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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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报告期任职期间为
独立董事已于2026年1月23日任期届满离任),就公司2025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年在任独立董事高波、陈佳俊、黄卫宁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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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高波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
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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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黄卫宁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
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黄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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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陈佳俊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
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在以下就具体事宜进行详细解释:
经自查,本人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签字):陈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