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 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6-023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一)。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
要》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一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领取津贴情况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
案》
《关于注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议
案》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一);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61008(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
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常兴华、陈晓雪
联系电话:0592-6307553
联系传真:0592-2517008
电子邮箱:YLZ@ylzinfo.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 502 室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008
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
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备注:
弃权。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结束。
附件二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