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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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环境和社会”之“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的“3、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情况”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 2026 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构成如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8 万元/年。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及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3)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
职位领取相应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4)除上述情况外,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如有)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固定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
分之五十。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新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
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款项(如有)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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