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ff公司代码:688472 公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
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部分
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郐国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879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
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5,513,213.89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35.00%;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77,212股,
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500,608,56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
额合计856,121,776.0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4.28%。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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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具体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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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以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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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阿特斯、本公司、公司、CSI 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加拿大 CSIQ、CSIQ、 指 Canadian Solar Inc.,为一家于美国纳斯达克证券
阿特斯集团 交易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码为 CSIQ
实际控制人 指 Xiaohua Qu ( 瞿 晓 铧 ) 先 生 及 其 配 偶 Han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
常熟阿特斯 指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阿特斯储能科技 指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单晶硅 指 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
种优质的半导体材料
多晶硅 指 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
原材料。根据纯度,多晶硅可分为光伏级多晶硅与电
子级多晶硅
硅棒 指 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
成的棒状的硅单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硅锭 指 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真空感应熔炼或定向凝固工艺生
长成的锭状多晶硅体,晶体形态为多晶
硅片 指 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电池片 指 利用太阳光直接发电的光电半导体薄片
P 型电池 指 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
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 P 型半导体硅片,使用 P
型半导体硅片制成的电池即为 P 型电池
N 型电池 指 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
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 N 型半导体硅片,使用
N 型半导体硅片制成的电池即为 N 型电池
光伏组件 指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
不可分割的最小光伏电池组合装置。光伏组件是由一
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
装而成。光伏电池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
光伏系统 指 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
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发电系统,主要部件是太阳
能电池、蓄电池、控制器和逆变器
集中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 指
指直接并入高压电网的光伏电站/发电系统
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 指 又称分散式光伏发电或分布式供能,是指在用户现场
发电系统 或靠近用电现场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以满
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支持现存配电网的经济运行,或
者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EPC 指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
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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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
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
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储能系统 指 利用电池作为能量储存载体,一定时间内存储电能和
一定时间内供应电能的系统,而且提供的电能具有平
滑过渡、削峰填谷、调频调压等功能
逆变器 指 把直流电能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的转
换器
光伏玻璃、玻璃 指 一种将太阳能光伏组件压入,能够利用太阳辐射发
电,并具有相关电流引出装置以及电缆的特种玻璃
光伏背板、背板 指 一种位于太阳能电池组件背面的光伏封装材料,在户
外环境下保护太阳能电池组件抵抗光湿热等环境影
响因素对 EVA 胶膜、电池片等材料的侵蚀
EVA 指 光伏电池封装胶膜(EVA),一种热固性有粘性的胶
膜,常放置在在夹胶玻璃中间
接线盒 指 介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构成的太阳能电池方阵和太阳
能充电控制装置之间的连接装置,其主要作用是连接
和保护太阳能光伏组件
BOS 指 即 Balanceof System –photovoltaic,指光伏发电系统
除发电板矩阵以外的部分,如开关、控制仪表、储电
组件等
功率 指 物体在单位时间内所做的功的多少,即功率是描述做
功快慢的物理量。功的数量一定,时间越短,功率值
就越大
平准化度电成本、LCOE 指 Levelized Cost of Energy,对项目生命周期内的
成本和发电量进行平准化后计算得到的发电成本,即
生命周期内的成本现值/生命周期内发电量现值
双反 指 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
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半片 指 将电池片切半,通过优化半片电池片的串并联结构,
得到与全片电池组件相近的电流和电压,提高组件相
对效率
MBB、多主栅 指 Multi-Busbar(多主栅),通常指电池采用更多更细的
主栅,主栅线在 10 条及以上。电池片之间使用更多
更细的焊带进行互联
SMBB 指 Super MBB(Multi-Busbar),即超级多主栅。 随着
电池技术发展,栅线图形由 4BB、5BB 发展到 MBB
(Multiple-Busbar,10 条及以上主栅线)发展到 SMBB
(Super-MultipleBusbar,12 主栅及以上),主栅变得
更细(减少遮光损失、降低银耗)、更多(保证导电
性能)。
双面组件 指 背面用透明材料(玻璃或者透明背板)封装而成,除
正面正常发电外,其背面也能够接收来自环境的散射
光和反射光进行发电,因此有着更高的综合发电效率
双玻组件 指 双玻组件是指由两片玻璃和太阳能电池片组成复合
层,电池片之间由导线串、并联汇集到引线端所形成
的光伏电池组件
大尺寸硅片 指 在生产电池片及组件过程中,采用更大尺寸的硅片,
从而降低能量转化过程中的损耗,提升电池片效率及
组件功率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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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钛矿电池 指 一种利用钙钛矿型的有机金属卤化物半导体作为吸
光材料的太阳能电池
HJT 指 具 有 本 征 非 晶 层 的 异 质 结
(HeterojunctionTechnology)电池技术,在电池片里
同时存在晶体和非晶体级别的硅,非晶硅的出现能更
好地实现钝化效果
TOPCon 指 在电池背面制备一层超薄的隧穿氧化层和一层高掺
杂的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钝化接触结构。该结
构可以阻挡少子空穴复合,提升电池开路电压及短路
电流的技术
PERC 指 钝化发射区背面光伏电池(Passivated Emitterand
Rear Cell),在电池的后侧添加电介质钝化层,采
用局域金属接触,能够有效降低背表面的电子复合速
度,同时提升了背表面的光反射
技改 指 技术改造升级
EL 指 Electroluminescence 检测,中文名为电致发光缺陷检
测,是根据硅材料的电致发光原理对组件进行缺陷检
测
BNEF 指 彭 博 新 能 源 财 经 ( Bloomberg New Energy
Finance)
CPIA 指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Wood Mackenzie 指 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是一家全球领先的
商业情报机构,涉足能源、金属和采矿等行业
MW、兆瓦 指 光伏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 兆瓦=1,000 千瓦
GW、吉瓦 指 光伏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 吉瓦=1,000 兆瓦
kWh、度 指 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
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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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阿特斯
公司的外文名称 CSI Solar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SI Sola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Xiaohua Qu(瞿晓铧)
公司注册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无
公司办公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129
公司网址 https://cn.csisolar.com/
电子信箱 investor@csisolar.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晓明 章理琛、赵文暄
联系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199号
电话 0512-68966968 0512-68966968
传真 0512-68966550 0512-68966550
电子信箱 investor@csisolar.com investor@csisolar.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www.stcn.com)
《证券日报》(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种类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
A股 阿特斯 688472 /
科创板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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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
办公地址
内) 办公楼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玲、顾轩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办公地址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机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
魏先勇、方磊
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0,255,735,859.24 46,165,009,326.63 -12.80 51,309,560,777.53
利润总额 1,122,692,808.09 2,579,734,453.55 -56.48 3,192,677,015.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本期末比上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总资产 64,378,089,598.43 65,358,725,774.94 -1.50 65,775,366,984.02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61 -54.1 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61 -54.1 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减少5.74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1 10.15 17.2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6.06个百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0.24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62 1.86 1.37
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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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5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58.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 57.38%,主
要系:全球市场竞争加剧,光伏组件出货量下降,致光伏组件、系统产品营收同比下降,同时关
税成本以及产品综合制造成本上涨,此外,储能收入的增长和平均销售单价的小幅上涨抵消部分
影响。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系净利润同比减少。
内收到的销售回款以及政府补贴款增加。
市场相关资产,同时回购了股票,分配股利,并主动降低了负债水平。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 2.15%,主要系公司持续盈利致净资产增长。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8,585,581,523.55 12,466,509,111.34 10,218,390,884.68 8,985,254,33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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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 年金额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72,419,483.8
-27,556,649.84 12,604,723.28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211,816,902.41 157,879,582.97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146,765,096.9 -135,622,097.58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4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770,091.06 23,433,947.23 3,173,989.8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 - 187,732,798.35
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3,596,092.20 -12,464,777.93 -226,559,531.48
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042,790.59 16,690,129.54 -6,584,968.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2,153.54 -3,511,128.41 3,690,978.68
合计 95,126,027.92 20,881,981.87 3,541,120.4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4,882,788.51 1,789,927,582.31 -244,955,206.20 38,508,012.13
衍生工具 -5,945,430.52 63,043,111.35 68,988,541.87 -145,905,651.15
应收款项融资 138,466,445.78 139,007,197.19 540,751.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2,266,659.55 80,361,605.85 -41,905,053.70 3,862,4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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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
合计 2,830,873,294.21 2,834,704,202.46 3,830,908.25 -93,989,723.97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客户、供应商的商业利益,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对部分客户及供应商的名
称进行豁免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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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全球主要的光伏组件和大型储能系统产品制造商之一,核心业务为晶硅光伏组件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质可靠、技术领先、性价比高的组件产品。公司以光伏组
件业务为基础,向光伏应用解决方案领域延伸。光伏应用解决方案包括大型储能产品、工商业储
能产品、户用储能产品、光伏系统业务和光伏电站工程 EPC 业务。其中,大型储能产品业务是应
用于电网侧和电源侧(主要为地面光伏电站)的大容量储能系统的设备研发、制造、系统集成、
工程承包,以及长期维护服务、补容和电量交易等增值服务;工商业储能产品面向用户侧工商业
场景应用,主要针对工业园区、商业中心、医院、学校、数据中心、通信基站、港口、充电站、
超市、住宅等场景,提供削峰填谷、需量管理、备用电源、绿电消纳等多功能解决方案,可以有
效帮助客户提高用电安全及降低用电成本,满足不同区域市场的差异化需求;户用储能产品业务
是专注于家庭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客户服务,旨在帮助家庭用户智能管理
新能源发电、储能和用电,从而达到降低碳足迹、减少用电成本以及提高供电可靠性等目的;光
伏系统业务主要是光储系统产品及其设备和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光伏逆变器和储能 PCS
产品;电站工程 EPC 业务主要是电站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和交付等
全流程建设服务。
从 2011 年开始,公司组件出货量连续 15 年名列前茅。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对全球光伏组件
制造商的分级,公司连续多年位列全球组件供应商“第一梯队”。依托内部建立的一系列创新研
发平台,公司致力于研发低生产成本、高光电转换效率的组件技术。近年来,公司相继推出大尺
寸硅片和电池、HJT 电池、TOPCon 电池、双面双玻组件、半片组件、MBB 组件等众多创新技
术和相关产品,并系统地进行专利布局。主要产品如下:
(1) TOPCon 组件(TOPHiKu/TOPBiHiKu 系列)
公司 N 型 TOPCon 系列产品以高功率为核心,持续引领行业创新,主要包含两个子系列,
TOP(Bi)HiKu6 和 TOPBiHiKu7。
TOP(Bi)HiKu6 系列产品主要采用“182mm pro 硅片+144/120/108 片半片+TOPCon 电池”技
术,中版型 2382*1134 组件产品最高功率达 660W,主要应用在户用屋顶和工商业场景。 为了进
一步降低系统端的成本、提升发电效率,公司不断对 TOP(Bi)HiKu6 系列进行优化升级,将原 182
硅片升级为基于 182 矩形硅片的新产品,提升组件功率并优化集装箱利用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
本。2024 年 2 月,公司基于 TOPBiHiKu6 系列双面组件推出 182 Plus TOPCon,该产品可靠性强、
发电量多,可以使 30 年生命周期内发电量提升 2.3%,集装箱利用率高达 99.8%,运输成本进一
步下降。 2024 年 8 月,公司持续创新、优化矩形硅片尺寸以及优化组件设计,升级到 182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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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降低系统的 BOS 和 LCOE 成本。2025 年,公司通过引入多个电池和组件提效创新技术,
使同版型的 182 Pro TOPCon 组件功率再提升 20-30W,并于 2025 年 8 月量产并向全球市场进行
发售。展望 2026 年,针对 182Pro TOPCon 产品,公司还会持续提升产品效率,将该系列产品的
功率推向行业新高峰。
TOPBiHiKu7 系列产品主要采用“210mm 硅片+120/132 片半片+TOPCon 电池”技术,正面
最高功率达 750W;该系列产品是公司目前市场上功率最高的 TOPCon 组件产品,凭借更低的电
站项目 BOS 成本和 LCOE,适用于地面电站应用。随着 TOPCon 电池和组件新技术的不断成熟和
推广,以及市场对 210 更高功率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公司持续在 210 TOPCon 上导入新一代的电
池技术,同版型的产品功率有望在现有基础上提升 15-2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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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JT 异质结组件(HiHero 和 HiHero+系列)
HiHero 系列产品是基于 HJT 电池技术的组件产品,具备更高的电池效率和功率,在 2022 年
推出的基于 N 型 182mm 的该技术产品,主要面向高端户用市场,组件端集成了无损切割,半片,
MBB 多主栅互联,低温焊带,双玻技术等多项先进的电池和组件技术,使得产品具备了较高的可
靠性。同时,HJT 技术因其具有更低的功率温度系数,较高的双面率以及更好的低辐照表现,在
大型地面电站场景下的优势更加显著,因此,公司在 2024 年迭代开发基于 210mm 硅片的 HJT 组
件,进一步拓展该系列产品的应用场景。
为了满足更多应用场景的需求,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推出基于 182*210 硅片的 HiHero+系列
(3) 新型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系统产品——阳瓦瓦 BIPV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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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产品采用专有的仿生设计,实现了组件与屋面的完美融合。阳瓦瓦 BIPV 系统通过彩
钢瓦采用中波峰设计、组件与彩钢瓦精确匹配、一体化紧固件等创新设计,以更低的成本,使整
个系统安装更便捷,组件固定更牢固。产品具有远高于行业标准的 3500N 固定力,高抗风能力,
高荷载性能和优异的防火性能,实现与阿特斯高效 600W+组件完美匹配。
(1) 大型储能产品
公司的大型储能产品业务包括应用于电网侧(独立储能、共享储能)和电源侧(主要是光伏
地面电站)的大容量储能系统的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系统集成和承包、长期维护服务、补容和
电量交易等增值服务。大型储能系统包括电池储能系统、电力转换设备(PCS)、并网设备(变压
器、开关柜)等硬件设备以及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交易等软件配套。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推出的大型储能系统 SolBank 3.0,容量较上一代产品提升至 5 兆瓦时,
功率可达 2.5 兆瓦,无缝集成高能量密度电池、先进安全保护系统、高效液冷和智慧控制系统。
SolBank3.0 于 2025 年 6 月通过了 CSA-800:25 9.7 大规模火烧测试验证,标志着阿特斯在储能安
全技术领域达到国际最高标准。此外,SolBank 3.0 灵活且模块化的电气及通讯设计,使其可支持
与不同架构的储能变流器(PCS)兼容。2025 年 5 月,公司宣布推出 SolBank3.0 Plus 电池储能产
品。该产品延续 20 英尺,5 兆瓦时集装箱设计,通过优化磷酸铁锂电池的材料配方和制造工艺,
实现储能系统性能的全面提升。该产品可提供长达 25 年超长使用寿命,提升全生命周期能量吞吐
量 13%,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LCOS)降低约 10%,显著提升客户收益。此外,该产品采用“双
向主动均衡”,具备 24 小时自动均衡功能,提高电池系统能量利用率,最多可延长 20%循环寿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命。在应用中,该产品配套的镜像设计,使 100 兆瓦时项目的占地面积减少 35%,实现更高能量
密度与土地利用率。
SolBank 系列产品通过了 UL9540、UL9540A、UL1973、IEC62619、GB36276 等标准的测试
验证,并根据 NFPA855,NFPA68,NFPA69 及 NFPA72 进行最有效、安全的消防设计及评估,可
在全世界范围内应用到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等诸多场景,助推“双碳”目标的早日实现。
凭借高质量的产品性能和安全设计、卓越的制造能力以及健康稳健的财务状况,SolBank 储
能产品获得挪威船级社(DNV)颁发的可融资性评估报告。该报告在业界享有广泛认可,为项目的
持续健康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级储能场景需求而设计,是一款灵活可扩展的储能系统,单系统容量高达 8.36 兆瓦时(MWh),
满足行业对更高效、更安全、更灵活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的需求。FlexBank 1.0 通过创新的模块化开
放式架构,使每个机柜都可作为独立单元运行,极大提高了产品运输和安装的灵活性,显著降低
客户的运输与施工综合成本。FlexBank 1.0 系统基于阿特斯成熟的 314Ah 磷酸铁锂(LFP)电芯技
术打造。在安全性方面,该系统构建了从电芯到系统的多维立体防护体系:FlexBank 1.0 采用先进
的电芯级精密管理系统,同时配备多层级防护系统提升安全性;每个电池柜内部均配备隔热保护、
三级电气保护系统。其模块化设计可有效阻断柜体间热蔓延,大幅降低火灾风险。此外,FlexBank
系统性能持续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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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商业储能系统产品
针对国内外工商业应用场景的储能系统 KuBank,为客户提供多场景的智能能源管理体验。
KuBank 系列包括多款型号,2025 年新推出 125kW/277kWh(1000V)、250kW/555kWh(1000V)
及 215kW/416kWh(1500V),均为一体机柜(IP55),机柜内包含液冷电池 Pack(IP67)、模块化 PCS、
EMS,并可选配 STS、MPPT,适用于多样化的工商业使用场景。KuBank 采用模块化储能系统设
计,新款应用了高性能大容量 314Ah 电芯,提升了系统能量和单位面积能量密度,是一款成本效
益高的 kWh 级电池储能系统。支持多个机组单元并联连接,以满足灵活的能源配置需求。同时,
产品完成了国内及海外主要市场系统认证和并网认证,海外覆盖北美、拉美、欧洲、东南亚、中
东、南非等区域,持续在交付市场应用。
(3) 户用储能系统产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户用储能产品业务聚焦家庭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客户服务,致力于帮
助家庭用户实现对新能源发电、储能与用电的智能化管理,从而降低碳足迹、减少用电成本并提
升供电可靠性。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发布的 EP Cube,是一款集美观性、智能化与多功能于一体的
户用储能产品。该产品单机储能容量范围为 3.33 千瓦时至 20 千瓦时,并可根据用户需求扩展和
定制至近 40 千瓦时。EP Cube 采用一体化设计,机身轻巧,对安装墙面空间要求较低,配备一体
式储能模块及自配置功能,可实现快速安装与调试。产品具备较高灵活性,除适用于新装系统外,
还可用于改造后的交流耦合光伏系统。
市场推出 EP Cube 2.0,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增强公司在重点区域市场的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同时,凭借在产品设计与用户体验方面的持续创新,公司产品获得多项国际设计奖项认可,包括
德国 iF 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奖、缪斯设计奖金奖、日本优良设计奖及日本 IDPA 设计奖。
(4) 光伏系统业务
公司于 2009 年在海外推出“Sungarden(太阳花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其
构成包括高效光伏组件、逆变器、配电箱、支架系统、电力电缆、系统运行监控软件等,并根据
需要配套(锂电池)储能系统,为用户提供清洁、低成本和高可靠的供电解决方案。公司的分布
式光伏系统主要包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5) 逆变器/储能 PCS 产品
