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26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和《关
于 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度
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55,062,766.14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为基数,公司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84,288.8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00,235,896.63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0,926,354.90
元。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5〕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股东,现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已回购
股份 4,572,324 股后的 151,427,6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二)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三)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批准后 2 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在实施权益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变
动后的总股本(剔除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428,302.80 18,171,321.12 22,714,151.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7,408,213.73 27,875,324.81 26,357,748.65
营业收入(元) 1,021,806,508.91 907,837,177.69 811,480,810.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00,235,896.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0,926,354.9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6,313,775.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5,074,776.2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86,313,775.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81,641,287.1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2.98%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是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 86,313,775.32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四、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
拟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公司拟于 2026 年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
司资金需求状况,并结合当期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润的 50%。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
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
时间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