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56 证券简称:联合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审议程序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
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利润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3,360,665.85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 946,622,410.4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94,662,241.04
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 881,613,372.92 元,母公司 2025 年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 1,733,573,542.3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245,792,112.25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2,404,790,91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0.43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03,406,009.13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5 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406,009.13 元,
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1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3,406,009.13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研发投入(元) 1,338,208,115.74 908,414,260.87 625,563,267.54
营业收入(元) 20,696,999,932.38 16,177,531,266.18 9,365,402,771.8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6.21%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上市,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3,406,009.13 元,
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396,597,917.83 元、
公司目前正处于新增产能建设中,资本支出较大。同时,公司仍将持续加大
对智能底盘等战略业务的研发投入。考虑股东当期回报及兼顾公司长远发展,根
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拟在本年度派发现金股利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