逆变器是太阳能发电系统和储能系统的主要核心部件,连接光伏组件,储能电池与电网。公
司在大电流高效光伏组件匹配,多 MPPT 智能控制算法,高效能散热系统设计,智慧云平台,智
能电网并网等技术方面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开发,提出了多种新型技术方案,做最匹配组件的光伏
逆变器。量产产品已经涵盖了户用和工商业,及大型地面电站全系列各种功率段(5kW 到 350kW)
的光伏逆变器,适用于大型地面电站储能的 200/215kW 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及 3.2/5.16 MW 储
能变流系统已经在 2024 年正式进入量产,并在国内外开始发货到工商业及大型储能系统电站应
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推出 1500V 320kW(海外 350kW)系列组串式逆变器,该系列产品兼具高发电、高可靠、
高智能、高适配等优势,适用于大型工商业及地面电站光伏项目。产品优势与技术特点:最高转
换效率达 99.01%,支持 20A 组串输入电流,适配 182mm 及 210mm 大功率组件。防护等级达 IP66
& C5,可适应高盐雾、高湿度、高风沙等恶劣环境。并且通过智能算法实现有功/无功调度,支持
高低电压穿越(LVRT/HVRT),确保电网稳定性。产品认证覆盖中国,欧洲,拉丁美洲,东南亚
等全球主要光伏市场。
公司推出的 215kW 系列储能变流器采用三电平高效电路与模块化设计,转换效率高达 99%。
产品创新采用“电池包一簇一管理”的智能控制架构,彻底消除串并联失配损耗,系统效率提升
显著。同时,它全面兼容市场主流电池电芯,并适配直流 1500V 储能系统,特别适合大型储能电
站应用。这些技术优势让我们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该产品在报告期内获得了北美
认证证书,英国 UK 认证,西班牙及智利相关认证证书。
(6) 电站工程 EPC 业务
公司电站工程 EPC 业务主要为光伏电站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电站工程项目的设计、设
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和交付等全流程建设服务。公司电站工程 EPC 业务的服务对象主
要包括地面电站及工商业客户大型分布式项目。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深耕光伏行业,持续进行技术、产品和模式创新,根据客户需求不断推出针对性的
解决方案。目前,对外提供光伏组件、光伏系统、EPC 服务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近年来,
公司战略性布局的储能系统业务同样实现快速增长,已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和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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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生产运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和供应商开发计划。公司采用“核
心+辅助”的供应商策略,即针对各类采购内容通常会确定两家以上的核心供应商,并适当选取其
他供应商进行辅助采购。公司制定了《供应链战略采购管理规定》《供应商开发管理规定》等采
购管理制度,并运用 ERP 等系统对供应商开发、采购、考核、价格议定、合同审批、材料交付、
检验与验收、采购付款等方面进行管理,实现材料资源获取的高度协同、信息共享、准确预测和
及时调整采购策略与计划。
(1)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生产模式在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全球化的
生产体系,在中国大陆、东南亚等地设有生产基地,形成“单晶拉棒—硅片—电池片—组件”的
光伏组件全产业链生产能力,并采用“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根据订单和产能情况分配生
产任务,下达至全球各生产基地进行生产。公司制定了《卓越经营综合绩效管理体系手册》等生
产管理文件,对生产流程进行管控,同时境内外各生产基地均配备 MES 系统,具有包括制造数据
管理、计划排产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工具工装管理、采购管
理、成本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等管理功能。
(2)大型储能产品业务的生产模式在储能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Pack 生产、系统集成、产品测试等,具有全自动 Pack 焊接产线、半自动装配线、Pack 测试通道、
系统集成线和测试线;全产区采用智能物联网,产品实时跟踪记录生产过程,严格把控质量关,
可全过程追溯产品信息,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1)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的销售模式
对于光伏组件和光伏系统产品,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a) 全球化销售布局:公司建立了全球化的销售网络,截至报告期末,除在中国(包括港澳
台地区)设立销售机构外,公司已在德国、荷兰、日本、印度、巴西、澳大利亚、南非等国家和
地区设立了销售机构,客户遍布逾百个国家。公司在各主要区域均聘用当地人才,建立、运营和
管理销售活动,深度开发区域市场。公司根据全球市场需要和相关贸易政策,实施全球化产能布
局,应对错综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
b) 多维度品牌建设:公司在各主要销售区域均设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先后在中国、日本、
澳大利亚、德国等组建市场品牌部,着力于培养区域市场和提升品牌黏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
终坚持“质量最高、技术领先、参数可靠、专注组件”的品牌理念,积极通过展会、线下及线上
论坛、社交媒体宣传等形式开展品牌推广。
c) 服务全球优质客户:公司秉持“卓尔不同”的全球化品牌战略,支撑国际化经营战略。
在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和巴西等组建市场品牌团队,聚集不同文化背景人才,围绕不同
业务在细分市场进行品牌营销,并通过参加不同国家的展会,在全球市场推动品牌建设,着力于
培养区域市场和提升品牌黏性。此外,公司也采用数字化手段进行品牌推广,通过线上论坛、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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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社交媒体推广等方式加强与客户沟通。
(2)大型储能产品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议标和竞标两种方式开展储能产品业务。公司在通过项目业主的资格审查、成
为合格供应商后,提交初步技术方案和商务报价,如技术方案和商务报价符合业主预期,公司将
进入业主的合格供应商短名单。视情况,公司提交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报价,参与项目业主主
持的议标和竞标过程。项目中标后,公司与项目业主谈判达成供应和服务合同。在项目交付过程
中,通常根据完成项目计划情况,取得客户付款。
(3)户用储能产品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户用储能产品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从 2022 年开始布局全球销售网络,截至目前已在北
美,欧洲,日本等主要户用储能活跃区域布局经销网络。积极部署各销售区域的本地销售资源,
在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光伏组件经销网络的基础上,针对户用储能安装商高黏着度的业务逻辑,
同时积极拓展专业的安装商销售网络资源并部署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人员,合作伙伴。从品牌
建设的角度,通过不同的市场推广的语言及方式触及经销商、安装商、终端用户的不同对象,旨
在打造在户用储能领域全新的品牌形象,为户用家庭提供灵活专业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
(4)电站工程 EPC 业务的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开展电站工程 EPC 业务,主要通过电站投资方的 EPC 招标活动获取业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随着全球电气化进程的加速,电力系统的脱碳需求被推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此背景下,光
伏产业的崛起顺应了两大趋势:一是其作为清洁能源的环境属性,完美契合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是其作为廉价能源的经济属性,凭借制造端的技术突破与产业链的集群效应,光伏已成为全球
大部分地区最具性价比的电力来源。
尽管当前全球光伏装机有所放缓,总体仍保持上涨态势。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 2025 年底,
中国光伏新增装机量为 317GW,同比增长 14%,继续创历史新高。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 1.64 亿
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 1.53 亿千瓦。彭博新能源的最新数据表明,2025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约
核电的合计占比将升至 50%。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正逐步逼近燃煤发电量,2025 年两者已几乎
持平。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数据来源:彭博新能源(BloombergNEF)
供给侧方面,通过主动收缩产量、加速整合重组产能,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产业链
价格在 2025 年下半年实现了筑底反弹,但由于价格传导不畅,下游环节利润承压。未来,在供需
格局改善与“反内卷”政策调控的共同作用下,行业有望建立更加健康的发展生态。
储能系统如同一个“蓄水池”,能够有效平抑光伏发电的波动,将经济、清洁的光伏电力转
化为安全、可靠、高质量的绿色电能。在市场需求与政策引导下,“光储一体化”发展已成为行
业发展的必然路径。目前,光伏与储能正作为“标准配置”共同参与电力市场,支撑着能源转型的
深入推进。根据彭博新能源报告数据,2025 年,全球储能新增装机容量为 247GWh,同比增长 34%,
而大型集中式地面储能项目成为装机主力,占比达 82%。其进一步预计,2026 年储能新增装机将
达到 360GWh,同比再增约 33%。展望未来,中美欧等市场由 AI 数据中心扩张引发的电力刚性需
求驱动,配套的储能项目将加速落地。整体来看,全球储能正从单一的新能源消纳功能,向支撑
电网稳定与算力基础设施供电的多元角色演进。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数据来源:彭博新能源(BloombergNEF)
公司总部位于苏州,是全球光伏行业历史最长的头部企业之一,核心业务涵盖光伏组件、储
能系统产品。在光伏行业陷入内卷式竞争的背景下,阿特斯展现出显著的盈利韧性”。储能方面,
储能业务盈利能力提升迅速,成为重要的“第二增长曲线”,连续入选彭博新能源发布的全球一
级(Tier 1)储能厂商榜单。
此外,阿特斯是光伏和储能行业内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在欧洲、日本、巴西等
地的经销商数量领先,并在南美、欧洲、澳洲等市场均设有本地化团队。公司凭借“光储协同、
储能第二增长曲线、全球化布局”三大差异化优势,在行业低谷中实现逆势盈利稳居全球组件供
应商第一梯队。
阿特斯是海外大型储能市场的先行者。公司于 2018 年首次在加拿大交付了 4MWh 储能系统。
队建设了储能项目技术方案、业务开发、项目实施和运维能力。2021 年起,公司开始大规模出货
储能系统,发布自研自产的储能系统产品 SolBank,逐渐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和制造、系统集成、
EPC 和长期服务的一体化储能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在 InfoLink Consulting 2025 年度全球储能系统
出货排名中,公司凭借国际化的销售渠道,行业领先的产品质量以及全球经营下的品牌口碑,再
一次成为全球出货量 TOP10 的储能系统供应商,并且实现了出色的毛利水平。
阿特斯的户用储能业务作为公司"第三利润增长点"迅速发展,专注于小型工商业和家庭能源
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客户服务。目前已初步完成全球主要市场的布局,未来户
用储能业务预计将迎来规模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当前,公司户储板块的研发测试中心具备储
能系统功能及 DFX、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功率控制、天气预警、低电压穿越、电网适应性、防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孤岛等全部整机性能试验能力,可满足美国、欧盟、英国、澳大利亚、中国、日本等国并网认证
的测试要求。户储业务的主要产品“EP Cube”是一款灵活、智能的户用储能系统,支持交流和直
流耦合,其模块化设计使得运输和安装都极为便捷。目前,公司 EP Cube 产品已在日本、欧洲、
美国等主流海外市场实现规模化产品交付,产品斩获包括 2025 年度德国红点设计大奖在内的四
项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项,体现产品优秀的可靠性、安全性、高效率以及美观性等特点。
(1) 报告期内新技术的发展情况
多分片焊接技术是将电池片切割为四分片小单元,经高精度串并联焊接降低电流损耗,提升
组件效率与可靠性,适配 N 型技术路线。核心工艺含电池边缘钝化、分布式焊接与电流收集设
计、提升有效发电面积设计、增强型光学吸收技术、新型层压工艺等。2026 年是四分片推广关键
期,广泛用于大型地面电站与分布式光伏,适配 182Pro 硅片与高效组件需求,助力降本增效。
银浆是光伏电池核心耗材,成本占比高且银价波动大,降低银耗能大幅削减电池生产成本,
同时适配 N 型电池技术升级,提升光伏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电池与组件上下游设计/工艺配合,
制定低银耗整体解决方案。在保证电池效率与组件功率、焊接性、长期可靠性前提下,实现单位
银耗量的降低。已形成成熟的非贵金属部分替代银浆的应用;已开发优化的组件焊接工艺应对降
银耗电池图形设计;正在开发新型组件封装工艺,进一步拓展降银空间。
阿特斯在 P 型 HJT 技术和钙钛矿/HJT 叠层技术也进行了长期技术开发及储备。其中,P 型超
薄 HJT 电池效率已达到 25.30%。2023 年起,阿特斯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共同合
作研发高效钙钛矿/HJT 两端叠层电池,电池转换效率突破至 33.1%。目前,双方继续进行商业级
晶硅(182x105mm2)的可量产叠层技术的研发,同时探讨进行超薄钙钛矿/P-HJT 叠层的技术研
究。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 SolBank 3.0 储能系统成功通过大规模火烧测试(Large-Scale Fire
Testing, LSFT)。测试结果证实,该系统能够将热失控事件有效控制在单个电池柜内,满足关键
消防安全标准,为全球大规模储能电站部署提供了更高等级的安全保障。该结果验证了 SolBank
洲新电池法案》(Regulation(EU)2023/1542)颁发的全维度合规认证。这标志着 SolBank 3.0 在可
持续性、安全性及环境合规性等方面均达到欧洲市场最高法规要求,为公司深化欧洲布局及加速
全球化战略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后盾与权威资质保障。SolBank 系列已通过 UL 9540A、欧盟 CE 等
认证,具备北美、南美、欧洲、澳洲等主流市场的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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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内新标准的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由阿特斯主导国际标准有 4 项已正式发布,
IEC TS 63202-4:2022 光伏电池 第 4 部分:晶体硅光伏电池光热诱导衰减试验方法、IEC 60904-5:2022
光伏器件 第 5 部分:用开路电压法确定光伏器件的等效电池温度(ECT)、IEC TS 63202-3:2023 光
伏电池 第 3 部分:双面光伏电池电流-电压特性的测量、IEC TS 62788-8-1:2024 光伏组件用材料的
测试程序 第 8-1 部分导电胶–材料特性测量;正在主导制修订的国际标准有 3 项,IEC TS 63624-
衰减测试方法、修订 IEC TS 62788-8-1 光伏组件用材料的测试程序 第 8-1 部分导电胶–材料特性
测量;并与中国华能等行业领军企业联合主导 1 项 IEC 标准制订。除国际标准,公司还主导多项
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事宜,近期主导制修订的 5 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3) 报告期内积极布局新业务
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出了多款创新光伏组件产品,包括新一代高效低碳 HJT 组件、N 型高效组
件等。新一代高效低碳 HJT 组件专为地面电站和工商业应用场景设计,融合了最新的硅片创新技
术和先进的异质结(HJT)电池工艺,组件功率高达 648 瓦。碳足迹仅为 285 kg CO₂eq/kW(即生
产 1kWp 阿特斯低碳组件,产生的碳排放≤285kg 二氧化碳当量),创行业新低,实现了高收益与
低碳排放的双重承诺,为客户带来经济与环保的双重价值。第三方权威机构 DNV 出具的产品融
资报告显示,公司推出的低碳 HJT 组件在性能表现及可靠性质量体系方面展现出行业领先水平。
该系列组件具备优异的温度系数 ( -0.24%/°C)和 85% 的高双面率,预期具备突出的发电表
现。在可靠性方面,DNV 审核了覆盖热循环、湿热、机械载荷、UV、PID、LID/LeTID 等在内的
多项第三方加严可靠性测试,组件功率衰减普遍低于 2%,表现出卓越的耐久性。同时,公司建立
了贯穿产品开发、量产及持续监控的完整可靠性与质量管理体系,多项测试和验证严于行业标准。
DNV 认为,阿特斯在可靠性工程、制造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为光伏行业树立了
标杆。N 型高效组件功率高达 740W(210 版型),不仅具备行业领先的高功率、高效率,还兼具
高可靠性、高品质以及更低的度电成本(LCOE)。这些组件还具备优异的防积灰、抗冰雹和高载荷
性能,可广泛应用于沙漠、沿海等复杂环境,在提升发电稳定性的同时显著降低度电成本,成为
严苛气候条件下追求极致投资回报客户的理想选择。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光伏组件性
能和可靠性的提升,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新一代模块化储能系统 FlexBank 1.0,该系统专为各类大型公用事业级
储能场景需求而设计,是一款灵活可扩展的储能系统,单系统容量高达 8.36 兆瓦时(MWh),满
足行业对更高效、更安全、更灵活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的需求。FlexBank 1.0 基于阿特斯成熟的 314Ah
磷酸铁锂(LFP)电芯技术打造。在安全性方面,该系统构建了从电芯到系统的多维立体防护体
系。FlexBank 1.0 采用先进的电芯级精密管理系统,同时配备多层级防护系统提升安全性。每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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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柜内部均配备隔热保护、三级电气保护系统。其模块化设计可有效阻断柜体间热蔓延,大幅降
低火灾风险。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状态仍未缓解,行业继续在底部徘徊,产业链各环节开工
率整体下行,叠加国际贸易保护政策以及硅料、银浆等成本大幅上涨,使得光伏行业内企业盈利
能力进一步承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2.5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 亿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21 亿元,全年经营性净现金流达到 70.75 亿元,同比增长超过 191.13%。
在光伏领域,公司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主动优化出货节奏以应对行业波动,2025 年全年组件出货
量 24.3GW,公司组件出货量下降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关税成本以及产品综合制造
成本上涨,致毛利率水平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前期大量的储能项目储备和在手合同订单进入收
获期,储能业务为公司健康的盈利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大型储能交付量达 7.8GWh,同
比增长 20.00%。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的主要工作如下:
目前光伏行业是一场考验定力与韧性的持久战,在国家推进“反内卷”的大背景下,公司是较
好的执行者之一。公司能够在复杂经营环境下继续实现盈利,主要得益于对高质量光伏业务的战
略性聚焦,在光伏行业竞争加剧及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
“反内卷”的号召,在销售策略上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主动优化出货结构与节奏,聚焦高价值区域
和长期战略客户,稳步提升在重点市场的份额占比。报告期内,公司组件海外市场发货占比全行
业第一,在高壁垒、高价值市场的组件产品出货排名晶硅企业第一。同时,公司也在积极主动优
化全球产能布局,希望推动行业由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技术实力、产
品可靠性及可持续发展表现,在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综合排名
中位列全球第二,并获最高等级“Grade A”制造商荣誉;稳居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全球组件
供应商第一梯队;同时蝉联 Kiwa PVEL 2025 全球最佳表现组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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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大型储能业务实现销售 7.8GWh,同比增长 20%。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储能子
公司 e-STORAGE 新签多个大型储能系统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北美市场,公司与黑石集团旗下
可再生能源开发商 Ayap Power 公司就位于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埃洛拉(Elora)”和“赫德利(Hedley)”
电池储能项目,正式签署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协议(BSA)和长期服务协议(LTSA),两个项目合
计装机容量达 2.1GWh,将成为该省目前正在开发的规模最大的储能设施之一;公司与 Potentia 可
再生能源公司等就加拿大安大略省爱德华兹堡卡迪纳尔的“天望 2 号(Skyview 2)”储能项目提供
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及交钥匙 EPC(设计、采购、施工)服务。该项目规模达 411MW/1,858MWh,
是安大略省迄今规模最大的储能项目之一。澳洲市场,公司与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基金通过其旗舰
基金 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V 签订了合同,为南澳大利亚的萨默菲尔德项目(Summerfield)提
供 240 兆瓦/960 兆瓦时储能系统。公司与亚太地区领先的独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商 Vena Energy 达
成合作,将为 Vena Energy 的“泰勒姆本德 3 号(Tailem Bend 3)”光储项目,提供 408MWh 储能
系统(BESS)及长期运维服务。南美市场,公司与智利头部发电企业 Colbún 公司签订协议,将
为智利阿塔卡马大区的“迭戈·德阿尔马格罗南(Diego de Almagro Sur)”项目提供 228 兆瓦/912 兆瓦
时(MW/MWh)的电池储能系统(B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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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海外市场对储能系统安全性和经济性要求的不断提升,客户日益重视产品的先进性与可
靠性。阿特斯主动均衡技术凭借高效能量管理与智能调控优势,显著提升了系统的安全性与收益
表现,满足了海外客户对高品质解决方案的需求,赢得了广泛信赖。公司连续蝉联彭博新能源财
经(BloombergNEF,简称“BNEF”) 全球一级储能厂商榜单,获得标普全球(S&P Global)2025
年 Tier 1 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在盐城大丰的磷酸铁锂电芯项目如期投产,并规
划了海外电芯产能,以更好应对海外潜在的政策变化,这些产能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提升了公司的
交付能力,并帮助公司化解政策风险。
此外,阿特斯电力电子事业部自主研发的智能组串式储能变流器(PCS)项目在阿特斯扬州
工厂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储能项目总装机规模 12MW/35.61MWh,公司为该项目提供设
计、储能成套设备供应及配套技术服务。该产品在效率、安全性、灵活性以及运维成本和管理等
方面都优于传统储能变流设备,是未来储能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
户用储能业务方面:2025 年,公司持续推进户用储能产品的全球化布局,在欧洲市场推出三
项新产品,并在美国市场推出 EP Cube 2.0,进一步丰富产品矩阵,增强公司在重点区域市场的竞
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凭借在产品设计与用户体验方面的持续创新,公司产品获得多项国际设计奖
项认可,包括德国 iF 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奖、缪斯设计奖金奖、日本优良设计奖及日本 IDPA
设计奖。公司以产品创新作为核心,实现差异化的客户体验,保持高增长高毛利。公司户用储能
业务在 2025 年内已实现扭亏为盈。预计从 2026 年起,户储业务有望成为公司新的营收和利润增
长点。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在光伏行业困境期,公司研发持续投入 65,064.97 万元(扩展口径为 95,965.22
万元)。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5,259 项,公司维持有效的主要专利共 2,286 项,其中境内专利 2,204
项(包括发明专利 416 项)和境外专利 82 项(包括发明专利 21 项)。
公司始终将降低 LCOE(平准化度电成本)、提升客户投资回报率作为产品研发的核心导向,
系统兼容性、安全稳定性与客户价值最大化,则是阿特斯技术迭代的底层逻辑。目前,TOPCon 电
池量产效率已提升至 26.9%,良率超 98.5%;TOPCon 电池研发中试线效率已达 27.48%,2026 年
将进入 TOPCon5.0 的技术开发阶段,通过最大化的降低电池的复合和高效的光学利用率,目标效
率为 27.7%,组件功率为 660W-670W。组件端在提效、增质、降本上成效显著:在降本方面,公
司进行了技术的开发和储备,包括廉价金属浆料技术的开发,超细线印刷技术的开发和量产,新
型无银金属化技术的开发,以应对高银价情况下的成本偏高问题,有望在 2026 年中旬降低 30%
银耗,年底挑战降低 40%银耗;在提效方面,公司逐步引入边缘钝化、PolyFinger 工艺及新型网
版等技术,进一步提升 TOPCon 电池的效率及功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投身行业标准及测试方法的研发工作。由阿特斯牵头主导的 IEC TS
紫外诱导衰减性能评估领域的空白。另有一项光伏电池国际标准项目获批立项:IEC TS 63202-8
《光伏电池-晶体硅光伏电池紫外诱导功率衰减测试方法》。还有一项组件材料的国际标准修订获
批立项:IEC TS 62788-8-1《光伏组件用材料的测试程序 第 8-1 部分导电胶–材料特性测量》。
公司旗下产品成功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 VDE 与 CSA 的双重认证,全面符合 IEC61215:2021《地
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及 IEC61730:2023/UL61730《光伏组件安全鉴定》国际标
准,该权威认证标志着阿特斯组件在发电效率、可靠性及安全性方面已达到全球顶尖水平,为行
业树立了新的技术标杆。报告期内,公司高效 N 型光伏组件,荣获全球权威独立第三方测试实验
室 Kiwa PV Evolution Labs (Kiwa PVEL)全球"TOP Performer"最佳表现组件制造商称号;N 型
双面组件通过国际权威第三方测试机构 RETC(Renewable Energy Test Center)的严苛可靠性测试,
荣获多项“High Achievement”(高成就)评级,彰显产品质量与长期可靠性。
技术储备方面,2020 年阿特斯搭建了行业技术领先的 HJT 中试线,并在光伏业内率先开发并
推出了半片电池技术,具备 80 微米乃至更薄 HJT 电池研发和中试能力。历经多年研发,阿特斯
HJT 技术已升级至 4.0 版,突破了高晶化率双面微晶、极细栅线、SMBB Ultra、超薄硅片等八项
行业关键技术,研发效率超过了 27.6%,量产效率超过了 27.30%,良率达到了 99.2%,居于行业
先进水平。2023 年阿特斯在业内首先应用了银含量低于 50%的国产银包铜浆料,开启了光伏行业
贱金属化的技术征程。至 2025 年,阿特斯 HJT 电池已全面使用了 30%银含量以内的银包铜浆料。
预计在 2026 年,HJT 电池浆料中银含量将低至 10%。另外,SMBB Ultra 技术有望帮助把 HJT 电
池主栅浆料耗量降低约 70%。与此同时,阿特斯已开始研发验证完全可替代银的纯铜浆料,并取
得了初步进展。
储能安全方面,阿特斯储能在大规模火烧安全领域的研发先进性,集中体现在其 SolBank 3.0
产品通过全球最严苛的 CSA TS-800 大规模火烧实验所展现的“极限测试通过能力”与“底层技
术创新”双重突破上。面对截至 2024 年全球近百起储能火灾事故的行业痛点,阿特斯选择挑战由
加拿大标准协会(CSA)执行、美国储能安全机构(ESRG)全程目击的 CSA TS-800 标准,该标
准旨在验证大规模部署下储能系统在极限情况的热失控防控与损失最小化能力,而 SolBank 3.0 零
整改通过了该项测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阿特斯通过“极端测试零整改通过”证明其研发从“单一防火措施”升级为“系统级安全冗
余设计”,其研发先进性不仅为储能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可复制的技术范式,更推动全球新
能源行业安全部署迈向新高度。
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
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 年底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在美国法案及
监管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公司调整美国业务,是为遵循当地法律及政策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的必要应对措施。
