,593.65
元,大写:贰仟壹佰零陆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伍分)全部转让给柏之舟,柏之舟应于协议生效当日付清
全部价款。当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未造成实质影响,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
不适用
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