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 2026 年发展规划
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
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879,915.71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110,131,998.92
元,累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5,915,080.24 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65,915,080.24 元。
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发现金红利 64,000,000 元,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经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已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实施。
综上,2025 全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4,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64,000,000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879,915.71 131,923,474.97 138,567,809.29
研发投入 18,674,272.79 25,914,833.09 24,231,052.81
营业收入 300,229,771.34 315,609,400.57 309,479,702.3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26,082,156.6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65,915,080.2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304,00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28,123,733.3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68,820,158.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否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304,000,000 元,
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
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2026
年 3 月,公司完成了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随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及市场结构持续优化,依托在锂电池新能源成套环
保设备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成熟技术,公司稳步拓展业务边界,切入锂电池及
上游负极材料领域,向新能源核心材料产业链延伸,因此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
鉴于目前公司资金现状,考虑短期生产经营和长远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业
务拓展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投资计划支出等需求,以保
障公司资金实力和业务拓展,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公司将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强化领域业务拓展,丰富产品结构,确保公司利
润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将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
费用的支出,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公司将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与各金融
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资金需求提供有效保障。公司
将不断完善子公司管理机制,持续督导各子公司经营指标的实现。
公司 2024 年末、2025 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
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