通过美国业务调整(股权转让+租赁模式),公司可获得部分的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且可
以享有后续美国业务 24.9%的持续股权收益及已投入资产的租赁收入。公司后续也会考虑新投资
产或在合适的时机收购资产或引入第三方海外合格投资者,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持续
通过分红方式分享美国市场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将在全球非美地区开展组件、储能产品及系统集
成业务,包括欧洲、拉美、亚洲、中东等地区,强化在全球非美市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推进全球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围绕核心系统建设、AI 全场景落地、
全球项目推进、运营效率提升、信息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发力,完成全业务链条数字化布局与升级,
数字化运营能力实现体系化提升,为全球业务拓展与市场深耕筑牢数字化根基。
全球业务数字化方面,公司持续推进 SAP、MES、CRM 等核心系统的建设优化与全球标准化推
广,完成多基地、海外多区域的系统部署与集成,实现跨区域业务高效协同。落地跨境物流、关
务等配套系统,完善进出口业务数字化支撑;稳步推进海外系统拆分重大项目,完成核心紧急迁
移任务,为海外业务稳步发展奠定系统基础。
智能化转型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分阶段推进财务共享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成功落地财务 “三
支柱” 协同体系,夯实业务财数据通道,实现核心财务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推动财
务人员向价值创造型工作转型,核心财务环节运营效率实现跨越式提升。同时全面升级数据平台,
完善运营数据看板体系,打通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壁垒,搭建自助报表平台,实现 AI 数据分析在
基地运营中的深度应用,以数据驱动业务精细化运营。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创新重塑 IT 交付模式,构建多维度赋能的交付体系,通过基础设施优化、软件许可精简、
外包业务内部承接等举措实现显著降本,依托系统规则搭建、AI 与 RPA 技术应用完成多核心流程
自动化改造,实现运营效率大幅提升;同时完成核心系统精益化调研与优化,进一步提升流程运
行效率。
此外,公司构建全方位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落地数据防泄露策略,完成企业微信对个人微信
的办公替换,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与演练,优化权限管控与灾备体系,有效降低数据泄露风险,提
升应急响应与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为数字化运营筑牢安全屏障。
未来,公司将持续以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方向,聚焦 AI 创新、新基地数字化建设、重点
项目落地、基础架构升级与信息安全深化,不断完善全球 IT 治理体系,推动数字化运营能力向
更高水平迈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全球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球市场竞争力、技术实力、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及组织建设等多个维
度获得国内外权威机构的广泛认可。在市场地位与产品能力方面,公司在伍德麦肯兹发布的《2025
年上半年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综合排名》中位列全球第二,并获评最高等级“Grade A”制造商;
同时入选彭博新能源财经 Tier 1 储能厂商,并获标普全球评定为 “Tier 1 光伏组件供应商” 与
“Tier 1 储能系统供应商”,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中的领先地位。
在可持续发展与责任治理方面,公司通过 SSI ESG 审核,并获 B+(优秀)评级;在 EcoVadis
可持续发展评级中获评银级奖牌(行业前 4%);旗下宿迁电池片厂及包头拉棒厂通过 RBA VAP
审核,并分别获得银牌与铜牌认证,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管理、社会责任和合规经营方面的持续提
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在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评价方面,公司入选《财富》中国 500 强、《财富》中国 ESG 影响力
榜,“民营企业研发投入 500 家”“民营企业发明专利 500 家”,并荣获《每日经济新闻》上市
公司口碑榜最佳董事会奖、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2025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同时获
得财联社第六届精英董秘奖评选“最佳投资者关系团队奖”及中国基金报“2025 中国上市公司英
华奖——A 股投关示范案例”,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规范化水平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成效给予高度
认可。此外,公司荣获“金圆桌奖”公司治理特别贡献奖,进一步彰显董事会运作与治理体系建
设成效。公司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张含冰女士入选 2025 福布斯中国“杰出商界女性 100”榜单,体
现了公司管理团队的专业影响力。
在数字化、智能制造及组织发展方面,公司获评江苏省五星级上云企业、江苏省先进级智能
工厂、江苏省瞪羚企业;在人力资源与雇主品牌建设方面,荣获 2025 年度“光能杯”新能源行业
标杆价值雇主及员工满意度最高雇主称号。
上述荣誉充分反映了公司在经营质量、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及组织建设等方面
取得的综合成效。公司将持续夯实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
展。
(1)2025 年度分红情况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879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5,513,213.89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35.00%;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856,121,776.01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2025 年回购情况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回购期限已
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077,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
回 购 成 交 的 最 高 价 为 16.52 元 / 股 , 最 低 价 为 8.34 元 / 股 , 回 购 使 用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45,077,212 股。
(3)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自上市起就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此为基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充分地进
行信息披露。公司公告采用直观、易懂的语言及更多样的形式,定期报告均配有一图读懂、年报
视频,便于投资者更好地解读。2025 年,公司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74 篇,备案文件 159
份和上网文件 42 份。
公司积极采用图文解读等可视化形式提升公司定期报告可读性和信息披露有效性。在 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公司通过展示系列产品图片、全球市场分布图、应用场景图等,并使
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的理解。
此外,公司还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业绩长图、业绩新闻稿,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便利投
资者阅读并获取重点信息,增强了公司定期报告的市场传播效果。
(4)高效回应投资者关切
会,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 270 余次,覆盖机构投资人近 1,500 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积极
参与,就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动向开展深入交流。在进门财经主办的“百里挑一·2025 年上市公
司年度投关数据榜单”中,公司凭借扎实高效的投资者关系工作,荣获“最佳交流互动奖”。该
奖项以累计互动问答次数、会议场次及会议时长为评选标准,以真实数据体现交流互动成效。凭
借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长期的优秀工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评 A
级,同时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2024 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积极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专题
活动、电话会议、投资者交流平台、现场调研及参观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赢得了更广
泛的市场关注,提升了资本市场认可度。此外,公司官网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并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持续保持公司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沟通渠道的畅通,
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5)获资本市场高度认可,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相继被纳入沪深 300、科创 50、MSCI 中国旗舰指数等多类重要指数,彰显公司在行业内
的影响力与投资价值。
通过持续稳定的分红和回购相结合方式,充分彰显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信心和对股东
权益的重视。公司将继续完善长效回报机制,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发展。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研发,全面掌握光伏行业先进技术,包括大尺寸硅片
技术、高效单晶 PERC 技术、HJT 电池技术、TOPCon 电池技术、彩钢瓦 BIPV 系统产品技术等。
在与光伏协同共生的储能领域,作为全球领先的大型储能系统集成商,公司掌握终端需求和核心
技术,包括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大容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集装箱式大型液冷储能系
统产品技术等。公司正在开展逆变器和储能 PCS 设备的技术研发和制造,为巩固公司在光储一体
化解决方案领域的领先地位夯实基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5,259 项,公司维持有效的主要专利共 2,286 项,
其中境内专利 2,204 项(包括发明专利 416 项)和境外专利 82 项(包括发明专利 21 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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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行业领先。旗下多家子公司多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科学
技术奖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技术创新荣誉。
随着光伏应用成本降低和应用规模快速增长,光伏是越来越多的国家首选的清洁能源,市场
与需求更加国家化和分散化,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全球市场覆盖范围、海外产能布局等因素
决定其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阿特斯是国际化经营能力和经营业绩领先的光储企业,海外销售收
入占比长期超过 7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境外设有超 20 家销售公司,客户覆盖逾 160 多个国
家和地区,是日本、澳洲、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区域的主要光储产品供应商。
公司秉持“卓尔不同”的全球化品牌战略,支撑国际化经营战略。公司在中国、日本、澳大
利亚、德国和巴西等多个国家组建市场品牌团队,聚集不同文化背景人才,围绕不同业务在细分
市场进行品牌营销,并通过参加不同国家的展会,在全球市场推动品牌建设。此外,公司也采用
数字化手段进行品牌推广,通过线上论坛、直播、社交媒体推广等方式加强与客户沟通。阿特斯
连续多年始终位列全球知名研究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公布的第一梯队光伏企业,多年获评
中国对外贸易 500 强、《财富》中国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全球新能源 500 强等荣誉。
除设备交付外,海外的大型储能系统集成项目还涉及项目承包、项目性能保证和可融资性要
求、运行维护和补容、以及基于储能电量和辅助服务交易的资产优化所需的全套能力,市场准入
门槛较高。基于之前长期的海外光伏项目开发和交付经验,公司在欧洲、北美、南美、澳洲、日
本等主要储能市场具有这些能力,并有储能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光伏和储能业务在技术、渠道、
业务拓展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协同效应。由于全球储能的供应链主要在中国,较之于海外的储能系
统集成商,公司具有供应链管控和成本优势;与国内绝大部分系统储能设备供应商和储能系统集
成商相比,公司具有品牌、渠道、市场开发和交付能力优势。在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多个海外
储能项目订单。
公司董事长 XiaohuaQu(瞿晓铧)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是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拥有加拿大
多伦多大学半导体材料科学博士学位和近 30 年光伏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经验,具有突出的跨文
化沟通能力和国际化视野。
公司有专业、专注、稳定、执行力强、经验丰富的国际化管理团队,大部分成员有海外留学
和工作经验,有利于保证决策质量和实施效果,也是公司成功实施国际化经营的主要支撑。
公司打造了一支优秀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均拥有 10 年以上光伏技术研发经验,多名骨
干人员担任 IEC 标准委员会相关职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子课题负责人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959 人,有力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此外公司在制造运营、供应链、销售等方面有成熟高效的团队,通过全球化业务布局,汇聚
了海外优秀人才。业务核心人员长期从事光伏工作,经验丰富,是公司稳定高效经营的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光伏组件的研发,形成了突出的科研实力,并在此基础上向下游领
域进行技术延伸。在大型储能、户用储能技术的开发、研究及应用中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司
通过自主研发已形成以 TOPCon 电池组件技术、HJT 电池组件技术、Super POPCon 电池组件技
术、差异化组件产品、SMBB Ultra 等光伏组件生产技术,以及以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
大容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集装箱式大型液冷储能系统产品技术等储能电池技术为主的一系列核
心技术。
一、光伏组件技术
(1) TOPCon 电池技术及组件应用
TOPCon 是 N 型电池主流量产技术,通过在太阳能电池表面生长一层氧化层和掺杂的多晶硅
层,形成钝化接触的效果,从而提升电池效率,使得电池具有高开压,低温度系数,高双面率的
优质特性,公司在 TOPCon 技术领域已积累较多经验,自 2018 年开始 TOPCon 电池技术研发,
目前电池研发中试效率最高已经达到 27.48%。2026 年将进入 TOPCon5.0 的技术开发阶段,通过
最大化的降低电池的复合和高效的光学利用率,目标效率为 27.7%,组件功率为 660W-670W;同
时在降本方面,也进行了技术的开发和储备,包括廉价金属浆料技术的开发,超细线印刷技术的
开发和量产,新型无银金属化技术的开发,以应对高银价情况下的成本偏高问题,有望在 2026 年
中旬降低 30%银耗,年底挑战降低 40%银耗。
公司在已有可靠性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对硅片、电池片、组件等产品设计和制造均进行了细
致的优化。其中,电池片图形对称设计方法,进一步降低了机械应力,使抗隐裂能力更好。独特
的正面银浆加速老化方法,对多厂家多型号的浆料进行优选和电池工艺端的迭代优化,使得阿特
斯的 TOPCon 产品具备优良的抗腐蚀和抗湿热老化能力。此外,公司开创了电池紫外衰减测试方
法,并用于量产电池管控,通过电池端光注入退火以及减反射层优化,提升电池抗紫外衰减性能。
公司在 2023 年底已经全面导入新的工艺,大幅提升转换效率的同时,简化了电池工艺制程,并使
用银浆替换了银铝浆的使用,从而减少了对组件封装材料的依赖,进一步降低了 TOPCon 全产业
链成本。
组件层面,通过不断的验证与改进,阿特斯确立了 SMBB Ultra 技术的成套量产工艺方案。通
过较小程度的设备改造,结合焊接设备软硬件、工艺、工装升级完善,保障电池与焊带的有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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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与电流收集,既提升了组件功率,又增强了组件长期耐冷热冲击可靠性,组件功率增益稳定在
上的改进,大幅提升光学利用率,提升功率 5W 左右。
在此基础上引入大尺寸硅片叠加多分片技术,降低电学损耗、提升有效发电面积和入射光利
用率,组件功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2) HJT 电池组件技术
异质结(HJT)是基于非晶/微晶硅薄膜的双面钝化接触电池结构。HJT 电池具有完美双面对
称结构及优秀的钝化效果,具有高转换效率、高双面率、低温度系数、高弱光系数、低碳排放/碳
足迹等优点,并且其制造工艺流程也较简单,工艺制程温度全部在 200℃以下,可使用超大超薄
硅片,也可叠加钙钛矿制备更高效率的双结叠层电池。
阿特斯 HJT 技术已升级至 4.0 版,突破了高晶化率双面微晶、极细栅线、SMBB Ultra、超薄
硅片等八项行业关键技术,研发效率超过了 27.6%,量产效率超过了 27.30%,良率达到了 99.2%,
居于行业先进水平。
HJT 组件具备高功率、高双面率、低温度系数三大优势。高功率 HJT 组件因电池结合了晶体
硅和薄膜技术的优点,2382mm x 1134mm 组件功率超过 648W,组件效率达到 24%。双面率(双
面光伏组件在相同光照条件下,背面发电功率与正面发电功率的比值)可达 85%-95%,高于 PERC
和 TOPCon 光伏产品,适合地面电站应用,尤其适合垂直安装应用场景。HJT 组件的温度系数为
-0.24%/℃,比 PERC 和 TOPCon 产品都要低,这意味着在高温环境下功率损失更小,在高温地区
具有发电量优势。HJT 具有高功率及低温度系数特征,也使其适合屋顶光伏市场应用。
(3) Super POPCon 电池技术
Super POPCon 通过全背面电极排布设计,实现了光伏电池效率与美学的双重突破。相较于主
流的 TOPCon 技术,Super POPCon 电池将传统正面 2-5%的栅线遮挡面积完全消除,使有效受光
面积达到理论极限值,较 TOPCon 电池效率绝对值有望提升达 1%以上。由于电池正面没有栅线,
提升美感,形成产品差异化,更适用于分布式光伏场景,还可以叠加各种技术体系(TOPCON、
HJT 等)持续提效降本。阿特斯持续研发低成本、高可靠、高发电的 Super POPCon 电池与组件,
为客户带来增量收益。目前已建立完整的研发中试线,量产效率达到了 27.2%的水平,在提效降
本方面,主要围绕最大化的降低电池各部分的复合和提高光学的利用率来进行效率的提升,在降
本方面,重点进行了各项新型金属化技术的储备,包括超细线印刷技术的开发和量产,新型廉价
金属浆料的开发和量产,新型无银化金属技术的开发,有望在 2026 年年底降低 50%的银耗量。
(4) 功能差异化组件产品
为客户带来发电量增益,并减少电站清洗运维需求。特殊的玻璃边缘防护设计成功解决量产工艺
兼容性问题。经户外实证,相较传统组件可实现平均超 2% 以上的发电量提升。在低倾角屋顶的
应用场景上,发电量提升效果尤其明显。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面升级在恶劣环境下产品的安全与可靠性。适配大型地面与工商业电站场景。防冰雹方面,可抵
御 55mm 冰雹冲击,已通过 IEC 61215 严苛测试与 VDE 认证;防压方面,即便采用跟踪支架
Tracker 安装,承载也可达+4000Pa/-3600Pa,搭配跟踪系统抗风载更稳定;防火--通过 IEC61730
Class A 等级防火测试,大幅降低火灾风险。该产品已在全球诸多区域市场实现销售出货。
的承载表现、安装效率进行深入研究,开发了符合屋顶美学的全黑复合边框产品,以及匹配地面
项目安装的整体解决方案。复合边框光伏组件产品具有外形美观、边框绝缘且耐腐蚀性强、相对
金属边框与玻璃热膨胀表现相近、更低碳排放(仅为铝边框~20%)的优势,已实现不逊于铝边框
产品的承载、耐疲劳能力,量产出货。
入射光线的镜面反射光转变为漫反射光。对比常规组件反射率从~3.3%降至 0.1%,光泽度从~17.8
降至 1.5。防眩光组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对反射光线敏感场景,如机场、高速公路、住宅屋顶、建
筑幕墙等,可以有效减少光污染,实现对周遭环境的友好。
二、储能电池技术
(1) 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的研发技术
超长寿命锂离子电池材料体系关键技术包含正负极材料结构优化及表面处理技术,电解液溶
剂组合优化及添加剂配比调试,纳米导电剂组合优化三部分。该项技术可以有效支持储能用锂离
子电池产品开发,与目前普通的锂离子电池相比,寿命可以得到有效提升,有效降低储能电池整
个生命周期中的使用成本,提升储能产品经济性。该项技术样品在寿命测试中,已提交专利 10 项,
授权 1 项。项目已顺利结项,预计应用于容量>300Ah 电池产品,寿命>10000 次循环,安全性能
符合国内外规范要求。
(2) 大容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研发
大容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主要针对储能电池的材料体系进行研究,开发最优的材料体
系组合,开发适合大容量电池性能特点的电池结构,提高电池结构件的大电流承载能力,提高电
池的密封性,适应超长寿命的要求,提高储能电池产品一致性。该项技术处于样品开发阶段,已
提交专利 8 项,并同步在日本,泰国,美国,澳大利亚申请国际专利。该项目完成后,将实现充
放电循环寿命>10000 次。
(3) 集装箱式大型液冷储能系统的研发
集装箱式大型液冷储能系统的研发主要包括对电池包结构设计开发,液冷流道仿真设计,集
装箱结构布局设计,以及系统安全控制逻辑设计,确保储能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满足 UL9540、
UL9540A、UL1973 等国际标准的安全防护要求。第一代 SolBank 已于 2024 年启动全球交付,满
足国内外储能市场需求,第三代 SolBank3.0 研发工作也已完成,并于 2024 年四季度进入量产阶
段。阿特斯 SolBank 储能系统,具有高安全、长寿命、高转换效率等特点,目前最新 SolBank 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列产品采用 1500V.dc 系统,最大额定容量>5MWh,2h 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93%,采用"液
冷+free-cooling"的混合热管理方案、主动均衡技术等高新技术,集成消防监测系统、可燃气体检
测等功能,提升产品使用寿命及安全性。
(4) 高能量储能用 314Ah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
高容量储能用 314Ah 锂离子电池的研发主要针对储能电池的材料体系进行研究,开发最优的
材料体系组合,开发适合大容量电池性能特点的电池结构,提高电池结构件的大电流承载能力,
并进行专利申请,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储能电池产品一致性。该项目于盐城大丰基地、泰国基地
进行量产。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在同规格 71173205 的规格平台上,实现容量>314Ah 电池产品,
满足客户 2 小时率储能,使用寿命 20 年,安全性能符合国内外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国际领先水
平,申请专利 10 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认定称号 认定年度 产品名称
EVA 太阳能电
常熟特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3
池封装胶膜
(1) 获得的荣誉称号
号;子公司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阿特斯储
能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大丰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阿特斯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宿
迁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江苏省先进级智能工厂”荣誉称号。
报告期内,公司以优异的成绩蝉联“2025 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2025 中国制造业民营企
业 500 强”等榜单,标志着阿特斯在光伏和储能领域的领先地位获得权威认可,也印证了公司作
为全球新能源标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 新增发表的学术论文
报告期内,公司发表论文 14 篇:
序 出版
论文名称 出版刊名 论文类型
号 时间
accumulation, and structural Cells
rearrangement: A complete
model for ultraviolet-indu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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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radation in TOPCon devices
(UVID)标准化研究进展 (CPVC-21)
护体系构建 (CPVC-21)
Failure Mechanism in PV Modules RESEARCH CONFERENCE
(with Case Study in TOPCon)
Understanding Ultraviolet-Induced RESEARCH CONFERENCE
Degradation in Modern TOPCon
Solar Cells
用新型互联胶粘剂探 究与 IEC 伏发电研讨会论文集 21st CSPV
标准化
化机制的研究 伏发电研讨会论文集 21st CSPV
作物产量优化研究 伏发电研讨会论文集 21st CSPV
Modules based on Accelerated 未见
Damp Heat Life Tests
刊
外风险评估 未见
刊
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based on
LSTM-XGBoost model
induced corrosion on TOPCon solar Cells
cells
TOPCon solar cells: Hydrogen Cells
dynamics and impact of UV
waveleng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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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busbar silicon photovoltaic
modules under thermal cycling: A
finite element study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93 58 1,464 514
实用新型专利 161 202 3,456 3,219
外观设计专利 29 21 339 291
软件著作权 3 2 17 14
其他 0 0 0 0
合计 386 283 5,276 4,038
注:表格内累计数量包含现行有的知识产权数量以及往年公司已放弃、已届满的知识产权数量。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 上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24.05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24.0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62 1.86 减少 0.24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注:上述研发投入情况表内数据为公司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无形资产》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
段不满足资本化部分的支出;下表中研发投入金额为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
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
单位:万元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研发投入金额 95,965.22 195,034.85 -50.79%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研发人员数量减少、报告期内提升研发效率推进降本
增效等因素导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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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技
序 预计总投资 本期投入 累计投入金 术
项目名称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具体应用前景
号 规模 金额 额 水
平
Super POPCon 产品 率达到 650W,完成 CSI 特有电
术产品,同尺寸组件功率至少
开发: 气连接设计方案;中试线建设 1、在 TOPCon、HJT 技
再提升 5W,产品功率挑战目
标 660W ( 基 于 2382mm 版
POPCon 电 池 组 件 2、2026 年 Q1 计划完成新购设 件,有望成为未来光
型),组件非硅成本增加<2
产品开发; 备调试,引进酸刻路线技术的 国 伏市场尤其是分布式
