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 2025 年
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0,983,525.27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
现的净利润为 208,134,035.19 元。以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
取该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20,813,403.52 元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304,963,115.5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02,654,281.57
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304,963,115.5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
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45,437,608.00 股为基数(公司无回购股
份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1.50 元 ( 含 税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
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1,815,641.20 81,441,265.20 81,441,265.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研发投入(元) 859,175,124.91 868,120,689.44 684,788,370.67
营业收入(元) 1,324,976,566.63 1,222,354,443.47 1,010,402,077.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
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67.80%
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是 ?否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