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5: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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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64,326,971.91 元,其中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金 59,659,682.68 元后,加上 2025 年初未分配利润 409,670,387.23 元,减去已分
配 2024 年股利 333,818,925.03 元后,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为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股东利益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 2026 年 03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2,674,299,5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94,172,948.30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51%,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润 20,317,244.70 元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1 —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94,172,948.30   333,818,925.03     324,892,233.4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 司 2025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294,172,948.30 元 ,占 当 年 实现 可 分配 利 润 的
分 配 利 润 的 10% ” 的 规 定 ; 公 司 最 近 三 个 会 计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条件、现金分红比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
  — 2 —
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
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5.90%、2025 年度带息负债融资
成本区间为 0.05%—3.60%。
   (二)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
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三)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主业,深化业务布局,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
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
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
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
公司 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分别为 0.00 万
元、156,616.13 万元,分别占当期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00%、1.85%。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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