分/瓦;
POPCon 高 效 太 阳 平均效率 27.06%,组件功率达 领 外观,是高端屋顶的
效率目标和 660W 的组件功
能电池中试项目 到 472W 先 首选;
率目标及降低 50%的银耗量
POPCon 高 效 太 阳 化,图形化,高温金属化等关键 供更优质,性价比更
触结构相结合,开发具有市场
能电池的开发和产 技术开发,形成成套工艺,同步 高的产品
竞争力的高效 Super POPCon
业化研究 开展中试验证和差异化提效技
电池和组件产品
术开发
HJT 研发: 1、产品封装设计及工艺在行业 1、组件功率达到行业领先水
产品深度开发; 210HJT 到 182ProHJT 产品的迭 低温度系数、高弱光性能的光 国
技术研发; 伏组件的量产导入; 2、PTP 技术,钢板副栅印刷 领 及未来量产技术储备
阳能电池的紫外诱 3、开发中; (Eff)较常规网板印刷提升
导衰减研究; 4、达成指标,已提交 3 篇发明 0.15% ,单瓦成本降低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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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技术开发; 5、达成指标,已完成新产品开 3、HJT 电池 UV30 衰减小于
开发; 6、达成指标; 4、探索成本降低 2 分/W 的技
池开发; 0.7%,主栅 48%银含浆料,副 5、完成中试线升级和产品开
技术开发; 8、开发中 6、电池效率提升 0.2%,电池
矿叠层电池技术研 0.5%;
发 7、导入 50%银含主栅浆料、
无铟靶材等降本措施实现
BOM 成本下降 2 分/W;
池效率≥27%
TOPCon 研发: 1、基于 TOPCon 技术,开发的 1、本项目将以 TOPCon 产品 1、TOPCon 技术的升
面 182++ 产 品 研 究 运输和系统要求,开发全场景 顾客户对于 LCOE 等的要求, 量产导入,功率的持
与开发; 应用产品。目前已完成 182Pro 通过导入 N 型电池技术、增 续提升, 更高的 LCOE
TOPCon 产品开发; 列产品的迭代,并量产进行中; 升级组件物料及制程工艺,实 国 2、光伏全黑组件凭借
Ultra 产品开发; 具美学观感的高品质全黑组件 已实现全面量产导入; 领 性能优化,已成为高
型电池研发; 进行进一步探索,目前已在 前提下,提升组件的可靠性, 产品;
大 尺 寸 TOPCon 高 行量产,计划在 TOPCon2.0 系 有全黑外观的高颜值先进; 殊设计可以有效减少
效太阳能电池的开 列产品进行扩展; 3、TOPCon 产品,达到行业 金属电极使用,降低
发和产业化研究; 3、已完成量产导入,产品于 领先水平开发 SMBBultra 工 遮光面积,提高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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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效太阳能电池 水平; 以上; 功率,同时降低银浆
的开发和产业化研 4-6、开发先进可量产化的金属 4-6、开发 N 型 TOPCon 高效 耗量,减少原材料成
究; 化增强技术、高效陷光钝化接 低成本技术,跻身该领域研究 本。此外,该产品兼容
太阳能电池开发; 片优化技术等多项适用于大尺 7、叠层效率达到 30%以上; 片成本,符合未来光
TOPCon 182Pro 尺 用,年度提效达到 1%以上,电 效率目标和 645W 的组件功 展趋势;
寸高效太阳能电池 池量产批次最高效率可达 率目标; 4-6、TOPCon 是当前
的开发和产业化研 27%; 9、拟达到挑战 27.3%的电池 及未来数年主流电池
究; 7、开发中,初步完成大面积 效率目标和 650W 的组件功 技术之一,在转化效
TOPCon 项 目 划 钝 8、 2025 年上半年完成了 182Pro 10-11、本项目将以 TOPCon 模等方面均具备优
测工艺的开发与研 项目的立项,并在此基础上进 产品的迭代及功率提升为目 势,为低碳减排做贡
究; 行了 TOPCon4.0 技术的开发, 标,兼顾客户对于 LCOE 等 献;为客户提供更优
TOPCON 产品研究 polyfinger,SMBBultra,边缘钝 技术、增加新的硅片/电池尺 品;
及开发--210 系列; 化等技术的开发和导入,效率 寸,同步升级组件物料及制程 7、TOPCon 是当前及
TOPCON 产品研究 9、2025 年上半年完成 182Pro 赢,目前已实现全面量产导 术之一,在转化效率、
及开发--182 系列 项目的立项,并在此基础上进 入。 投资成本、量产规模
行了 Super POPCon 技术 的开 等方面均具备优势,
发,达成效率 26.6%和 646W 的 为低碳减排做贡献,
水平,本项目在引入切割边缘 TOPCon4.0 具备的高
AlOx 钝化后,有效改善电池整 效率和高功率为客户
片切半的钝化效果,效率恢复 提供更高的价值;
更高功率的 210 组件,功率可 的产品;
达 730W,具备更低的 BOS 成 9、为客户 提供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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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效率更优,LCOE 更有 质,性价比更高的产
优势,目前该产品量产中; 品;
的 182 组件,系统兼容性更强, 的升级迭代,N 型技
可适配现有支架和逆变器,无 术的量产导入,功率
需改造基础设施,运输安装便 的持续提升,更高的
利较 210 多装约 12%,目前已 LCOE 收益。
进行量产。
HJT 已完成 UV、腐蚀开发中; 寿命模型,理论支撑产品质 估;
差异化组件产品开
发:
代升级,二代产品制程友好,达 2、防积灰边框设计,减少组 过特殊边框设计,可
到常规产品良率水平,发电量 件表面积灰,发电量提升 2% 以在小角度安装的分
质保评估;
提升 2%以上,产品已正式发 以上; 布式应用场景减少积
布,已量产; 3、相比铝边框,减少碳排≥ 灰堆积,提升发电效
组件产品研究与开
工商业屋顶项目; 4、2025 年年底为海边区域提 景下也具有一定的发
发;
案及多种耐腐蚀材料技术研 伏解决方案; 内 式光伏市场以及单跟
究,基于相关标准完成产品设 5、取消加锡焊,全面实现激 领 踪应用场景中占据重
计并开展海上实证项目;推出 光焊接,焊接拉力提升; 先 要地位,为客户提供
用接线盒及激光焊
钢桁架结构漂浮系统海上光伏 6、响应双碳目标,相比铝边 差异化价值和更高收
接应用及开发;
组件产品,已具备量产交付能 框,减少碳排≥80%; 益;
力; 7、开发出独特的合金成分, 3、响应国 家双碳目
框组件开发;
TOPCon1.0 及 2.0 产品实现量 构,这使得新型铝合金边框在 边框。复合材质边框
金边框开发;
产,计划在 TOPCon3.0 系列进 满足高性能要求的同时,兼具 取代传统铝型材边
行技术拓展; 低成本优势,从而在市场竞争 框,所制成的组件尤
组件开发
计与可靠性评估,实现量产销 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经济效 干扰的高铁沿线、需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售;二代闭口式产品完成设计 益; 要防静电火花的油田/
及可靠性评估,工艺技术验证 8、提高组件电池的片/串间隙 加油站等;
稳步推进,已量产; 光学利用率,使得组件功率达 4、沿海地区靠近东部
升,材料挤压和成型工艺的优 便利,且政策支持力
化,提升铝合金抗拉强度 13%, 度大,明确支持海上
提升屈服强度 14%,增强边框 光伏发展。海上光伏
机械性能,实现了光伏组件边 可与养殖业结合,实
框的设计优化。同时降低材料 现一地两用,提高海
成本与边框生产过程中的环境 域利用效率和经济效
影响,已在 TOPCon1.0 系列产 益,为客户提供更高
品 实 现 量 产 , 目 前 在 收益和差异化价值;
TOPCon2.0 系 列 产 品 进 行 扩 5、新建工业彩钢瓦屋
展; 顶占比约 85%,民用
证,包括多款贴膜设备的制程 18%,标准彩钢瓦屋
评估,已完成 210N、182pro 二 顶(0.5mm 镀铝锌板)
代 Topcon、HJT 多个规格产品 可 承 载 **25-35kg/ ㎡
上的量产导入 **光伏系统。当前随
着电池尺寸的增大,
组件重量超出以往水
准,这些 85%和 18%
的市场,需要轻质组
件来满足需求;
面替代加锡焊,有效
提高组件可靠性,并
可实时监测焊接情
况,应用前景广泛;响
应国家双碳目标,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出低碳材质的边框。
钢边框取代传统铝型
材边框,适合极端气
候耐受场景,机械强
度优异;
主流铝边框的全面替
代;
用于功率需求高的应
用区域。
请,回收硅片的再生利用率和 发展,退役光伏组件
再生硅锭的纯度达到预期目 数量逐渐增加,回收
标,同时基于再生硅锭进一步 利用成为必然趋势。
研究其对硅片少子寿命、电池 目前,回收技术不断
低碳环保组件技术
效率、组件功率的影响,并评估 取得突破,政策支持
研究: 1、硅料的回收利用率≥85%,
再生硅锭的经济价值。再生硅 力度加大,市场需求
料拉晶纯度 6N 以上,电池组件 旺盛,退役光伏组件
碳拆解及高值化利 99.9999% ,申请发明专利 5 国
最高功率可到 720W 以上。已 的高价值回收应用前
用关键技术研发; 项,培养 4 名科技骨干; 内
回收技术与设备的 团体标准,及项目开发; 先
对易回收,绿色材料应用进行 推出低碳材质的边
研发; 3、相比铝边框,减少碳排≥
评估。团标(中国光伏行业协 框。复合材质边框取
会)已发布:T/CPIA 0124-2025 代传统铝型材边框,
开发(复合边框)
《晶体硅光伏组件破损修复技 所制成的组件尤其适
术指南》; 用于防雷击电磁干扰
基地拓展,在 182N 产品上进行 静电火花的油田/加油
复合边框产品研究及量产验 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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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成功交付 70MW。
基于大尺寸热场的 1 、 适 用 于 下 游
高效水冷屏试验,成品单产及 和成品率,降低长晶能耗,进
低氧、高品质、低能 TOPCon 、 Super
成品率提升显著,进入量产推 一步降低方棒的加工成本。同
耗 N 型晶硅开发项 POPCon、HJT 多种高
广。在品质方面,晶棒电阻集中 时改善晶棒电阻分布、少子寿
目: 效太阳能电池制造,
度进一步提高,少子寿命提升 命、等电性能,匹配电池需求,
明显,确定长晶工艺方案,目前 支持电池提效;
开发及 N 型单晶共 内 和组件可靠性;
掺项目; 先 2 、 适 用 于 下 游
氧晶棒的热场结构设计、设备 晶棒氧杂质含量及缺陷密度,
TOPCon182/TOPCo POPCon、HJT 多种高
改造及实验验证,晶棒氧杂质 从拉晶端解决电池同心圆异
n182++ ; 效太阳能电池制造,
含量及单位公斤方棒能耗均处 常和提高电池效率。同时降低
于较低水平,目前逐步加量推 晶棒的生产能耗,实现非硅成
广及自动化升级 本和碳足迹的进一步下降。
大型电站用智能组
串式储能变流器研
发:
串式储能变流器研 2、已完成首版样机制作,正在 先 用
发; 调试验证中 进
组串式储能变流器
系统 2.0
大型电站用组串逆
变器的研发: 国
的研发;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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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平台(站控平
台)研发;
代机系列产品研发;
的组件智能诊断技
术研究
国
工商业储能变流器 已完成首版样机制作,正在调 内
的研发 试验证中 先
进
高端户用光储市场的
标配:满足家庭用户
周期≤30 秒。 化的需求。
光储一体化系统的
研发: 已完成 AI 算法的基础功能验
谷套利策略,在典型应用场景 内 心:帮助工商业用户
下,系统整体收益提升≥ 先 实现精准的能源管理
调度智能决策技术 策略+本地执行。
研究
推理时间<100ms。 单元:为未来参与电
力市场交易提供技术
支撑。
户用组串逆变器的
研发:
国
已完成产品认证,产品小批量 内
试制,进入量产 先
进
组串逆变器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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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 的研发;
监控平台的研发;
研发;
组串逆变器的研发
商用组串逆变器的
研发:
组串逆变器的研发;
组串逆变器的研发;
组串逆变器的研发; 已完成产品认证,产品小批量 内
日本版组串逆变器; 进
低压版组串逆变器;
G2 组串逆变器;
组串光伏逆变器
焊带研发: 1、已完成高反射率反光汇流条 1、进一步将反射率再提升,
国
汇流条研发; 新型专利。反光性能显著提升, 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
内 可应用于各类型光伏
领 组件
带研发; 率,提升发电效率; 业创新;
先
工艺研发; 产品开发,HATC200、DH1000、 带,推动产业升级,满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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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的研发; 足 组 件 性 能 要 求 , 0.24mm 、 展;
研发; 客户多样性需求;通过产品及 低组件效率及质量的同时推
黑色汇流条的研发; 手产品高 0.7W,具有较强的产 4、SMBB 焊带生产线速度提
POPCon 焊 带 的 研 3、非焊接面锡层厚度减薄 上进行技改不重新购入设备,
发 60%,由 15μm 降低到 5μm,已 实现成果转化,并扩大生产规
向组件稳定供货; 模,转化产品的销售额达到
要进一步评估与电池片匹配性 6、符合客户对美观度多样化
及功率增益; 要求,同时增加组件电池光能
证; 7、焊带通过优化其材料构成
证 电池片连接时的功率损失,提
升光伏组件整体的光电转换
效率
胶膜研发: 1、深度开发与优化调整,已投 1-5、提升效率,推动组件成本
流延模具研发; 2-3、量产导入成功; 6、与常规单玻白膜相比,在
国
内 可应用于各类型光伏
领 组件
装置的研发; 原料性能数据库,完成交联工 HF20 测试)的同时,产能损
先
退火新工艺的研发; 工艺的分析); 膜相比,成本降低 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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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粒子导入的研发; 6、通过粒子复配及高粘结性配 高粘结性能,且要避免溢白情
开发; 测试,已实现稳定出货;成本相 竞争力;
后 白 膜 醋 酸 含 量 下 降 30% 以 玻组件,降低对电池片的腐蚀
上;通过 2*IEC 导入测试,量 风险;不仅需要具备常规白膜
产导入成功 良好的反射率,水汽阻隔性以
及电气绝缘性,且能够将层压
后游离的醋酸含量降到最低,
并且能够持续吸收或分解
EVA 老 化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醋
酸,保证组件的长期可靠性
接线盒研发: 1、已完成特殊结构设计与电阻 1、采用低 VF 的二极管使用,
靠性接线盒; 能力与散热性能,全面满足大 提升,满足大电流的组件使
高可靠性连接器; 术已固化并应用于量产产品; 2、提高连接器高防水,耐腐
流水线; 强化绝缘设计,开发出多重绝 种测试,使之更适应恶劣海洋
国
内 可应用于各类型光伏
领 组件
先
可靠性接线盒; 3、项目已完成。电阻焊全自动 流水线生产,减少直接人工成
自动化设备; 一站式完成接线盒成品从焊接 4、实现全自动绕线,减少直
包装设备; 人工成本 40%以上,并同步降 率,为组件自动上料提供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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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检测设备的研发; 4、设备已完成。全自动绕线并 5、开发出具有行业技术领先
能对接设备的研发 上操作工,显著降低直接人工 并在同行业保持一定的竞争
成本; 优势;
经实现量产; 技术领先行业内,在高温反偏
温、热击穿等关键性能测试,通 新、细分特殊应用市场。并在
过了同组件结构确认,满足高 同行业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
电压组件的长期稳定运行要 提高国际竞争力;
求,具备量产条件; 7、通过自动化设备实现批量
设备,已经实现量产; 同行中具有优势,显著增强了
中; 8、实现自动称重及装袋,减
匹配,已通过其他方案代替,并 9、替代人工检测,实现注塑
已实现量产; 产品重量与外观的在线自动
检测已经实现智能对接,并已 10、实现接线盒生产过程的自
稳定量产 动化与高速化控制,满足高精
度工艺需求,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人工成本,确保产品质量
的一致性
储能系统研发: 1-6、量产; 1 、 pack 系 统 额 定 储 电 量 国 储能;满足各种工商
高能量密度的液冷 预期;2.长期可靠性测试进行 3℃;末期压差≤300mV; 先 应用,光储充应用,微
发; 8、量产; 集成,可整体进行运输;储能 国 型公用事业级储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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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系统的研发; 10-11、量产; 2.225MWh,初始放电电量≥ 一
机的研发; 13、开发阶段,首台样机制样; 率≥90%;系统最高温差≤
统的研发; 17、样品 3、1.一体机化集成,模块化设
研发; 率不低于 98%;
KuBank 的研发; 求;
能用 314Ah 锂离子 黑启动、并离网、构网、快速
电池的开发; 响应等功能。
箱技术的研发; 寿命≥20 年,高低压具备完
流一体仓的研发; 4、采用双主热备份架构及内
台的研发; 撑百万点级别的数据接入量
KuBank1.1 产 品 的 状态量不低于 50 万点),保证
研发; 系 统 能 够 稳 定 运 行 在
池 对 应 的 ≥8 年,平均无故障时间
SolBank3.0 的研发; (MTBF)≥20000 小时,同
集装箱项目; 年;
体 机 KuBank2.0 的 104.5KWh,系统最高温差≤
研发; 3℃;末期压差≤300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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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All-in-one 设计,将 PCS、
BMS、EMS、配电、热管理、
消防等七大核心子系统完美
整合于单一柜体,系统容量
冷储能系统控制电池系统温
差≤3℃;
子储能用电芯,容量≥314Ah
T36276-2023)规范要求
内外客户需求;
体 IP54 等级内部温度均衡,
有效散热;
高效率可达 99%;PCS 与电
池分仓布局;
备 GWh 级大规模场站数据
接入能力,支持历史数据存储
时间≥1 年,集成智能运维、
主动预警等功能,实现高效的
电站数据管理与智能化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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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具备强竞争力:
商储系统,容量 494kWh
T36276-2023)规范要求
内外客户需求;
额定能量 5.016MWh,系统最
高温差≤3℃,末期压差≤
电量 8.36MWh,可拆分式运
输,肩并肩背靠背布局;
际具备强竞争力:
系统,容量 277kWh/555kWh
可选
T36276-2023)规范要求
内外客户需求。
电芯研发: 1、开发阶段,样品; 1、1.开发大容量的锂离子储
国
际
领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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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 4、1.A 样开发阶段,2.工艺路线 2、容量≥314Ah,安全性能符
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5、1.确认下一步体系开发的方 范要求,获得欧标美标认证,
的开发; 向 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
的研发; 500Ah , 2. 循 环 寿 命 ≥
台的研发 符合国标(GB T36276-2023)
规范要求,4.获得欧标美标认
证,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
符合国标(GB T36276-2023)
规范要求,4.获得欧标美标认
证,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
献
户用储能系统研发:
品;
国
际
领
先
研;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2kW)产品;
PCS 2.0;
块;
块;
发;
度电系统
光储耦合产品开发
及关键技术研究:
强化光储深度融合,
与光伏一体化组合 国
在辅助可再生能源并
系统的研发; 在公司现有储能产品基础上, 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实现产品 内
网、调频调峰、微电
配置方法及其对应 理系统、冷却装置及储能柜等, 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方 进
应用场景下,支持电
储能系统的研发; 完善公司储能产品矩阵。 面取得领先优势。 水
网稳定性及能源利用
效率提升。
系统及具有其的储
能系统的研发;
光伏系统产品开发 开发光伏支架、海上漂浮式光 开展光伏系统产品及应用的 国 通过创新开发多场景
及应用的关键技术 伏平台、清扫机器人、智能运维 关键技术研究,完成技术储 内 适配的光伏支架、海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研究: 设备及诊断系统等光伏系统产 备;形成光伏支架、海上漂浮 先 上漂浮式平台、智能
件水上光伏系统的 等各类型场景的应用,着力提 维设备及诊断系统等产品并 水 统,将显著拓展光伏
研发; 升光伏系统的应用场景扩展、 持续提优;具备产业化生产及 平 发电在沙漠、海洋、渠
计算方法的研发; 化应用,推动光伏系
站电能量远程采集 级,实现全生命周期
系统的技术研究; 运维降本、发电效率
度计算方法及光伏 能源开发提供“光伏
组件的安装方法; +”多能互补解决方
结构计算及构型优 洋资源利用等生态与
化设计的研发; 经济协同发展。
组件智能清扫机器
人的研发;
平台及系统的研发;
控制系统及远程监
控监测数据采集技
术的研发等。
合
/ 265,343.26 53,448.21 125,039.19 / / / /
计
情况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 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959 1,22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8.45 7.75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30,234.46 39,133.95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31.53 31.97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20
硕士研究生 150
本科 476
专科 205
高中及以下 99
未知* 9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注:公司位于美国的电池与组件工厂逐步投产,为保障产线正常运作,公司在工厂当地招聘了
员工,因个人隐私问题,部分员工未提供受教育程度信息,其简历该项显示为“未知”。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02.5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0.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4.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9.2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8.65%。公司组件出货量下降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关
税成本以及产品综合制造成本上涨,致毛利率水平下降;此外,储能收入的增长,组件平均销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价小幅上涨抵消部分影响。另外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
减少。
当前光伏行业整体供需失衡的状况尚未明显改善,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海外贸易环境、政策
调整、汇率波动等外部不确定性因素仍对行业格局和企业盈利能力带来挑战。在此背景下,若上
游硅料及关键辅材价格大幅波动、海外市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或主要市场需
求低于预期,均可能使公司产品价格承压、盈利空间进一步收窄。
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保持稳定,主营业务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管理层亦持续推
进成本优化与产能结构调整,但若 2026 年行业供需矛盾持续加剧,或外部环境出现进一步不利变
化,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仍可能面临持续波动乃至继续下滑的风险,甚至存在阶段性亏损的可能性。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或未能对最具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科研开
发力度,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若行业内发生技术突变使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或电池转
换率大幅上升,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此类技术,则会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
风险。
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未来开拓业务和维持竞争优势的基础,公司若在生产经营过
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业务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将在未来逐步落
后于竞争对手,从而面临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光伏产业链中涵盖对硅料、玻璃、封装胶膜等多项原辅料需求,储能产业链可以中涵盖碳酸
锂、磷酸铁锂电芯等核心原材料需求,公司利润水平受原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新能
源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
件导致的短期供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供应链
管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采用灵活的垂直整合经营模式,既保有自主生产能力,也直接对外采购硅锭、硅片及电
池片。这一模式优势既能以轻资产方式实现业务扩张,又能灵活应对短期市场需求变化。目前光
伏行业正处于阶段性产能过剩阶段,公司积极响应行业自律倡议,主动缩减生产规模,以稳定产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品售价与盈利水平。即便采取上述措施,公司仍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进而对业务经
营、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有多家境外控股子公司,主要分布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欧洲、澳洲、
南美和东南亚等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中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境外收入可能受
到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政策、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此外,各国货币受全球政
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汇率波动亦可能会对公司收益水平、财
务状况及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上下游关系,根据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与 CSIQ(不含发行人)的关
联交易预计将会持续发生。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有效执行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该等
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或不合理等,则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西部鼓励类企业税收优惠、《泰国投资
促进条例》税收优惠、越南 32/2013/QH13 号法令等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当前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全面过剩,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同时价格恶性竞争引发主产业链企业普遍亏损。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海外新建
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光伏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可
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光伏国家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若未来
公司主要市场所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环境或光伏政策出现非预期的变动,导致市场需求
受到较大影响,一旦公司不能有效应对,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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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出于保护本国光伏和储能产业、减少贸易逆差等目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美国,相继对
中国光伏和储能企业制造和出口的产品,甚至是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制造工厂采取各类贸易制
裁和壁垒措施,对光伏和储能行业的跨国经营和贸易构成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和干扰因素。
美国自 2011 年以来多次对原产于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开展“双反”调查,并在日
落复审后继续征收相关关税。在此背景下,中国光伏企业部分产能布局至东南亚地区。然而,近
年来美国先后对东南亚多国光伏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及新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并最终裁定相
关产品适用高额关税,导致通过东南亚生产基地向美国出口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商业可行性显著下
降,部分路径已事实上难以维持。
此外,美国还依据《1974 年贸易法》第 201 条、第 301 条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对光伏产品及相
关设备加征关税,并多次调整税率和适用范围。相关关税措施叠加后,光伏电池和组件面临的综
合税负水平较高。同时,美国对全部或大部分进口商品实施的普遍性或差异化关税政策,也使公
司自中国及第三国向美国出口产品、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的成本及不确定性显著上升。
尽管美国最高法院已就部分以《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为依据的加征关税作出裁定并叫停
相关措施,但既往已缴纳关税的退还安排尚不明确,且美国政府已采取或正在研究基于其他法律
授权的替代性关税或贸易限制措施,包括启动新的贸易调查及对关键行业和产品实施额外限制,
