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5:41: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6-01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期 货 期 权 业 包括但不限于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商品品
 务交易品种 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CNY70,000.00
          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CNY200,000.00
          合约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外 汇 业 务 交 其他: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
 易品种       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USD100,000(或等值人民币)
          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USD200,000.00
          合约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
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
营为基础。但业务操作仍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风险控
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近年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降低
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拟利用期货、期权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规避价格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
平和行业竞争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
以投机、套利为目的。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单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
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客户及其相关方为对
冲价格风险而支付的套期保值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1)交易工具:使用期货、期权、衍生品等方式进行套期保值。
 (2)交易品种: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
相关的原材料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交易方式包括期货、场内
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等。
 (3)交易场所:公司开展期货和场内期权业务的交易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上
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公司通过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
务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进行
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交易业务。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为了有效规
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
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 20 亿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0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该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
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以下业务: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等。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与具备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交易场所包括场内和场外。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公司开展原材料商品期货及期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如下: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
险,造成交易损失。
  (2) 流动性风险:期货及期权投资面临流动性风险,由于离交割月越近
的合约交易量越少,面临近期月份仓位较重时实施平仓交易的满足性风险。此外,
不合理的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 资金风险:期货及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
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
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4)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
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价格波动风险控制措施: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场内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
货交易所交易的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多晶硅、碳酸锂、铜、铝、锡、白银等
商品期货品种。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将只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
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开展,不会与前述金
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2) 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按照合同及库存材料周期作为开仓合
约依据,同时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方案,合规操作,及时申请套保头寸,做好仓
位管理,控制好持仓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 资金风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
用保证金。公司将在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业务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
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 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有关套期保值业
务的管理制度要求,不断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强化内部业务监管、
审批及授权机制,组织业务关联岗位衔接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及提升业务能力,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
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 技术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
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和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
期货和期权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
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
充分利用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和期权端损益对冲现货端价格波动、汇
率波动、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
能力。公司针对有关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
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及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期权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
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其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
内部控制风险以及技术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期权
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阿特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