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6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基于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
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
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
注册会计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
费总额为人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
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世明,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2012 年开始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
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田维山,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2024 年度审计)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胡蕴,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上海证监 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郝世明 2023-3-2 行政监管措施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业
局 人员,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当
和进一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上海
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业
中国证监 人员,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所
郝世明 2025-1-3 行政处罚
会 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故
采取没收业务收入,罚款,责令改
正的行政处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
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主要基于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
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天数和每个工作人天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
对其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将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