上述措施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除前述关税风险之外,2022 年 6 月起,拜登政府实施 UFLPA 法案,延续并扩大了此前特朗
普政府时期就开始实施的涉疆来源成分的货物暂扣措施,明确规定光伏电池和组件、储能产品均
属于重点关注类,要求所有进口企业都必须向美国海关提供产品全产业链的完整、详细溯源,以
证明产品及其全部原材料的开采挖掘、加工制造、仓储运输等环节均非源于新疆或者 UFLPA 实
施清单上列明的受制裁的单位或个人。
该法案将所谓“受限制外国实体”的概念大大拓展,将仅仅是设立在中国(包括港澳地区)的企
业甚至是这些企业在中国境外持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5%的企业,都纳入到了限制范围。从这样
的“受限制外国实体”的企业采购元器件、物料或者产品,将导致美国国内的光伏电站、储能电
站开发商或业主无法享受(依据之前的 IRA 法案原本应当享受的)补贴。此外,如果位于美国国
内的制造工厂,自己本身构成“受限制外国实体”,或者从“受限制外国实体”采购的原材料、
元器件超过一定的比例限制,则这些制造工厂也不能享受(依据之前的 IRA 法案原本应当享受的)
制造补贴。“受限制外国实体”的概念还不仅限于持股比例的要求,还对中国公司或个人通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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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许可、任命董事高管、控制经营管理、管控资金等方面实施对境外公司的“实质控制”也进行
了严格规定,具备这些因素的境外公司也很可能被认定为“受限制外国实体”。包括公司在内的
行业头部公司,都在积极研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做到遵守新的法案要求,同时也不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管理和财务表现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6 年 2 月 26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市场业务
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曾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
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确认的议案》;为满足相关法案
要求及保障美国地区业务正常运营,公司已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了海外光伏切片工厂、
海外储能工厂和海外电池工厂的股权转让事宜。
除美国之外,2026 年 3 月 4 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备受业内关注的《工业加速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ion Act, IAA)草案,拟通过设定本地化率及低碳标准要求,提升欧盟制造业竞争力,推
动脱碳转型,并降低对中国产品的依赖。草案提出,到 2035 年,将制造业在欧盟 GDP 中的占比
从目前约 14%提升至 20%。为实现这一目标,草案计划:1)对铝、水泥、钢铁等基础工业产品在
公共采购或补贴中设定低碳和“欧洲制造”要求;2)将本地化标准扩展至风电设备、电动汽车、
光伏、电池等关键清洁技术产业;3)在补贴条件中嵌入本地生产比例门槛。《工业加速器法案》
的核心措施,除了本地制造的比例要求,法案还针对欧盟境内的外商直接投资设定了严格限制,
尤其瞄准全球产能占比超 40%的国家(多数情况下即中国),对其超过 1 亿欧元的投资项目提出明
确条件:欧盟员工占比至少 50%、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 49%,且需通过许可协议实现技术转移。
该草案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此后,该草案将提交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协商,最
终出台的正式法案的条款和实施细则,尚难以预测,但如果大部分保留前述限制性条件,则意味
着在欧美经营的包括光伏和储能在内的跨国企业,都必须及时调整其投资、经营和市场策略,以
符合法案要求。
由于美国市场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影响很大,而美国目前的关税、制裁、新能源补
贴和市场准入等政策法规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不排除未来发生相关关税征缴、补缴或损失
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风险、丧失全部或部分美国境内的制造补贴或产品销售溢价的风险,甚至由
于公司销售的产品被认定为不符合美国补贴要求从而导致客户退货乃至索赔的风险。另外,公司
也不排除未来在美国、欧洲和加拿大及其他海外市场遭遇新的贸易制裁、壁垒措施(包括但不限
于惩罚性关税调查、限制进口措施等),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的风险,以及公司
受到相关处罚的风险。
公司与加拿大 CSIQ 需要分别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要求,对于需要依法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两地同步披露。由于中美两国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理念差异,公司和加
拿大 CSIQ 因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并受不同监管要求,会在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同时,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及语言、文化、表述习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差异,以及中美两地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不同,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的股票估值水平与加拿大 CSIQ 在 NASDAQ 股票市场的股票估值水平可能存在差异。
实控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比例较低,未来若公司
其他股东进一步增持,或者实控人可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进一步下降,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在经营
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不确定
性。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领先水平。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2.56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6 亿元,
经营业绩的贡献主要来源于公司的高质量光伏业务以及高速发展的储能业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0,255,735,859.24 46,165,009,326.63 -12.80
营业成本 36,083,104,777.71 39,241,381,246.48 -8.05
销售费用 1,049,559,575.41 1,106,562,118.78 -5.15
管理费用 1,923,123,262.20 1,561,887,844.43 23.13
财务费用 550,009,268.43 38,656,339.61 1,322.82
研发费用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24.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5,155,179.27 2,430,238,713.19 191.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29,837,428.04 -9,988,509,665.87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2,474,278.93 3,537,898,958.46 -81.5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组件及系统销售量下降,同时储能业务的收入增长,以及组
件销售单价的小幅上涨抵消了部分影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组件销售量下降,同时被储能业务的增长,关税增加,以及
单位综合制造成本上涨抵消了部分影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市场拓展,差旅等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辞退福利、股权激励、咨询服务等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费用增加,以及汇兑收益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以及政府补贴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受行业整体环境影响,公司审慎调
整资本性支出安排,减少新建工厂及产线等固定资产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降低负债水平,偿还部分
借款,致相关现金支出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387.78 亿元,同比下降 14.61%,主要系光伏组件及系统销售量下
降,同时储能业务的收入增长,以及组件销售单价的小幅上涨抵消了部分影响。主营业务成本
以及单位综合制造成本上涨抵消了部分影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
光伏行业 3.98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
光伏组件产 减少
品收入 25,477,109,887.24 24,118,571,375.86 5.33 -19.08 -12.20 7.42 个
百分点
光伏系统产 增加
品收入 1,854,580,619.22 2,038,224,528.77 -9.9 -41.14 -43.01 3.62 个
百分点
光伏储能系 减少
统产品收入 10,847,302,793.53 7,744,658,149.46 28.6 11.39 15.00 2.24 个
百分点
建造合同收 减少
入 20.89
个百分
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
减少
境内 4,425,503,932.77 5,084,217,635.11 -14.88 -53.92 -48.00
个百分
点
减少
境外 34,352,464,154.93 29,404,252,226.88 14.4 -4.07 2.07 5.15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增减
减(%) 减(%)
(%)
减少
直销 36,115,689,935.32 31,687,170,760.95 12.26 -6.43 0.41 5.97 个
百分点
减少
经销 2,662,278,152.38 2,801,299,101.04 -5.22 -60.95 -60.13 2.17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分产品说明:
光伏系统产品营业收入减少 41.14%,营业成本减少 43.01%,主要系出货量减少导致;
建造合同营业收入减少 42.56%,主要系部分合同价格调整导致。
分地区说明:
本年境内收入较上年减少 53.92%,成本较上年减少 48%,主要系出货量及境内组件销售单价的
降低综合导致。
分销售模式说明:
本年经销收入较上年减少 60.95%,成本较上年减少 60.13%,主要系经销出货量的减少导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组件 MW 22,175 24,274 1,857 -29.43 -21.90 -53.06
储能 MWH 10,772 7,935 4,458 55.24 20.63 174.97
产销量情况说明
组件业务量下降,产量相应下调,库存下降;储能业务增加,相应提高生产量,储能销售预计增
长,库存量上升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 合同总金 合计已履 本报告期 待履行金 是否正常 合同未正常履
对方当事人
标的 额 行金额 履行金额 额 履行 行的说明
光伏 EDF-RE US 不适用 7.4 1.9 不适用 是 无
组件 Development, (注) (注)
LLC
注:以上合同为长单框架协议,采取定量的方式,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确定销售价格,合同执行期
间为 2024 年~2030 年。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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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分行 成本构成项 较上年同 情况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业 目 期变动比 说明
(%) 比例(%)
例(%)
光 伏
营业成本 34,488,469,861.99 96.58 38,584,929,286.05 98.33 -10.62
行业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分产 成本构成项 较上年同 情况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品 目 期变动比 说明
(%) 比例(%)
例(%)
光 伏 双反保证金 关税政策
组件 及关税 变化
光伏 不适用
直接材料 16,706,082,840.85 69.28 18,971,650,686.28 69.06 -11.94
组件
光伏 不适用
直接人工 576,892,290.39 2.39 707,142,064.57 2.57 -18.42
组件
光伏 不适用
制造费用 3,363,227,952.79 13.94 4,517,670,423.73 16.45 -25.55
组件
光伏 外协业务
外协费用 39,310,709.60 0.16 12,984,215.02 0.05 202.76
组件 增加
海外销量
光伏 下降,单
运输费用 1,501,555,695.10 6.23 2,241,145,667.79 8.16 -33.00
组件 位运费下
降
光伏 产品质量保 组件价格
组件 证金 上升
光伏系统
光伏
光伏组件 1,641,188,916.56 80.52 3,211,507,195.01 89.79 -48.90 产品销量
系统
下降
光伏 不适用
逆变器 185,703,980.91 9.11 221,042,037.79 6.18 -15.99
系统
光伏 海外光伏
系统 系统销量
运输费用 11,417,071.21 0.56 3,789,430.76 0.11 201.29 增加,运
费相应增
长
光伏 海外光伏
系统 其他 199,914,560.09 9.81 140,291,840.92 3.92 42.50 系统销售
量上升
储 能 对等关税及 关税政策
系统 芬太尼关税 变化
储能 不适用
设备材料 4,670,720,137.37 60.31 5,767,087,957.90 85.64 -19.01
系统
储能销售
储 能 建设成本及 增加,建
系统 其他 设成本相
应增加
建造 不适用
设备材料 374,284,335.28 63.76 515,132,785.09 64.06 -27.34
合同
建 造 不适用
建设成本 212,731,472.62 36.24 288,963,163.52 35.94 -26.38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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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实际控制的除外。
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将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56,303.6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2.0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
售额285,584.5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37%。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 关联关系
合计 / 856,303.62 22.08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74,605.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
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 关联关系
合计 / 474,605.97 27.10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C.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销售人员薪
酬,市场拓
销售费用 1,049,559,575.41 1,106,562,118.78 -5.15
展,差旅等费
用减少。
主要系辞退
福利、股权激
管理费用 1,923,123,262.20 1,561,887,844.43 23.13
励、咨询服务
等费用增加。
主要系利息
费用增加,以
财务费用 550,009,268.43 38,656,339.61 1,322.82
及汇兑收益
减少。
主要系研发
研发费用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24.05
投入减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主 要 系 报 告 期 内 销售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内
投资活动产生的
- 7,029,837,428.04 -9,988,509,665.87 不适用 受行业整体环境
现金流量净额
影响,公司审慎调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整资本性支出安
排,减少新建工厂
及产线等固定资
产投资。
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司主动降低负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借款,致相关现金
支出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本期期末
末数占 上期期末数 金额较上
项目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名称
的比例 比例(%) 动比例
(%) (%)
交易 主要系部分理
性金 财产品报告内
融资 到期,余额相
产 应下降
主要系光伏组
件销售量下
应收
账款
持续加强回款
管理所致
主要系期末组
存货 5,690,726,889.03 8.84 7,163,763,035.24 10.96 -20.56
件库存量减少
主要系公司针
对美国市场业
固定 务进行调整,
资产 部分供美制造
工厂转让给控
股股东
在建 主要系新增产
工程 能建设投入
使用 主要系部分厂
权资 675,928,356.70 1.05 1,491,204,182.40 2.28 -54.67 房租赁合同提
产 前终止所致
主要系银行流
短期
借款
少
应付 6,603,903,276.77 10.26 4,582,688,810.15 7.01 44.11 主要系报告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票据 内票据结算量
增加
其他 主要系固定资
应付 4,765,965,640.55 7.40 6,457,923,476.87 9.88 -26.20 产采购相关应
款 付款项减少
主要系用于产
长期
借款
增加
主要系部分厂
租赁 房租赁提前终
负债 止,相应租赁
负债减少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6,423,481,440.2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1.04%。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境外资产名称 形成原因 运营模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组件及储能业 境外设立制造工厂
生产与销售 3,435,246.42 296,563.92
务相关资产 及销售公司
√适用 □不适用
资产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行业相关业务,主营业务经营性信息分析如下: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产品类别 技术指标
硅片: 非硅成本情况 产品成本中电费占比情况
考虑硅片减薄、钢线坩埚价
格下降的整体降本影响后,
单晶硅片 成本比例为 6.2%,切片环节电费占
硅片全工序成本比例为 2.8%。
均非硅成本同比下降 36%。
太阳能电池: 量产平均转换效率 研发最高转换效率
N 型 TOPCon:27.1% N 型:TOPCon 27.48%
晶硅电池
HJT:27.1% HJT:HJT 27.60%
电池组件: 量产平均组件功率 研发最高组件功率
N 型 TOPCon:182*210 66
片组件 640/645W
N 型 TOPCon:210*210 66 182*210,66 片 TOPCon 最高功率
晶体硅电池
片组件 720W 655W
HJT 组件:182*210 66 片
组件 630/635W
逆变器: 转换效率
逆变器 99.01%
指标含义及讨论与分析:①硅片非硅成本是指除硅料外的硅片成本,是体现硅片生产企业技术水
平和成本控制能力的重要指标;②量产平均组件功率为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组件功率档位;③研
发最高组件功率为研发试验中所测试的组件最高功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产能利用 在建生产线 在建生产线 (预计)
产品类别 产量 投产工艺路线 设计产能 在建工艺路线
率 总投资额 当期投资额 投产时间
单晶硅棒 12.5GW 单晶 40% 31GW 17.34 0.61 / 单晶
硅片:
单晶硅棒 14.9GW 40% 单晶 3.73 0.08 37GW / 单晶
太阳能电池:
单晶硅电池 16.2GW 50% 单晶 141.53 34.50 32.4GW / 单晶
电池组件:
晶体硅电池组件 22.2GW 43% 单晶 92.44 7.25 51.3GW / 单晶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光伏胶膜 10.89GW 41.20% / / 26.43GW
光伏焊带 19.51GW 35.86% / / 54.4GW
光伏接线盒 21.56GW 30.89% / / 69.79GW
产能利用率发生重大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竞争激烈,技术迭代迅速,产能结构深度调整,市场洗牌加剧,组件价格同比大幅
下降,给行业盈利带来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公司在价格与出货量间精准平衡,主动调整出货策略和产能供给,优先保障盈利。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率(%)
产品类别 产销率(%)
境内 境外 境内 境外
电池组件:
晶体硅电池 109.47 374,695.77 2,358,473.28 -18.37 7.90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组件及系统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国家或地区 销售收入 销售毛利率(%)
亚洲其他地区 270,219.39 -8.94
美洲 1,710,451.55 13.24
欧洲 292,462.96 -5.2
其他 85,339.38 -4.32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值 本期计提的减 本期出售/赎回
资产类别 期初数 计公允价值变 本期购买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变动损益 值 金额
动
交易性金融资
产
衍生工具-外汇
-5,945,430.52 68,943,211.35 - - 45,330.53 63,043,111.35
远期
应收款项融资 138,466,445.78 - - - - - 540,751.41 139,007,197.19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830,873,294.21 67,608,149.12 -6,791,487.86 - 1,494,104,479.50 1,581,062,890.89 29,972,658.38 2,834,704,202.46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权益
证券代 证券简 最初投资成 资金 期初账面价 本期公允价 的累计公 本期购 本期出售 期末账面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处置损益
码 称 本 来源 值 值变动损益 允价值变 买金额 金额 价值 科目
动
自有资 91,084,089. 交易性金
境内股票 002079 苏州固锝 91,370,200.00 97,951,162.27 -6,867,072.72 - -
金 55 融资产
自有资 其他权益
境内股票 603381 永臻股份 20,000,000.00 33,519,866.72 -254,582.60 - 33,265,284. - -
金 工具投资
合计 / / 111,370,200.00 / -6,867,072.72 -254,582.60 - 33,265,284.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账面价
计入权益的
初始投资金 期初账面价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 其他变 期末账 值占公司报
衍生品投资类型 累计公允价
额 值 值变动损益 入金额 售出金额 动 面价值 告期末净资
值变动
产比例(%)
外汇远期 -594.54 6,894.32 -4.53 6,304.31 0.27
-594.54 6,894.32 -4.53 0.27
合计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 无重大变化
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已经到期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本报告期累计影响税前利润人民币-21,484.89 万元。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金融衍生品和外汇相挂钩,实现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法律风险等)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 衍生品公允价值来源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对手方银行出具的估值报告。
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
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
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25 年 4 月 29 日
披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 2025 年 5 月 29 日
披露日期(如有)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
是否控
期末 是否
投资协 制该基
私募基金 投资 报告期内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 参与 出资 会计核 存在 基金底层 报告期利润影
议签署 拟投资总额 金或施 累计利润影响
名称 目的 金额 已投资金额 身份 比例 算科目 关联 资产情况 响
时点 加重大
(% 关系
影响
)
普 通
苏州卓想
合 伙
创业投资 获得
合伙企业 投资 20,100,000.00 - 20,000,000.00 80.08 是 否 -1,945,203.76 2,274,789.86
(有限合 回报
合 伙
伙)
人
普 通
苏州遇早
合 伙
创业投资 获得
合伙企业 投资 13,000,000.00 - 13,000,000.00 60.02 是 否 -1,233.91 57,562.09
(有限合 回报
合 伙
伙)
人
普 通
苏州卓晟 4 月(更 产业投资
合 伙
创业投资 新版协 获得 ( 新 能
人 、 长期股
合伙企业 议签署 投资 59,000,000.00 - 59,000,000.00 33.43 是 否 源、汽车、 15,660,164.62 29,108,769.30
有 限 权投资
(有限合 时间为 回报 食品、餐
合 伙
伙) 2023 年 饮领域)
人
张家港朝 产业投资
希优势贰 (航空航
获得 有限 其他非
号股权投 2025 年 天、数字
投资 5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伙 7.14 否 流动金 否 523,634.57 523,634.57
资合伙企 4月 经济、新
回报 人 融资产
业(有限 能 源 领
合伙) 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锡彬复 产业投资
获得 有限 其他非
惠新永赢 2025 年 (新能源
投资 150,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合伙 29.29 否 流动金 否 11,897,378.73 11,897,378.73
基金投资 1月 和电力电
回报 人 融资产
款 子领域)
临港前沿
阿特斯扬
州新能源 获得 有限 其他非 产业投资
股权投资 投资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合伙 50.14 否 流动金 否 (新能源 25,680,188.26 25,680,188.26
基金合伙 回报 人 融资产 领域)
企业(有
限合伙)
临港前沿
(苏州)
先进智造 获得 有限 其他非 产业投资
股权投资 投资 300,000,000.00 11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伙 62.24 否 流动金 否 (新能源 - -
基金合伙 回报 人 融资产 领域)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 892,100,000.00 195,000,000.00 677,000,000.00 / / / / / / 51,814,928.51 69,542,322.8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生产 91,618.15 719,622.02 111,646.25 679,414.92 5,820.66 14,715.30
阿特斯光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贸易 3,654.09 49,756.09 4,736.94 160,091.41 -7,117.70 -7,707.09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电池片 202,734.94
及组件销售
嘉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生产 120,000 659,885.34 170,791.02 736,002.22 -8,672.88 -9,057.29
西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硅棒生产 190,000 156,225.64 142,420.17 40,995.26 -33,573.73 -33,584.74
苏州阿特斯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光伏电站工程 30,000
司 建设
宿迁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组件生产及销 152,000
售
盐城大丰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 组件生产及销 57,190
公司 售
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投资控股及组 9,181.77万美元
件销售
Canadian Solar South East Asia Pte. 组件销售 7,300.00万美元 317,300.36 205,615.02 25,844.53 -593.03 -677.64
Ltd.
