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湖南恒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