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众环专字(2026)010098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2025 年度财
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09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
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先锋新材同意为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
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年末,该预计负债余额仍为 5,550.00 万元。2025 年度,先锋新材关联担保责任终结,先锋
新材转回了与之对应的预计负债 5,550.00 万元。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属于上年审计报告的
保留事项,由于先锋新材本年未向我们提供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也未对上年财务报表进行
更正,我们无法判断上年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是否已经解决,以及对比较财务报表
和本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Australia Pty Ltd 和 CURTAIN WONDERLAND PTY.LTD(以下统称“KRS 公司”)的应收账
款余额为 3,795.65 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206.48 万元。2025 年度,先锋新材已全
部收回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 KRS 公司的应收账款 3,795.65 万元,并转回了与之对应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206.4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 KRS 公
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4,907.96 万元,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273.37 万元,截至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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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日,上述应收账款均已逾期。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方 KRS 公司偿债能力提供适当、充
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 KRS 公司的应收账
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本年转回的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对比较财务报表和本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先锋新材及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证监立案字 0222025012 号、证监立案字 0222025013
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号)。因先锋新材及卢先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先锋新材及卢先锋立案调查。截至审
计报告日,先锋新材及卢先锋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要性,由于先锋新材是以营利为目的实体,我
们采用其 2025 年度合并营业收入金额 22,015.24 万元为基准,按 0.8%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
务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76.00 万元(取整),重要性水平的确认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影响
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先锋新材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
的影响金额。
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
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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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
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由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
分所述的事项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未影响退市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续经
营等重要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故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
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
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四、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本期未消除,本期我们继续对相关事项发表了非标
意见。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先锋新材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
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潇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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