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电池片及组件 1,456,407.91万
(Thailand) Co., Ltd. 501,349.23 358,271.45 584,150.20 -47,832.46 -50,711.13
生产与销售 泰铢
Canadian Solar (USA) Inc. 组件销售 5.00万美元 626,638.01 119,846.61 1,592,651.61 29,857.18 32,318.44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组件销售 2.50万欧元 141,139.03 40,910.29 333,842.57 -7,740.40 -7,071.89
Canadian Solar SSES (US) Inc. 储能产品销售 1.00美元
及项目建设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anadian Solar SSES (UK) Ltd. 储能产品销售 0.01万英镑
及项目建设
Canadian Solar SSES (CANADA) 储能产品销售 1.34加拿大元
INC. 90,109.50 -3,625.68 85,930.05 5,068.51 5,067.87
及项目建设
Canadian Solar SSES (Australia) Pty 储能产品销售 379.98万澳元
Ltd. 114,949.70 7,805.61 200,007.16 6,967.40 6,965.01
及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之“4、处置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光伏装机增长放缓,行业进入稳健增长阶段
在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深化的背景下,用能电气化水平不断提升,电力系统清洁化需求日益迫
切。光伏发电凭借资源禀赋广泛、清洁低碳、安全可靠、建设周期短、安装灵活等显著优势,已
成为能源转型进程中的主力电源之一。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的持续释放,全球光伏发电度电
成本快速下降,光伏发电已发展成为全球新增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类型。
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预测,为实现 2050 年全球碳中和目标,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
需达到约 20TW,光伏产业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依然广阔。该机构数据显示,2025 年全球新增光
伏装机量约为 655GW,同比增长约 10%。中国仍是全球光伏市场的核心驱动力。根据国家能源局
数据,2025 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 317GW,同比增长 14%;截至 2025 年 12 月,全国光伏
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突破 1,000GW,达到 1.2TW,同比增长约 35%,持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受《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
装”现象明显,其中 5 月单月新增装机规模高达 93GW。进入下半年后,行业新增装机节奏明显
放缓,装机规模有所回落。从全球市场看,美国相关政策变化为新能源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但在人工智能算力需求快速增长和终端用能电气化加速推进的推动下,全球电力需求仍将持续攀
升。凭借成本优势突出、部署效率高等特点,光伏发电仍将是新增电源的重要选择。同时,中东、
印度、非洲等新兴市场光伏装机需求保持较快增长,新兴市场已逐步成为光伏组件出口的重要增
长点。
(2) 行业供需失衡持续,供给侧调整逐步推进
当前行业供需失衡局面仍在延续,低价竞争态势持续,叠加银浆、胶膜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普
遍上涨、国际贸易壁垒扰动加剧,行业整体经营压力显著。2024 年以来,行业通过规范经营、加
强自律等方式积极探索供给侧约束机制,2025 年行业 “反内卷” 进程持续深化。自 2026 年 4 月
性竞争;加之 2026 年以来行业内多起整合事件相继落地,将进一步加速供给侧出清,推动产业迈
向良性竞争与高质量发展。在多重压力持续传导下,不具备成本优势与核心竞争力的落后产能有
望逐步出清,进而优化产能结构、改善行业供需格局,为全产业链回归可持续经营奠定基础。
(3) 储能增长势头强劲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储能同样扮演着关键角色。随着新能源发电比例不断提高,电力系
统的调节需求也在快速增加,新型储能成为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2026 年,全球储能市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场增长强劲。在本轮景气周期下,价格重塑、容量迭代升级以及新兴市场崛起等议题持续升温,
成为行业关注的核心变量。
以锂电池为主的化学储能具有调节速度快、循环寿命长、模块化而便于实施等特点,适合在
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端应用,起到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用电负荷时间错配问题、平滑可再生
能源发电功率波动、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降低电网拥堵而避免或推迟输配电网投资等
多种作用。
根据伍德麦肯兹(Wood Mackenzie)最新数据,2025 年全球储能新增装机容量达到 106GW,
同比增长 43%,首次突破 100GW 关口。截止 2025 年,全球累计储能装机规模为 270GW。136 号
文件取消了国内新能源强制配储要求,多地陆续出台政策推动储能市场建设和政策机制有效衔接,
国内储能将转向市场化发展。美国、欧洲、澳洲等主要海外大储市场电力市场机制完善,商业化
运营活跃,发展势头强劲。中东发布多个大规模大型招标,拉美、日本等新兴市场大储商业模式
渐次打开,全球大储发展呈现多点开花态势。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秉承“卓尔不同”的经营理念和“成就客户、创新思变、百折不挠、
追求卓越”的价值观,致力于实现“让太阳能走进千家万户,给子孙后代更美好的地球”的企业
愿景。
基于公司在光伏组件技术、国际化经营能力、品牌和渠道、运营效率、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优
势,公司拟通过如下战略规划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1)通过国际化水平的领先能力和全新 N 型产能布局的后发优势,稳步提升市场份额和盈
利水平;
(2)通过丰富的在手储能订单和项目储备、国内制造成本优势和海外市场品牌渠道能力、一
站式服务差异化等,打造储能业务第二增长曲线;
(3)光储主业协同发展、配合电力电子等新业务领域辅助,拓宽应用边界、创造价值多元化。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出货量规模预计:在光伏领域,坚持利润优先原则,主动压缩出货量和优化出货节奏,根据
市场产品价格走势采取相应的攻守策略;据公司预测,2026 年储能系统出货量在 14 至 17 吉瓦时
之间(未考虑重组因素)。
(1)保利润:大型储能业务,户储业务和部分海外组件市场仍是 2026 年经营利润的主要来
源。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狠抓管理,保证这些市场订单的交付。同时,公司将强化光伏系统销售,
将组件、逆变器和储能产品,以及光伏支架、线缆等 BOS 配套销售,以便利用公司非组件产品齐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全、品牌和渠道优势,通过光储系统“一站式”销售,为用户创造价值,形成业务范围协同,提
高出货量,并获得溢价。
(2)保现金流:全年经营策略依旧是以利润和现金流优先,做好应收应付管理,提高资金利
用效率。深挖电力电子和户用储能的潜力,以最小的现金投入,取得产出的快速增长。
(3)降成本:用好 AI 技术,进一步提升制造和销售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4)做好重点产能项目建设:海外光伏电池、锂电芯和储能系统集成是公司 2026 年的重点
参与建设项目。公司将为这些项目配置资源,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按期投产和达产。
(5)关注地缘政治变化,抓住海外业务机遇:近年来,光伏和储能行业地缘政治愈发复杂,
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公司将持续关注和评估地缘政治变化的影响,在经
营好已有海外业务的同时,发挥公司的国际化经营能力优势,适时做出经营和投资决策,转危为
机,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目前已按照上市公
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
运作。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公司报告期内具体
治理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公司与股东间
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1 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审议、投票、表决等程序均
符合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合理。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具有相应的议事规则或工作规程,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公司有关制度履
行相关各项职能,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高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公司将另有任用。
为进一步提升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投票表决,
同意选举潘乃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义务。任期自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新《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内启动相关治理架构优化工作。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
废止,监事会全部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通过提前梳理职权清单、优化工作流程,
实现监督职能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会行使出资人
权利,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内部管理、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
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相互独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
有关信息,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
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注重投资者沟通,设置了投资者接听专线,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
演、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专题活动、电话会议、投资者交流平台、现场调研及参观等多种方式与
投资者进行交流,为公司上市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供了便利。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
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并注重保护银行、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利。
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治
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修订
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公司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
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 年底对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在美国法案及监
管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公司调整美国业务,是为遵循当地法律及政策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
必要应对措施。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市场业务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曾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
议案》。
后续 CSIQ 和 CSI 分别着力发展美国地区和非美地区业务,未来也将分别关注各自区域业务,
CSIQ 不构成与上市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CSIQ 和 CSI 的经营计划与资金安排,将
分别根据各自的审议程序进行独立决策,经营决策、资源配置、利益归属相互独立。未来双方业
务重心、客户结构、供应链体系均将保持清晰区隔,不存在利益冲突和潜在利益冲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
年度内股 从公司获 是否在公
年初持 年末持 增减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减变 得的税前 司关联方
股数 股数 动原因
动量 薪酬总额 获取薪酬
(万元)
Xiaohua Qu(瞿
董事长 男 62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 是
晓铧)
Yan Zhuang(庄
董事、总裁 男 62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639.23 否
岩)
董事、高级
副总裁兼储
Guangchun
能科技总经 男 69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272.09 否
Zhang(张光春)
理、核心技
术人员
董事、财务
潘乃宏 总监、副总 男 51 2025-04-25 2026-12-19 0 0 0 130.61 否
裁
Leslie Li Hsien
董事 男 71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 是
Chang(张立宪)
任亦樵 董事 男 51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 否
邵军 独立董事 女 62 2023-12-20 2026-12-19 0 0 0 12 否
YangCha ( 查
独立董事 男 62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12 否
扬)
杜玉扣 独立董事 男 60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12 否
董事、财务
高林红(离任) 女 59 2020-12-06 2025-04-25 0 0 0 72.97 否
总监、副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裁
副总裁、首
HanbingZhang
席可持续发 女 68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266.84 否
(张含冰)
展官
许晓明 董事会秘书 男 43 2020-12-06 2026-12-19 0 0 0 72.03 否
核心技术人
TaoXu(许涛) 男 47 - - 0 0 0 109.79 否
员
核心技术人
王栩生 男 49 - - 0 0 0 151.26 否
员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核心技术人
吴坚 男 48 2023-09-29 - 0 26,837 26,837 励计划、 110.74 否
员
二 级 市
场卖出
合计 / / / / / 0 26,837 26,837 / 1,861.56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Xiaohua Qu Xiaohua Qu(瞿晓铧)先生,1964 年生,清华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物理学硕士、University of Toronto
(瞿晓铧)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半导体材料科学博士,是加拿大工程院院士。2001 年,瞿晓铧博士回国创办阿特斯集团,2006 年在美国纳斯达克
股票交易所上市;于 2009 年至 2020 年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Yan Zhuang Yan Zhuang(庄岩)先生,1963 年生,北方交通大学电器工程学学士、University of Alberta(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应用统计学硕士和
(庄岩) University of Guelph(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市场管理学硕士和应用统计学博士候选人。庄先生于 1986 年至 1989 年,任哈尔滨铁路局通信
信号厂研发部工程师;于 1995 年至 1997 年,任 NDP CANADA 市场咨询研究统计学家;于 1997 年至 2000 年,任中国北京 AMI 市场研
究公司研究总监;于 2000 年至 2006 年,任 Motorola Inc.(摩托罗拉公司)营销规划亚太区总监和摩托罗拉(中国)技术有限公司市场管
理总监;于 2006 年至 2009 年,任 Hands-on Mobile Ltd.资深副总裁、亚洲区负责人;于 2008 年,创办 INS Research 并担任董事;于 2009
年加入公司,担任董事、总裁。2025 年 2 月,庄先生任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Guangchun Guangchun Zhang(张光春)先生,1957 年生,山东工学院(后更名为山东工业大学,后被合并为山东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工学
Zhang(张光 学士,国家光伏装备研发中心技术委员会主任。张先生在 1982 年至 1994 年工作于山东工学院,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从 1994 年至
春) 2005 年,工作于 Pacific Solar 和 The Centre For Photovoltaic Engineering At 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
光伏技术研发中心),从事晶硅光伏技术研发;从 2005 年至 2012 年,工作在 Suntech Power(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副总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裁、高级运营副总裁;于 2012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兼储能科技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潘乃宏 潘乃宏先生, 1975 年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特许金
融分析师(CFA)持证人。潘先生从事过审计,会计,投资,财务管理,公司金融等相关工作,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职公司财务副总
裁,之前于 2011 年 1 月加入加拿大太阳能公司(Canadian Solar Inc.)先后担任财务报告总监及财务副总裁等职。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Leslie Li 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先生,1954 年生,美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张先生获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商学院学士,主修会计
Hsien Chang 学,彼为美国会计师协会、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纽约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及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张先生于 1984 年至 1994
(张立宪) 年,在位于美国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职,从助理会计师开始直至升任为该美国事务所合伙人;于 1994 年至 2008 年,历任中信泰富控
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CFO),于 2006 年至 2008 年曾担任国泰航空有限公司替任董事;于 2010 年至 2013
年,历任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CEO),同期兼任其上市子公司中国再生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
副主席;于 2011 年至 2014 年,任宝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 2014 年至 2025 年 5 月,任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高级
顾问;于 2021 年 5 月至今,任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 CSIQ 独立董事及本公司董事。
任亦樵 任亦樵先生,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通讯工程系学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 Lausanne)经济管理学硕士。任先生于 2004 年至 2009 年,任麦肯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高级项目经理;于
伙)管理合伙人;于 2017 年至 2018 年,任开翼私募基金管理南通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于 2017 年至 2022 年,任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于 2017 年至 2023 年 5 月,任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8 年至今,任 CDH Investment Advisory
Private Limited 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邵军 邵军女士,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邵女士于 1987 年至 2000 年,
任辽宁工学院讲师;于 2000 年至 2007 年,历任辽宁工业大学副教授、教授;于 2007 年至 2023 年 1 月,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更
名前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二级教授、院长;于 2023 年 2 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经天学者”特聘教授、会计审计与法治
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于 2022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0 年至今,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邵女士为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CGMA),上海市松江区第五届人大代
表。是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
业委员会委员。先后获得上海市“育才奖”、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上海市课程思
政教学名师(2022)等。
Yang Cha Yang Cha (查扬)先生,1964 年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现代应用物理系学士、University of Michigan(美国密歇
(查扬) 根大学)物理学硕士及博士候选人、St. John's University(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博士,拥有美国纽约律师资格。查先生于 1996 至 1999
年,先后于 RUSKIN, MOSCOU, EVANS&FALTISCHEK,P.C.和 WOLF, BLOCK, SCHORR and SOLIS-COHENLLP 任专职律师;于 2000 年
至 2001 年,任北京搜狐新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内容频道总监;于 2004 年至 2005,任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特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聘首席法律顾问;于 2001 年至 2012 年,先后于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于 2010 年
至 2019 年,先后任华山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色列 AurecC apit al、德勤中国、元璞资本的合伙人或投资合伙人;于 2013 年至 2019
任 Tsinghua Education Foundation(North American),Inc.(清华北美教育基金会)总裁;于 2020 年至今任南京清湛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
司理事;于 2020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 Luckin CoffeeInc.(瑞幸咖啡)的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3 月至今,担任德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玉扣 杜玉扣先生,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学硕士、中国科学院感光化学研究所物理化
学博士。杜先生于 1986 年至 1991 年,先后于盐城市冈中初级中学、盐城市大冈镇中学任教师;于 1997 年至今,历任苏州大学讲师、副
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于 2001 年、2005 至 2006 年、2016 年至 2017 年,任 Tokyo University of Science,Yamaguchi(日本山口东京
理科大学)访问学者;2025 年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于 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Hanbing Hanbing Zhang(张含冰)女士,1958 年生,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上海师范大学学士、University of Manitoba (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经
Zhang(张含 济系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候选人,曾拥有加拿大证券从业人员所需的 CSC 证书和股票期权交易 OLC 证书。张女士于 1982 年至 1985 年,任
冰) 上海科技干部管理学院英语系讲师;于 1988 年至 1992 年,任 University of Manitoba(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于 1996
年至 2005 年,任 Canada Trust 旗下的 TDW aterhouse 股票证券交易员;2005 年至 2020 年 9 月,历任公司控股股东 Canadian Solar Inc.全
球市场部高级总监及全球市场部副总裁;于 2009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同时主管公司内控业务。
许晓明 许晓明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后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进修,拥有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许先生于 2007 年至 2009 年,就任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于 2009 年至 2015 年,任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于 2015 年至 2020 年,任协鑫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 2020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先生拥有 15 年以上资本市场经验,曾供职并
熟悉 A 股四大板块,协助创业板公司 300141 成功上市,推动中小板公司 002506 完成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等资本运作,以及完成现任科创
板公司 688472 成功上市,曾获中国金融资本论坛(博鳌)“卓越董秘”、证券时报“天马奖”杰出董秘、新华日报“2024 江苏金牌董秘”、
时代周报“金牌创新成长董秘”等荣誉。
TaoXu ( 许 TaoXu(许涛)先生,1979 年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学士、UniversityofToronto(加拿大多伦多大
涛) 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硕士、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博士。许先生于 2011 年至 2015 年,任阿特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高级经理;于
总监;于 2019 年至今,任公司研发高级总监。
王栩生 王栩生先生,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TheHongK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香港科技大学)机械工程系博
士。王先生于 2006 年至 2008 年,任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副总监;于
吴坚 吴坚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南京大学凝聚态物理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吴坚先生于 2006 年至 2009 年,
任香港创辉电脑有限公司研发经理;于 2009 年加入公司至今,为公司电池研发技术专家,现任阿特斯嘉兴研究院院长。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高林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务,公司另有任用。董事会同意聘任潘乃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进一步提升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潘乃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行使董事权利,履行董事义务。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担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任的职务
Xiaohua Qu(瞿晓 加拿大 CSIQ 董事会主席、首 2001 年 10 月 至今
铧) 席执行官
Yan Zhuang ( 庄 加拿大 CSIQ 董事 2009 年 7 月 至今
岩)
Leslie Li Hsien 加拿大 CSIQ 独立董事 2020 年 9 月 至今
Chang(张立宪)
任亦樵 CDH Investment Advisory 董事总经理 2018 年 7 月 至今
Private Limited
在股 东单位 任职
无
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的职务
Yan Zhuang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 2 月 至今
(庄岩)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董事 2015 年 12 月 至今
公司
苏州卓富企业管理有限 执行董事 2015 年 7 月 至今
公司
高林红
苏州大乾企业管理有限 执行董事 2020 年 8 月 至今
责任公司
内蒙古国创祁胜资产管 董事 2021 年 1 月 至今
理有限公司
CDH Investments 管理合伙人 2018 年 7 月 至今
Management
任亦樵 (HK)Limited
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 董事长 2020 年 7 月 至今
限公司
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 年 5 月 至今
Leslie Li Hsien 兼审计委员会主
Chang(张立宪) 席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高级顾问 2014 年 1 月 2025 年 5 月
南京清湛人工智能研究 理事 2020 年 1 月 至今
院有限公司
Yang Cha(查扬)
德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26 年 3 月 至今
公司
华东政法大学 教授 2023 年 2 月 至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 独立董事 2022 年 8 月 至今
邵军 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 独立董事 2020 年 2 月 至今
团股份有限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杜玉扣 苏州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97 年 9 月 至今
在其他单位任职
无
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批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确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案由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并根据其实际情
决策程序
况进行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
公司标准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确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关于董事和高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 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
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 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具体情况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的薪酬系根据其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对公司贡献程度等由津贴
定依据 或基本工资、绩效和奖金构成。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津贴
标准系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按
实际支付情况 时支付薪酬。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薪酬合计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 度,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履职表现、行业薪酬水平等
依据和完成情况 维度综合评定;报告期内相关人员均完成对应考核指标。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公司目前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递延支付安排,薪酬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
按约定周期足额发放。
支付安排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支付合法合规,暂不存在
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
止付追索情形。
追索情况
(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
高林红 离任 工作调动
裁
潘乃宏 董事 选举 工作调动
潘乃宏 财务总监、副总裁 聘任 工作调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Xiaohua
Qu ( 瞿 否 5 5 4 0 0 否 1
晓铧)
Yan
Zhuang 否 5 5 3 0 0 否 2
(庄岩)
Guangch
un
Zhang 否 5 5 2 0 0 否 2
(张光
春)
潘乃宏 否 3 3 1 0 0 否 2
Leslie Li
Hsien
Chang 否 5 5 4 0 0 否 2
(张立
宪)
任亦樵 否 5 5 5 0 0 否 2
邵军 是 5 5 4 0 0 否 2
YangCh
a (查 是 5 5 4 0 0 否 2
扬)
杜玉扣 是 5 5 3 0 0 否 2
高林红 否 2 2 2 0 0 否 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5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5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邵军、杜玉扣、Leslie Li Hsien Chang(张立宪)
提名委员会 杜玉扣、Yang Cha(查扬)、潘乃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Yang Cha(查扬)、邵军、Guangchun Zhang(张光春)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Xiaohua Qu(瞿晓铧)、Yan Zhuang(庄岩)、任亦樵
会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审计计划》
《2024 年度内审工作汇报》
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第二届董事会审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
第三次会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报告》 《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
第二届董事会审 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次会议 审情况暨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
第二届董事会审
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第五次会议
年第三季度内审情况汇报》
审议通过《关于美国市场业务调
第二届董事会审
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
第六次会议
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2026 年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新增履约及融资业务提供反担保
预计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提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
更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第二届董事会薪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
酬与考核委员会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议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五)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战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略与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委员会 2025 年第 <2024 年 度 环 境 、 社 会 及 治 理
一次会议 (ESG)报告>的议案》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56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0,78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1,34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7,13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营销人员 633
研发人员 959
运营管理人员 2,625
合计 11,34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38
硕士研究生 505
本科 2,703
专科 3,163
高中及以下 3,187
未知* 1,751
合计 11,347
*注:公司位于美国的电池与组件工厂逐步投产,为保障产线正常运作,公司在工厂当地招聘了员
工,因个人隐私问题,部分员工未提供受教育程度信息,其简历该项显示为“未知”。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薪酬政策遵循公平、合理、竞争力和绩效导向的原则,旨在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的战
略目标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和优化薪酬福利体系,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士气,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目标。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岗位价值、市场
薪酬水平,对薪酬激励策略进行调整,保障公司薪酬的外部竞争力和内部公平性,进而吸引、保
留和激发优秀员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建设学习型组织并搭建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包括培训管理体系、课程体系、讲
师体系以及运营体系,制定涵盖通用系列、专业系列、技术系列以及领导力系列的年度培训计划,
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需要制定系列必修课程,如合规、网络安全等。同时,公司各部门根据
不同职能员工需求开展专项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例如六西格玛、项目管理、产品管理、行业知识
等,全方位提升员工综合能力,实现团队整体效能提升。另外,公司成立了阿特斯大学堂,开展
一系列富有深度和广度的课程,该平台不仅仅是一个传递知识的平台,更是一个促进交流与合作
的桥梁,学员们不仅仅是学习者,更是思考者和创新者,实现公司及个人的双向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
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
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
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时,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主要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在履行上述现金分红之余,公司董事会可提出发放股票股
利的利润分配方案交由股东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
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如下:
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在股东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董事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
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879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55,513,213.89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35.00%;2025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5,077,212
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500,608,562.1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
购金额合计 856,121,776.01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84.28%。本年度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
√是 □否
保护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0. 9879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55,513,213.89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500,608,562.12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856,121,776.01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1,682,962,193.8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1,127,452,123.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500,608,562.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3)=(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2,055,498,684.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79.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2,211,354,304.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标的股票数 激励对 激励对象人 授予标的
计划名称 激励方式 标的股票数量
量占比(%) 象人数 数占比(%) 股票价格
第二类限制
制性股票 55,564,000 1.51 745 4.72 5.56
性股票
激励计划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报告期 报告期内 授予价 期末已获
年初已授 报告期内可 期末已获
新授予 已归属/行 格/行 归属/行
计划名称 予股权激 归属/行权/ 授予股权
股权激 权/解锁数 权价格 权/解锁
励数量 解锁数量 激励数量
励数量 量 (元) 股份数量
制性股票 5,400.4000 0 1,246.1169 823.6008 5.47 823.6008 823.6008
激励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
计划名称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成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毕
马威华振审字第 2514978 号):
营业收入 22.26 亿元,相比基准
利润的增长率为 46.74%,达到
触发值,未达目标值,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80%。
合计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报告期
限制性股 期末已获
年初已获授 新授予 报告期 报告期 报告期
票的授予 授予限制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 限制性 内可归 内已归 末市价
价格(元 性股票数
票数量 股票数 属数量 属数量 (元)
) 量
量
Xiaohua Qu
董事长 252.0000 0 5.47 66.5280 0 252.0000 14.91
(瞿晓铧)
Yan Zhuang 董事、总
(庄岩) 经理
Guangchun
董事、副
Zhang(张光 92.4000 0 5.47 24.3936 0 92.4000 14.91
总经理
春)
董事、副
高林红 总经理、 84.0000 0 5.47 22.1760 0 84.0000 14.91
财务总监
Hanbing
Zhang(张含 副总经理 84.0000 0 5.47 22.1760 0 84.0000 14.91
冰)
合计 / 638.4000 0 / 0 638.4000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建
立了科学并行之有效的薪酬与绩效考评机制,强化以责任结果和关键行为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
确保员工奋斗精神及行为的激发,确保公司战略及各项经营目标的落地和有效执行。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务进行了全面评价,包括公司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信息系统管理
等。
公司根据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了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可靠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在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得到落实,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
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设有内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内
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通过日常检查
和专项审计的方式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点项目、内控的有效性进行监
督和评价,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
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阿特斯始终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践行,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深度融入企业战
略与日常运营决策中,视其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核心要素。公司秉持着对未来的责任和
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致力于在商业成功与社会责任之间达成平衡。
在环境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双碳目标,致力于构建绿色低碳价值链。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
中,阿特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能源与水资源的使用效率,同时致力于降低污染物的排
放量并强化废弃物管理。公司注重循环经济与生态系统保护,以实际行动支持构建和谐共生的绿
水青山生态环境,为推动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社会方面,阿特斯热心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参与各类社会慈善项目,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助力社会共同繁荣。报告期内,公司踊跃组织和参与不同主题如“清山行动”、“学生职业导师
计划”等公益项目,为社会创造正向价值。
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公司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以保障股东和利益相关
者的权益。
阿特斯将继续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深化可持续发展实践,为全球可持续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发展贡献力量,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详细内容,敬请
查阅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七、ESG 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 □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 ESG 实践做法
√适用 □不适用
(1) 技术创新与绿色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山西晋中榆社县与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携手规划总投资约 450 亿元的
抽水蓄能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基地一期 100MW 全容量组件供货商,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
保障,加速绘就“光储融合”生态蓝图。
在项目建设现场,公司 CS6.2-TB 615/620W 组件整齐排列。榆社县历史上曾多次遭遇冰雹灾
害,面对可能的极端天气的挑战,公司 182Pro 组件通过了加严冰雹冲击测试,能够有效抵挡 35mm
冰球的高速撞击,具备优异的抗冰雹冲击性能。此外,面对山地运输难题,公司 182Pro 组件能进
一步提升集装箱利用率至 99.8%,降低卸货、转运成本约 5%。这款矩形片组件搭配自产 TOPCon 电
池,最高量产效率可达 26.8%,同时对比传统 182 组件功率提升 13%,带来山地环境更高发电效
益。在建设期间,项目采用本地化用工方式,惠及周边村镇,助力乡村振兴,达成生态民生转型
等多重价值。仅一期工程投运后,预计 30 年全生命周期发电就可超 40 亿度,相当于节约标煤 127
万吨,减排二氧化碳 338 万吨,等效植树 626 万棵。
(2) 绿色制造体系再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盐城大丰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扬州阿特斯太阳能电池有限公司、
宿迁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工厂,凭借在绿色生产、低碳创新与可持续运营等方面的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系统化实践,成功入选。此次入选,不仅展现了阿特斯在绿色制造领域的硬核实力,更是公司以
ESG 战略驱动高质量发展、践行绿色责任的有力证明。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涵盖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
化等关键维度。作为全球领先的光伏和储能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阿特斯始终将 “技术降碳”
作为绿色制造的核心路径,将 ESG 理念贯穿于生产全链条,通过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持续赋能绿
色工厂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优化的协同发力,实现环境保护和生产效率的双重跃升。公司
现已拥有 1 家国家级、7 家省级绿色工厂,持续夯实绿色制造体系根基。
(二)本年度 ESG 评级表现
√适用 □不适用
ESG 评级体系 ESG 评级机构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ISS ESG“优秀” ISS ESG B+
EcoVadis 可持续发展评级 EcoVadis “银级”奖牌 Industry Top 4%
负责商业联盟(RBA)VAP 审核 (RBA)VAP 宿迁电池片厂(银牌)
宿迁电池片厂(银牌)
SSI ESG 审核 SSI ESG
包头拉棒厂(铜牌)
(三)本年度被 ESG 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被近 60 个 ESG 主题指数纳入成分股,包括:上证环保(000158.SH)、上证
环保全收益(H00158.CSI)、持续产业(000114.SH)、恒生沪深港清洁能源(HSSSHCE.HK)、
恒生沪深港清洁能源 R(HSSSHCET.HK)、恒生沪深港清洁能源 NTR(HSSSHCEN.HK)、碳中
和(995035.SSI)、清洁能源(995020.SSI)、华证 ESG 领先(999102.SSI)、华证 ESG 领先全
收益(T99102.SSI)、国证环保(399358.SZ)、国证环保 R(CN2358.SZ)、ESG 基准(980078.SZ)
、
ESG 基准 R(480078.SZ)、同花顺大盘 ESG(700206.TI)、长江保护(931554.CSI)、中证环保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000827.SH)、内地低碳(000977.CSI)、SEEE 碳中和(931755.CSI)、环保 50(930614.CSI)、
绿色能源(931733.CSI)、持续发展(931268.CSI)、绿色生态(931800.SZ)、绿色价值 100 全
收益(H21168.CSI)、长三角绿色 50(932223.CSI)、金司南气候友好(932074.CSI)、300 碳中
和(931859.CSI)、中国低碳全收益(H01113.CSI)、环保 50 全收益(H20614.CSI)、新能源收
(H00941.CSI)、中证环保全收益(H00827.CSI)、碳中和 60(931772.CSI)等。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10
序号 企业名称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贯穿全产业链的低碳实践与创新治理体系,从近 300 家申报企业中脱颖
而出,荣登 2025《财富》中国 ESG 影响力榜;公司通过 SSI ESG 审核,并获 B+(优秀)评级;
在 EcoVadis 可持续发展评级中获评银级奖牌(行业前 4%);旗下宿迁电池片厂及包头拉棒厂通
过 RBA VAP 审核。此外,创始人瞿晓铧博士入选《时代周刊》"全球气候领袖百人榜"创新者名
单,持续强化全球 ESG 领导力。过去 24 年间,阿特斯累计销售的 174.3 吉瓦太阳能组件所发总
电力,相当于抵消约 6.9 亿吨二氧化碳排放,为超 4,400 万户家庭供应清洁电力。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坚持差异化的创新和竞争战略,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来构建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拥
有完善的项目制研发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公司科技研发潜力,不断推动技术储备及创
新机制的有效运行。公司深刻认识到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推进清洁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公司充分
评估科技创新可能带来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并将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各研发项目的全生命阶段,
通过优化研发流程、强化研发培养建设、规范研发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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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之
“(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不适用,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
发等活动。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企业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是现代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新增和完善《信息安全事件管
理办法》《数据安全管理规程》等内部制度,明确信息处理原则、数据传输规范以及个人信息主
体权利保障内容,确保数据安全与合规运营。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一系列包含数据安全内容的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通过对数据泄露通道、
外发邮件的安全管控等具体措施,有效杜绝了公司敏感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的外泄。
为了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公司定期开展数据安全与隐私相关的培训。通过这些培训,
员工们将学习如何识别和防范常见的安全风险,了解信息保护措施,并增强防范意识。
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公司致力于全面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最终实现企业合规经营目标。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数量 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阿拉善 SEE 生态协会、社会责任
其中:资金(万元) 27.03
支出等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节“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之“(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互补项目,成为项目主要组件供应商,为两地光伏项目提供阿特斯 N 型双面双玻组件,以硬核科
技助力"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绿色经济模式升级。面对渔光互补环境下的高湿热挑战,公司开发
