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人民币 9,471,711.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
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
人民币-3,142,249.79 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04,391.37 元,再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72,818,120.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
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7,893,150.33 元。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23,563,824.2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947,171.17
元,减去本年度已分派的 2024 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 9,202,869.30 元,确认其他
综合收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142,249.79 元、其他权益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人民币-1,104,391.37 元,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449,248,352.97 元,截至
照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原则的要求,公司
券账户持有股份为 3,488,649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87,546,03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8,649 股后
的 184,057,3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人民币(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202,869.3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
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7,475,095.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202,869.30 9,202,869.30 18,539,418.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6,582,204.51 76,588,409.60 95,779,789.99
营业收入(元) 1,699,363,606.80 2,040,324,789.89 2,034,201,308.7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467,893,150.3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归母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6,945,156.7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
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行业特点、
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
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其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4.32%、4.37%,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其他说明
度的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及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