了一系列原创材料优化筛选技术和可靠性测试方法,通过电池浆料、胶膜、助焊剂等 BOM 材料
的优化,加严标准可靠性测试(如 DH3000),持续可靠性测试监控(ORT,On going reliability test)
等,显著提高 N 型组件的耐湿热性能,可靠赋能渔光应用场景。除引入阿特斯高效组件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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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还分别配备了 5MW/10MWh 的储能系统,形成稳定可靠的 “光储一体” 供能网络。俞垛项
目盘活约 700 亩鱼塘,以四大家鱼养殖为主。沙集项目则利用约 750 亩坑塘水面,深耕螃蟹特色
产业。两者均通过“一塘两用”模式,提高土地复合经济价值,赋能升级当地渔业的同时,为周
边村镇提供运维、清洁等就业岗位。预计后续年均发电量合计超 1.1 亿千瓦时,节约标煤近 4 万
吨,减少近 11 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为江苏清洁能源版图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同月,公司 CSI 320kW(千瓦)光伏逆变器的成功投运,助力位于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的源网
荷储一体化 30MW(兆瓦)山地光伏电站正式并网,凭借行业领先的逆变技术和智慧能源解决方
案,实现年均发电量 3642 万 kWh(千瓦时),在复杂山地环境中树立起"高效发电、智慧运维、
生态友好"的新型电站范本。
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可复制、高质量的新标杆。该项目选用三千余块阿特斯 182N 型双面
组件,配套阿特斯组串式逆变器,依托原装系统兼容优势,实现更高发电效率与更低度电成本。
电站建设严格遵循“精准消纳、优化布局”原则,总装机容量达 2.25MW。根据滁州当地日照条
件测算,该屋顶光伏电站 30 年运营期内预计总发电量可达 7201 万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秉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致力于建立稳定、
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定期业绩说明会、股东会、公司网站、
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和路演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为投资者提供既合理又稳定的投资回报,并严格遵循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
定并执行详细的利润分配方案,从而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财务政策方面,公司秉持稳健
的原则,确保资金与资产的安全与独立。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公司也充分考虑到债权人的利
益,确保不出现任何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此外,公司严格规范内部运营,也未涉及任何违规
担保事项。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阿特斯始终坚持基于业务全球化的本地化人力资源策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因地
制宜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创造公平、多元且包容的工作环境,尊重员工差异,珍惜拥有
不同背景、经验和技能的人才,持续构建多元化、多样性的员工队伍。
首先,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及工会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劳动保护、薪酬福利等方面保障员工权益,构建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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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包括健康及意外保险等补充性商业保险、股权激励等。同时,作
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公司持续推进残障人士帮扶,实现“每 100 名员工托举 1 名残疾人”
的目标,保护特殊群体员工的权益。
其次,在工作中,公司营造公开、畅通的沟通环境,持续丰富员工沟通渠道,包括设立 IT 专
门系统征求改善建议、推进持续改善活动、TownhallMeeting、座谈会、户外活动、体育运动、俱
乐部活动、年会等方式。数字化提升方面,公司导入 e-HR 系统,让员工在劳动关系管理、薪资支
付等方面持续提升体验。
最后,公司建立健全学习和发展资源,以员工专业、管理技能提升为重要课题,通过线上线
下、入职/岗前及在职/在岗培训、内训及外训等各种方式,打造不同层级的人才发展项目、不同等
级的内部讲师、不同职能的专业课程等维度构成的完善的培训体系,助力员工在通用能力、专业
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在 AI 大力发展的当下,公司提供 AI 相关的赋能培训,助
力员工提高效率,提升自己。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437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3.85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50,832.54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3.95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阿特斯致力于打造高质量和可持续的稳健供应链体系。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管理制度》,
在开发导入阶段对供应商进行了涵盖合规性、质量体系、交付稳定性等多维度资质筛选,并要求
供应商遵循阿特斯《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冲突矿产政策》、
《反现代奴役政策》等,管理供应链 ESG 风险,将合规经营、商业道德、劳工权益保护、安全生
产等纳入契约化管理,以确保供应链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阿特斯制定了《供应商 ESG 评价管理办
法》,每年根据采购支出及供应商行业属性,将供应商划分成不同类别,对其进行 ESG 审核,审
核内容涵盖质量管理、用工规范、环保、职业健康、商业道德等方面,全面考察供应商是否符合
公司的各项 ESG 要求,并根据相应的审查结果建立分级响应与差异化管理机制,带动供应链整体
能力持续提升。
阿特斯致力于建立全生命周期客服体系,为此制定了一系列内部制度,包括《售前技术支持
管理制度》,《售中技术支持管理制度》,《售后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客户服务管理手册》和
《集团及工厂参观接待管理办法》等,以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为实现通过卓越的服务体
系和流程,为客户提供高水平、专业的优质服务,塑造卓越服务品牌这一目标,公司采用全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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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的 CRM 系统(Salesforce)对客户投诉,技术咨询,工厂参观等客户需求及档案进行管理,以
确保为客户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公司构建了覆盖全球的生产、销售、物流和服务网络,以满足世界各地客户的需求。截至 2025
年末,阿特斯阳光电力在全球范围内拥有 30 个以上的服务中心和 30 个以上的物流中心。我们的
服务网络覆盖全球 160 多个国家,年服务工单量平均达到 4,700 件。这一庞大的网络确保我们能
够迅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创造卓越的体验。公司将继续不懈努力,
不断优化服务体系,确保客户始终享受到最佳的服务品质。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阿特斯始终以法治化为根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量法》等法律法规,将质量管理体系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引擎。公司深度融合 ISO9001:2015 国际
标准与 IEC62941:2015 等国际规范,构建起研、产、销全链条贯通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模式。
通过设立产品安全委员会、创新质量系统评审机制及常态化内外审制度,持续优化产品品质、流
程效率与服务标准,以超越客户期待为目标,铸就行业质量标杆。在质量文化建设方面,阿特斯
以先进方法论为支撑,通过专业化团队培育与系统化流程革新,推动全产业链制造效能的迭代升
级。
学习预测质量风险,结合物联网设备实时采集数据,构建动态质量预警体系,显著提升质量问题
的预判与预防。在专业化建设层面,公司着力打造高素质人才梯队,培养具备专业质量工具应用
能力的技术团队。凭借智能化技术与专业化能力的深度融合,阿特斯持续向质量卓越、运营高效
的现代化企业迈进,为全球客户持续提供更可靠的产品与更优质的服务。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知识产权人员对公司的专利、商标以及版权
等进行专利管理,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
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争议控制管理办法》《项目激励管理制度》等
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平台,针对太阳能行业搭建了专利数据库的同时,建立
了知识产权内部管理网络。重视提升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工程师的实
务技能,每年参加各类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十余场,同时公司内部也经常邀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
行座谈和交流。
为了有效保护公司自主创新成果,在专利申请方面采用研发工程师、专利工程师和专利代理
人三位一体的管控方式,避免由于撰写质量问题造成的知识产权的流失。在专利维持方面主要结
合专利的实施情况、专利的重要性、专利本身的有效性等情况,适时评估专利价值,以此来优化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的专利资源。明确专利及商标的预警范畴,划分预警等级,定期跟踪和调查知识产权,发现、
分析侵权风险并及时预警,采取相应措施应对专利风险。
公司还承担了一系列知识产权项目,包括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江苏
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
划项目等各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通过政府项目的推动,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及风险
管理。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细内容敬请查阅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次数 相关情况
通过进门财经召开 2024 年年度及
召开业绩说明会 3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1 次、
均采取线上互动方式进行。
公司通过上证路演、全景网等平台
参加了 2024 年年度及 2025 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 1 次、2025 年半年
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 2 度业绩说明会 1 次,均采取网络互
通方式进行。
公司积极回复投资者问题,保障了
投资者知情权,并传递公司价值。
通过新媒体平台、官方公众号、微
信视频号等方式制作并传播公司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3
绩、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路演、电话会议、投资者交
流平台、现场调研及参观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让投资者
能全面及时的了解公司最新情况。公司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并解答各类投资
者的问题。公司在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同步更新公司披露的公告和投资者活动纪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举行业绩说明会 3 次,参加集体业绩说明会 2 次,回答上证 E 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 42 次,参
加分析师交流会议、一对一或一对多路演、反路演、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
等活动合计 276 次。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
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情况。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四)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做好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工作,通过电话、邮件、业绩说明会、参观调研、在线交
流等多种沟通方式,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业务亮点及战略规划,并将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
传达管理层,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 2 次,参与率 100%。同时,公
司通过保持与机构投资者持续双向沟通,积极倾听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 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做好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工作,通过电话、邮件、业绩说明会、参观调研、在线交
流等多种沟通方式,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
司业务亮点及战略规划,并将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传达管理层,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其中机构投资者参与投票
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详细内容敬请查阅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
二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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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时履 如未能及
承诺 承诺 是否有履行 是否及时严 行应说明未完 时履行应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类型 内容 期限 格履行 成履行的具体 说明下一
原因 步计划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除控股
股东之外的
直接持有阿
特 斯 5% 以
上股权的股
股份限售 东、除直接 注1 注1 是 详见注 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持有阿特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
权的股东外
的承诺
的其他直接
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近
亲属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除控股
其他 注2 注2 是 详见注 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东之外的
直接持有阿
特 斯 5% 以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上股权的股
东
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
其他 注3 注3 是 详见注 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员的实际控
制人
部分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
其他 员、全体监 注4 注4 是 详见注 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事、部分核
心技术人员
阿特斯、控
其他 注5 注5 是 详见注 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股股东
公司董事
(独立董
事、不在阿
特斯领取薪
酬的董事、
其他 注6 注6 是 详见注 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依法不能持
有本阿特斯
股票的董事
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
阿特斯、控
其他 股股东、实 注7 注7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际控制人
阿特斯、控
股股东、实
其他 际控制人、 注8 注8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阿特斯、控
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
其他 注9 注9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术人员、除
控股股东之
外的直接持
有阿特斯
权的股东
阿特斯、控
其他 股股东、实 注 10 注 10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分红 人、董事、 注 11 注 11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除控股
股东之外的
解决关联
持 股 5% 以 注 12 注 12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
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
人员
其他 阿特斯 注 13 注 13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及
其他 注 14 注 14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其他 注 15 注 15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其他 注 16 注 16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注 17 注 17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
其他承诺 控股股东 注 18 注 18 否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竞争
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之外的直接持有阿特斯 5%以上股权的股东、除直接持有阿特斯 5%以上股权的股东外的其他直接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阿特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阿特斯
回购该部分股份。
(2)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阿特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阿特斯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
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阿特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阿特斯回
购该部分股份。
(2)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阿特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阿特斯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
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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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企业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阿特斯回购
该部分股份。
(1)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企业取得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阿特斯回购
该部分股份。
(1)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阿特斯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阿特斯回
购该部分股份。
(2)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阿特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阿特斯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及减持股
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之外的直接持有阿特斯 5%以上股权的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所持阿特斯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
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阿特斯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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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期限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
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阿特斯所有。若本企业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二
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所持阿特斯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
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3)减持价格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阿特斯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
(4)减持期限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
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阿特斯所有。若本人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二章第
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企业所持阿特斯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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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阿特斯股份的,减持价格及每年减持数量应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若拟减持阿特斯股票,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阿特斯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
的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阿特斯所有。
注 3: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相关事宜的承诺:
(1)自阿特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股份,也不要求阿
特斯回购该部分股份。
(2)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股份的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若阿特斯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阿特斯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阿特斯股票。
(5)本人在持有阿特斯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阿特斯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阿特斯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阿特斯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阿特斯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
易日通知阿特斯并通过阿特斯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6)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
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不论本人在阿特斯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阿特斯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注 4: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期及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相关事宜的承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阿特斯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
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则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阿特斯股份的锁定期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若阿特斯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阿特斯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2)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阿特斯股票。
(4)本人在持有阿特斯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阿特斯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阿特斯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阿特斯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阿特斯的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阿特斯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
易日通知阿特斯并通过阿特斯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5)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
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不论本人在阿特斯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阿特斯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阿特斯股票。
(3)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
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4)不论本人在阿特斯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阿特斯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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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
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阿特斯股票。
(3)不论本人在阿特斯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阿特斯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注 5:阿特斯、控股股东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自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阿特斯情况同时满
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阿特斯、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不在阿特斯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阿特斯股票的董
事除外,以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①阿特斯回购阿特斯股票;
②阿特斯控股股东增持阿特斯股票;
③阿特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阿特斯股票;
④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且经阿特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式。
(2)具体措施和方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的主体。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采取如下具体措施及方案:
①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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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
的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20%; B、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同时,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
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③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④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⑤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①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阿特斯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阿特斯股票或其他方式稳定阿特斯股价。
②若控股股东增持阿特斯股票,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
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阿特斯并由阿特斯进行公告,并承诺就阿特斯稳定股价方案及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
票。增持阿特斯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阿特斯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阿特斯股票。
③阿特斯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阿特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阿特斯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时,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阿特斯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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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
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董事并承诺就阿特斯稳定股价方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
③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阿特斯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
④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3)本预案的修订权限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预案的执行
①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②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5)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①公司将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阿特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采取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②控股股东将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阿特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
控股股东将暂停在阿特斯处获得股份分红,直至控股股东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控股股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阿特
斯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将依法向阿特斯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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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阿特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在阿特斯处获得当年应得薪酬,直至该等人员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阿特斯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该等人员将依法对阿特斯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自阿特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阿特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
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每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阿特斯情况同时满
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本企业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持阿特斯股票等方式稳定阿特斯股价。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①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阿特斯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
下,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阿特斯股票或其他方式稳定阿特斯股价。
②若本企业增持阿特斯股票,本企业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
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阿特斯并由阿特斯进行公告,并承诺就阿特斯稳定股价方案及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
赞成票。本企业增持阿特斯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阿特斯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阿特斯股票。
③阿特斯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阿特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阿特斯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时,本企业可以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
(3)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企业将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阿特
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将暂停在阿特斯处获得股份分红,直至本企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企业未
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阿特斯和/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阿特斯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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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6: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不在阿特斯领取薪酬的董事、依法不能持有阿特斯股票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阿特斯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本人将在稳定股价启动条件触发十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
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承诺就阿特斯稳定股价方案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如涉及)。本人增持公司股票后,自增持股票行为
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增持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
(3)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继续增持阿特斯的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时,本人可以终止实施股票增持事宜。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在聘任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时本人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以下约束:
本人将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阿特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
将暂停在阿特斯处获得当年应得薪酬,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如果因本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给阿特斯和/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阿特斯和/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注 7:阿特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信息披露瑕疵的承诺:
(1)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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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法
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1)阿特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阿特斯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阿特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极力
促使阿特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阿特斯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1)阿特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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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阿特斯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阿特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极力促
使阿特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阿特斯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5 个工作日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注 8:阿特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强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提高研发成果转化效率。
(4)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5)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将通过上述多种措施努力实现公司利润的增加,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不越权干预阿特斯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阿特斯利益。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阿特斯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企
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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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阿特斯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企业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
企业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
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阿特斯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阿特斯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
相应补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阿特斯经营管理活动。
(2)不侵占阿特斯利益。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阿特斯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阿特斯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
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
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阿特斯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
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阿特斯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
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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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阿特斯或
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注 9:阿特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控股股东之外的直接持有阿特斯 5%以上股权的股东关于未
履行承诺约束机制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予以约束:
①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阿特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本企业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扣减或停发红利或薪资或津贴。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阿特斯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予以约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①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阿特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在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暂不收取阿特斯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⑤如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阿特斯有权扣减本企业从阿特斯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
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企业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⑥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阿特斯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阿特斯
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阿特斯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
以约束:
①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阿特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在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暂不收取阿特斯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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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阿特斯有权扣减本人从阿特斯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
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⑥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阿特斯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阿特斯指定
账户。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1)我们将严格履行在阿特斯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我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我们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
以约束:
①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我们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
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我们持有的阿特斯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我们完全
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在我们完全消除因我们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我们将不收取阿特斯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
有);
⑤如我们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阿特斯所有,我们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阿特
斯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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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我们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我们应在阿特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造成我们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阿特斯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我们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
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阿特斯和阿特斯投资者的利益。我们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
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阿特斯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
施予以约束:
①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阿特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③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阿特斯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在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暂不收取阿特斯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⑤如本企业未承担
前述赔偿责任,阿特斯有权扣减本企业从阿特斯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企
业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⑥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阿特斯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阿特斯
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 10:阿特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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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
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本企业保证阿特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阿特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
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本人保证阿特斯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阿特斯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
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 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企业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阿特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阿特斯上市后生效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企业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阿特斯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及本企业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
票;
(3)督促阿特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阿特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阿特斯上市后生效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阿特斯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阿特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阿特斯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阿特斯上市后生效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阿特斯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若涉及) 上,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
赞成票;
(3)督促阿特斯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 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股股东之外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以及因与本企业/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阿特斯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关联方” )与阿特斯之
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
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在不对阿特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承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阿特斯的关联交易,对于正
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确需发生或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履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要求的程序,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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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
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或占用阿特斯资金、利润,不损害阿特斯、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阿特斯的独立运作,本企业/本人承诺在作为阿特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阿特斯在人员、财
务、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阿特斯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1)本企业以及因与本企业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阿特斯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关联方” )与阿特斯之间现时不
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同时
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在不对阿特斯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关联方承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阿特斯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
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确需发生或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履行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要求的程序,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及关联方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或占用阿特斯资金、利润,不损害阿特斯、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阿特斯的独立运作,本企业承诺在作为阿特斯的股东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阿特斯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
等方面相互独立。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阿特斯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1)本人以及因与本人存在特定关系而成为阿特斯关联方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关联方” )与阿特斯之间现时不存在
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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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在不对阿特斯及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关联方承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阿特斯的关联交易,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
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确需发生或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要求的程序,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样平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利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占用阿特斯资金,不损害阿特斯的合法权益。
(5)为保证阿特斯的独立运作,本人承诺在作为阿特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保证自身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阿特斯在人员、财务、
机构、资产、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由此给阿特斯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注 13:阿特斯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和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应当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阿特斯股份的情况;
(3)本公司股东厦门中金盈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股东南京华杉瑞斯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股东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过逐层追溯后的间接出资人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系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的其他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
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4)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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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
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注 1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动用工的承诺:
(1)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住所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本企业/
本人将无条件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其补缴;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带来任何其他费用支出或
经济损失,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
(2)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劳动用工不规范的情形而需要承担补缴、赔偿、处罚或滞纳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义务,本企业/本人将承担前
述全部的经济补偿、赔偿、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注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境外投资的承诺:
(1)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未按规定在住所地企业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如发改委、商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有关审批、备案
手续而带来任何行政处罚费用支出、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
(2)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企业境外投资手续不规范的情形而需要承担补缴、赔偿、处罚或滞纳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义
务,本企业将承担前述全部的经济补偿、赔偿、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1)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未按规定在住所地企业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如发改委、商务部门)办理企业境外投资有关审批、备案
手续而带来任何行政处罚费用支出、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
(2)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企业境外投资手续不规范的情形而需要承担补缴、赔偿、处罚或滞纳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义
务,本人将承担前述全部的经济补偿、赔偿、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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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企业运营证照、手续瑕疵的承诺:
(1)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未按规定在住所地企业运营主管部门(如企业投资、土地、房产、环保、安全、职业病防治、消防等
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运营所需的有关审批、备案手续而带来任何行政处罚费用支出、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企业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
(2)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企业运营证照、手续不规范的情形而需要承担补缴、赔偿、处罚或滞纳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义
务,本企业将承担前述全部的经济补偿、赔偿、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1)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未按规定在住所地企业运营主管部门(如企业投资、土地、房产、环保、安全、职业病防治、消防等
主管部门)办理企业运营所需的有关审批、备案手续而带来任何行政处罚费用支出、其他费用支出或经济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部无偿代其承担。
(2)如果阿特斯或其子公司因承诺函出具日前企业运营证照、手续不规范的情形而需要承担补缴、赔偿、处罚或滞纳金等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义
务,本人将承担前述全部的经济补偿、赔偿、罚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注 17:实际控制人关于德国子公司事项的承诺:
就阿特斯子公司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因其一名管理董事人员及一名前管理董事人员在 2013 年至 2015 年期间可能存在向海关部门申报不
准确的情形受到慕尼黑检察院及海关调查署的刑事调查,若最终调查结果导致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或阿特斯受到任何处罚费用支出,本人将无
条件负责承担从而确保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或阿特斯不会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会就此向阿特斯或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进
行追偿。
注 18: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市场业务调整的补充承诺:
为实现公司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降低经营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以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5 年底对
美国市场业务进行调整。在美国法案及监管环境变化的前提下,公司调整美国业务,是为遵循当地法律及政策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必要应对措施。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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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美国市场业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曾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议案》,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
美国市场及非美国市场的业务边界,确保未来不发生实质性竞争,控股股东就阿特斯美国市场业务调整事项,郑重补充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阿特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联营、咨询、提供服务等形式)在
除美国外的全球任何区域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伙企业所从事的组件和系统产品生产、销售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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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 关联关 期初余 报告期新增占 报告期偿 截至年报披露日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末余额 预计偿还方式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间
联方名称 系 额 用金额 还总金额 余额
原为 A 股
上市公司
子公司之
CS 间的资金
Ventures 拆借,因
其他关 2025 年 承诺 2026 年
Sahara 2025 年 12 - 31,265.16 - 31,265.16 31,265.16 现金 31,265.16
联方 12 月 5 月 27 日前
Solar Pte. 月股权转
Ltd. 让后变为
控股股东
的附属企
业。
原为 A 股
上市公司
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
Camel 拆借,因
其他关 2025 年 承诺 2026 年
Holdings 2025 年 12 - 32,517.27 - 32,517.27 32,517.27 现金 32,517.27
联方 12 月 5 月 27 日前
Limited 月股权转
让后变为
控股股东
的附属企
业。
原为 A 股
上市公司
Athena 子公司之
Investmen 其他关 2025 年 间的资金 承诺 2026 年
- 4.92 - 4.92 4.92 现金 4.92
t Holdings 联方 12 月 拆借,因 5 月 27 日前
Limited 2025 年 12
月股权转
让后变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
的附属企
业。
合计 / / / - 63,787.35 - 63,787.35 63,787.35 / 63,787.35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72%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 原为 A 股上市公司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因 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后变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根据承诺,
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股权受让方将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之前偿还上述款项。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
不适用
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与
不适用
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说明(如有)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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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过程及其他说明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3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玲、顾轩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
李玲(3 年)、顾轩(1 年)
年限
名称 报酬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60
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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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马威华振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过往的审计经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并根据审计
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审计费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
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就专利权纠纷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
*注:天合光能与阿特斯之间的专利纠纷
法院对公司数家位于美国的关联公司提起诉讼,声称其侵犯了天合光能持有的两件专利号分别为
US9,722,104(“104 专利”)和 US10,230,009(“009 专利”)的美国专利。据公开信息显示,
此两件专利是天合光能于 2024 年 2 月从第三方受让取得,并在此前已被天合光能用于在美国分
别起诉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润阳”)和印度的阿达尼公司。同年 10 月 23
日,天合光能又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了 337 调查,而根据最新案件程序通知,美国
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已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裁定结束该 337 调查。针对相关专利,同属于被告
方的印度 Adani 公司和中国的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向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IPR),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已于 2025 年 4 月做出了
立案审查决定并初步认为相关专利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Claim)存在被无效的可能,公司也随即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提出了相应的专利无效宣告申请(IPR),并将密切关注前述专利无效程序的进展。根据公司内部
和外部专家对相关专利文件的分析,公司认为,天合光能持有的 104 专利和 009 专利本属无效、
应被撤销;此外,经分析,公司还认为公司产品结构与工艺过程与对方专利保护的产品结构和工
艺过程都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对相关专利的侵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
的案件已暂时中止,等待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审理结果(预计 2026 年 4 月)。2026 年 4
月 15 日,USPTO 正式裁定:天合光能涉案两项美国专利全部无效。
在中国,天合光能也利用其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及 2024 年 3 月 4 日从上饶新源越动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前受让自韩国 LG 公司)受让取得的两项专利(第 ZL201710975923.2 号发明
专利“太阳能电池模块”(以下简称“专利 1”)、第 ZL201510892086.8 号发明专利“太阳能电
池及其制造方法”(以下简称“专利 2”)),向阿特斯展开一系列行动。
针对专利 1,天合光能曾于 2024 年 5 月以涉嫌侵犯专利权为由,对阿特斯公司的常熟子公司
(“常熟阿特斯”)的部分光伏组件产品向上海洋山海关提出了扣货申请。经常熟阿特斯提出放
行申请并说明不侵权理由后,货物顺利通关放行。同时,常熟阿特斯于 2024 年 8 月向中国国家专
利局正式提交了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正在审理中。
由于天合光能在 2024 年 5 月申请海关扣货之后一直未在中国法院起诉,而是选择在美国利
用美国的同族专利起诉并提起 337 调查,同时还在多种场合声称阿特斯侵犯其专利权,直接影响
了公司的商誉和生产经营。公司和专业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该专利权应属无效,且公司产品和工
艺也并不侵犯该两项专利,因此,常熟阿特斯于 2024 年 11 月主动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
针对专利 1、专利 2 的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请求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常熟阿特斯不侵害专
利 1、专利 2 的专利权,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2 月受理了该两案件,案号分别为(2024)
苏 05 民初 1482 号、(2024)苏 05 民初 1483 号。
(2025)苏知民初 5 号),声称公司及子公司侵害了原告专利 1、专利 2 的专利权,给原告造成
了经济损失。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相关产品库存、设备及相关模具;请
求判令公司及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共计人民币
等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 400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对天合光能的两项涉案专利做过较为充分的研究分析,认为有较强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两
项专利应属无效,且公司产品和工艺也并不侵犯该两项专利,并认为天合光能基于该两项专利向
公司及常熟阿特斯合计索赔超过 10 亿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而天合光能在明知确认不侵
权之诉已由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且涉案专利已处于无效宣告审理过程中的情况下,故意抬高
标的额,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相关损失和赔偿的计算方法,向省高院起诉,属于明显的恶意规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避管辖的行为。2025 年 2 月 21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原苏州中院受理的确认不侵权之诉
与天合光能发起的侵权之诉将由省高院进行合并审理。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鉴于上述诉讼仍在审理中,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因此尚不能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等的具体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
依法坚决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应诉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通过合法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
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上述诉讼
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东区联邦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 CSIQ 提起诉讼,声称 CSIQ 通过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侵害了
Maxeon 公司持有的三件应用于光伏电池的 TOPCon 的专利权,该三项专利分别为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告的美国专利号 US8222516(“516 专利”),2014 年 11 月 4 日公告的 US8878053(“053 专
利”),以及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告的 US11251315(“315 专利”)。Maxeon 要求 CSIQ 及其下属子
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和费用,但未提出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由于目前对方仅起诉 CSIQ,
未起诉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正积极配合 CSIQ 进行诉讼工作。
根据对相关专利文件的初步分析,公司认为公司产品与工艺过程与对方专利保护产品结构和
工艺过程都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对相关专利的侵权。2025 年 5 月,Maxeon 主动撤销了其中一
件专利(315 专利)的相关指控。因此,Maxeon 在法院程序中主张公司侵犯的具体专利的权利请
求项,分别为:1)“516 专利”的第 9、10 项;2)“053 专利”的第 9 项、第 12 项、以及第 14
至 20 项。
述三件专利无效。2025 年 1 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该三件专利全部做出了立案审查决
定,并初步认为相关专利的至少一项权利要求(Claim)存在被无效的可能。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
委员会(PTAB)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做出裁定,认定“516 专利”的第 9 至 11 项权利请求项无
效,“053 专利”的第 9 至 20 项权利请求项无效。据此,目前 Maxeon 在法院程序中主张公司侵
权的专利请求项,已经全部被裁定无效。
之前,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于 2025 年 7 月 1 日中止了案件审理,以等待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的审理结果。目前,针对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做出的无效裁定,Maxeon 公司已
于 2026 年 3 月 4 日正式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此上诉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SIQ 及公司部分关联公司提起了诉讼,声称阿特斯的 TOPCon 产品侵害了 First Solar 公司持有的
美国专利 US9130074B2(“074 专利”),并要求阿特斯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未提出具
体的金额。
根据对 074 专利的初步分析,公司认为阿特斯的 TOPCon 产品及工艺过程与该专利存在明显
区别,不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公司正积极准备相关应诉工作。
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议案》,根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
总金额不超过 919,465.46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十四) 之 5“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美国市场业务调整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以及《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曾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美国业务进行调整,与控股股东 CSIQ 新设合资公司 M、N(以下简称“公司 M”及“公司
N”),其中 CSI 持有 24.9%股份,CSIQ 持有 75.1%股份,公司 M、N 分别从事美国的光伏业务
及储能业务,公司 M、N 将通过租赁公司的部分海外资产开始运营;同时,公司将在美国以外但
供应美国的制造工厂,包括已建成的海外光伏切片工厂 THX1、建设中的海外储能工厂 SSTH 和
海外电池工厂 GNCM 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重组为 CSIQ 占 75.1%,CSI 占 24.9%。通过该等安排,
公司可获得一次性股权转让对价,且可以享有后续美国业务 24.9%的持续股权收益及回收前期投
资。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451,039.31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3,738,482.39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464,056.24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040,055.79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9,778,538.1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17.9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3,738,482.39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8,608,819.4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16,222,204.87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无
注1:部分海外客户及供应商在合同签署中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履约担保,故本公司为此类
担保向母公司提供反担保。报告期内,无因为本公司违约导致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担保情况说明
注2:有253,629.5万元为负债率超过70%和负债率不超过70%公司共同使用,未填入直接或间接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金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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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招股书或 其中:截 本年度 变更
超募资金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期 截至报告期
募集说明 至报告期 投入金 用途
募集资金 总额 期末累计 末募集资金 末超募资金 本年度
募集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书中募集 末超募资 额占比 的募
净额 (3)= 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进 累计投入进 投入金
金来源 到位时间 总额 资金承诺 金累计投 (%) 集资
(1) (1)- 资金总额 度(%)(6) 度(%)(7) 额(8)
投资总额 入总额 (9) 金总
(2) (4) =(4)/(1) =(5)/(3)
(2) (5) =(8)/(1) 额
首次公
开发行 690,661.23 662,845.46 400,000.00 262,845.46 620,384.88 220,384.88 93.59 83.85 4,279.61 0.65 0
月 11 日
股票
合计 / 690,661.23 662,845.46 400,000.00 262,845.46 620,384.88 220,384.88 / / / 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是 是 项目
截至报告 截至报 项目达 投入进 投入进 本项目
否 否 可行 节
募集 募集资金 期末累计 告期末 到预定 是否 度是否 度未达 本年实 已实现
项目名 项目 为 涉 本年投 性是 余
资金 计划投资 投入募集 累计投 可使用 已结 符合计 计划的 现的效 的效益
称 性质 招 及 入金额 否发 金
来源 总额 (1) 资金总额 入进度 状态日 项 划的进 具体原 益 或者研
股 变 生重 额
(2) (%) 期 度 因 发成果
书 更 大变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或 投 (3)= 化,
者 向 (2)/(1) 如
募 是,
集 请说
说 明具
明 体情
书 况
中
的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首次 年产 已达到 已达到
公开 10GW 生产 2022/6/ 预计 预计
是 否 100,000.00 0 100,000.00 100 是 是 不适用 否 0
发行 拉棒项 建设 29 10GW 10GW
股票 目 产能 产能
首次 阜宁 已达到 已达到
公开 10GW 生产 2022/8/ 预期 预期
是 否 30,000.00 0 30,000.00 100 是 是 不适用 否 0
发行 硅片项 建设 1 10GW 10GW
股票 目 产能 产能
年产
首次 4GW 已达预
已达预
公开 高效太 生产 2023/3/ 期
是 否 70,000.00 0 70,000.00 100 是 是 不适用 期 4GW 否 0
发行 阳能光 建设 31 4GW
产能
股票 伏电池 产能
项目
首次 年产
已达到 已达到
公开 10GW 生产 2023/6/
是 否 65,000.00 0 65,000.00 100 是 是 不适用 10GW 10GW 否 0
发行 高效光 建设 30
产能 产能
股票 伏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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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项
目
HJT 电 1、HJT
池研发
电池研
效率超 发效率
过了 超过了
,量产
量产效
效率超
率超过
过了
了
,良率
,良率
达到了
达到了
嘉兴阿 99.2%
特斯光 ;2、
首次 2、已实
伏技术 已实现
公开 现 119
有限公 研发 是 否 15,000.00 0 15,000.00 100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119 项 否 0
发行 项授权
司研究 授权实
股票 实用新
院建设 用新型
型专
项目 专利、
利、33
项授权
授权发
发明专
明专
利、3 项
利、3
浙江省
项浙江
工业新
省工业
产品,1
新产
项浙江
品,1
省先进
项浙江
技术创
省先进
新成果
技术创
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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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
公开 补充流 补流
是 否 120,000.00 0 120,000.00 100 不适用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发行 动资金 还贷
股票
扬州阿
特斯光
电材料
首次
有限公
公开 生产 2026/5/ 不适
司年产 否 否 50,000.00 907.38 4,077.64 8.1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发行 建设 31 用
股票
太阳能
单晶硅
片项目
用超募
首次
资金永
公开 补流 不适
久补充 否 否 156,299.95 0 156,299.95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发行 还贷 用
流动资
股票
金
首次 用超募
公开 资金回 运营 不适
否 否 60,000.00 3,372.23 60,007.29 10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0
发行 购公司 管理 用
股票 股份
合计 / / / / 4,279.61 620,384.88 / / / / / / /
**
*注:2024 年度募集账户用于股票回购的金额 60,000.00 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证券交易账户金额,2024 年至 2025 年公司股票回购实际使用
金额为 60,007.29 万元,主要系回购使用了证券交易账户产生的利息。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合计数超过募集资金净额主要是由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用途 性质 备注
额 入超募资金总额 投入进度(%)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2) (3)=(2)/(1)
扬州阿特斯光电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 14GW 在建项目 50,000.00 4,077.64 8.16
太阳能单晶硅片项目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补流还贷 156,299.95 156,299.95 100
流动资金
金额 60,000.00 万元,为公司募集资
金账户转出至证券交易账户金额,
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
回购 60,000.00 60,007.29 100.01 2024 年至 2025 年公司股票回购实际
股份
使用金额为 60,007.29 万元,主要系
回购使用了证券交易账户产生的利
息。
合计 / 266,299.95 220,384.88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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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42 元,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608,562.1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33,722,315.33 元;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
回购的股份 45,077,212 股。
(五) 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
监管要求》《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事项无异议。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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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数量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6,306,897 62.53 -10,821,176 -10,821,176 2,295,485,721 63.0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2,295,485,721 62.24 2,295,485,721 63.01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81,910,427 37.47 -34,256,036 -34,256,036 1,347,654,391 36.99
三、股份总数 3,688,217,324 100.00 -45,077,212 -45,077,212 3,643,140,11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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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 10,821,176 股于 2025 年 6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内
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的股份 45,077,212 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688,217,324 股减少至 3,643,140,112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25 年度(股份变动后) 2025 年度(股份变动前)
每股收益(元/股) 0.2815 0.2794
每股净资产(元/股) 6.5008 6.4204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初限售股 本年解除限 本年增加限 年末限售股 解除限售日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数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期
中国中 金财 10,821,176 10,821,176 0 0 首次 公开发 2025/6/9
富证券 有限 行战 略配售
公司 股份限售
合计 10,821,176 10,821,176 0 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的股份 45,077,212 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688,217,324 股减少至 3,643,140,112 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 65,358,725,774.94 元,负债总额为 42,481,965,602.34 元,资产负
债率为 65.0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4,378,089,598.43 元,负债总额为 40,977,766,216.68
元,资产负债率为 63.65%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7,00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户)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
的股东总数(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质押、标
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
期末持股数量 情况
(全称) 减 (%) 件股份数量 性质
股份 数
状态 量
Canadian Solar Inc. 0 2,295,485,721 63.01 2,295,485,721 无 0 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上证科
创板 50 成份交易 -17,733,046 57,462,345 1.58 0 无 0 其他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
上证科创板 50 成 -8,417,379 54,157,335 1.49 0 无 0 其他
份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 300 交易型 264,043 24,465,046 0.67 0 无 0 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
重元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无 境内非国
-111,033,551 20,736,986 0.57 0 无 0
锡元禾重元优能创 有法人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乾瑞控股有限公司 -5,346,838 17,951,020 0.49 0 无 0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易方达
沪深 300 交易型开 -99,330 17,463,920 0.48 0 无 0 其他
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柏瑞中
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713,862 14,455,205 0.40 0 无 0 其他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760,295 人民币普通股 62,760,29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 57,462,345 57,462,345
人民币普通股
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4,157,335 54,157,33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 24,465,046 24,465,046
人民币普通股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重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20,736,986 20,736,986
司-无锡元禾重元优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人民币普通股
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975,097 人民币普通股 17,975,097
乾瑞控股有限公司 17,951,020 人民币普通股 17,951,0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 17,463,920 17,463,920
人民币普通股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 14,455,205 14,455,205
人民币普通股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 300 交易 13,262,158 13,262,158
人民币普通股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
无
的说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 况 限售条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新增可上市交 件
时间 易股份数量
自上市
之日起
锁定 36
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
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
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包含转融
获配的股票/ 通借出股
可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增
股东/持有人名称 存托凭证数 份/存托凭
时间 减变动数量
量 证的期末
持有数量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阿特斯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47,647,817 2024/6/11 -7,576,744 854,959
管理计划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阿特斯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3,983,423 2024/6/11 -624,038 63,870
管理计划
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阿特斯 3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1,859,442 2024/6/11 -213,989 85,598
管理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包含转融通借
与保荐机构 获配的股票/存托 可上市交易 报告期内增减 出股份/存托凭
股东名称
的关系 凭证数量 时间 变动数量 证的期末持有
数量
中国中金
财富证券 子公司 10,821,176 2025/6/9 -10,821,176 0
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Canadian Solar Inc.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QU XIAOHUA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主要经营业务 投资控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无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Xiaohua Qu(瞿晓铧)
国籍 加拿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
主要职业及职务 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Canadian Solar Inc.
司情况
姓名 Hanbing Zhang(张含冰)
国籍 加拿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
主要职业及职务 副总裁兼首席可持续发展官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Canadian Solar Inc.
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2024/11/30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0.63-1.27
拟回购金额 5-10 亿元
拟回购期间 2024/12/19-2025/12/18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已回购数量(股) 45,077,212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
不适用
股份的进展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16023 号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阿特斯阳光电力”) 财
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阿特斯阳光电力 2025 年 12 月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
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
独立于阿特斯阳光电力,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
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5 年度 (以下简称“报告期”) 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 所述的会计政策、“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
释”61。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 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
下简称“阿特斯阳光电力”) 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光伏 程序:
组件产品、光伏系统产品和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 (1) 光伏组件产品及光伏系统产品销售:
等。2025 年度,阿特斯阳光电力来自于光伏组件产
? 了解和评价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
品收入、光伏系统产品收入和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收入合计数为人民币 37,493,306,151.65 元,占报告
? 选取产品销售合同,检查合同主要条款,并结合
期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3.14%。
与管理层的访谈,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阿特斯阳光电力执行《企
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修订) 》,收入在
进行分析判断,以评价阿特斯阳光电力有关产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准则的要求;
(1) 光伏组件产品及光伏系统产品销售
? 选取客户,通过查询客户公开信息,了解客户的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条款的不同,阿特斯阳 注册登记、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检查客户的真
光电力确认产品销售收入时点有所不同:1) 由阿 实性;并获取客户的股东等信息,和阿特斯阳光
特斯阳光电力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 电力提供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
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 在关联方关系;
销售收入;2) 由阿特斯阳光电力负责将货物运送
? 在抽样的基础上,将销售收入记录核对至相关
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
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海运提单、客户签
取得海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3) 由客户上门提
收记录和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其中对于出
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单位并取得
口销售收入,进一步核对至海关电子口岸信息
确认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等,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评价
光伏组件产品及光伏系统产品销售收入是衡量阿 产品销售收入是否按照阿特斯阳光电力的会计
特斯阳光电力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 政策予以确认;
响重大,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操
? 在抽样的基础上,对相关客户报告期内的交易
纵收入确认于不正确的会计期间的固有风险,我们
金额及于报告期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
将该类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程序;
? 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交易,
检查至出库单、海运提单、客户签收记录和销售
发票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产品销售收入
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如适
用,与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价产品销
售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营业收入会计分录,
向管理层询问做出该等会计分录的原因并检查
支持性文件。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收入 (2) 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收入:
阿特斯阳光电力与客户之间的大型储能系统业务 ? 了解和评价与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收入确认
包含储能系统设计、采购和调试的履约义务,由于 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
客户能够控制阿特斯阳光电力履约过程中在建的 效性;
商品,阿特斯阳光电力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 选取阿特斯阳光电力与客户签订的大型光伏储
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 能系统业务合同,检查合同主要条款,并结合与
能合理确定的除外。阿特斯阳光电力按照投入法确 管理层的访谈,评价阿特斯阳光电力储能系统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 业务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
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 则的要求;
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
? 选取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的客户,通过查询
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阿特斯阳光电力
客户公开信息,了解客户的注册登记、财务状况
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
等相关情况,检查客户的真实性;并获取客户的
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股东等信息,和阿特斯阳光电力提供的关联方
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收入是衡量阿特斯阳光电 清单进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力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计
? 选取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合同,检查合同预
算确认收入时所使用的预计总成本涉及重大会计
计总成本的依据及相关成本预算资料。合同预
估计,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操纵
计总成本有调整的,检查预计总成本调整是否
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该类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
经审批,并向管理层询问调整的原因及调整依
关键审计事项。
据等,评价管理层所作的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
否充分;
? 选取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检查采购
合同、签收单、采购发票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
评价实际成本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 选取供应商,对相关供应商报告期内的交易金
额及于报告期末的应付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
序;
? 选取接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合同成本,
核对至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签收
单、采购发票等,以评价相关成本是否记录于恰
当的会计期间;
?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履约进度计算表,复核履约
进度计算的准确性,并重新计算累计确认收入、
当期应确认收入,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 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完工进度报告,了解报告期
内合同的执行情况,分析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 选取客户,对相关客户报告期内的交易金额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于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
? 选取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合同,检查报告期
内经审批的合同预算总成本计算表及预算的实
际执行情况,复核已完工合同的预算总成本和
实际成本的差异,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
迹象;
? 评价大型光伏储能系统业务收入是否已在财务
报表中作出恰当披露;
? 选取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营业收入会计分录,
向管理层询问做出该等会计分录的原因并检查
支持性文件。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 所述的会计政策、“七、合并财务报
表项目注释”5。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阿特斯阳光电力的合并 与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评估相关的审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应 收 账 款 原 值 为 人 民 币 程序中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阿特斯阳光电力基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 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失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 评价阿特斯阳光电力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率考虑应收账款账龄、历史回款情况、当前市
? 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报告中选取测试项目,
场情况和前瞻性信息。该评估涉及重大的管理
核对至销售发票及其他相关的支持性文件
层判断和估计。
(如客户签收单或海运提单等),评价账龄分
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涉及重大的管 析报告中的账龄区间划分的准确性;
理层判断,且其存在固有不确定性,我们将应
? 了解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所运用的
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参数和假设,包括管理层基于客户信用
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是否进行分组的判断,
以及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率中包含的历史
损失数据等;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通过检查管理层用于作出估计的信息,包括
检查历史损失数据的准确性,评价管理层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是否已考虑当前市场
情况及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损失率进行调整,
评价管理层对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适当
性;
? 基于阿特斯阳光电力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重新计算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坏账准备金额。
四、其他信息
阿特斯阳光电力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阿特斯阳光电力 2025 年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
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
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阿特斯阳光电力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阿特斯阳光电力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
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阿特斯阳光电力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
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
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
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阿特斯阳光电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
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阿特斯阳光电力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阿特斯阳光电力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
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
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玲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顾轩
日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1,469,051,585.43 11,688,826,909.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七、2 1,789,927,582.31 2,034,882,788.51
衍生金融资产 七、3 105,443,355.82 92,806,634.35
应收票据 七、4 348,852,927.63 861,481,990.38
应收账款 七、5 7,669,723,520.20 9,155,179,851.63
应收款项融资 七、7 139,007,197.19 138,466,445.78
预付款项 七、8 1,128,193,493.48 659,388,304.28
其他应收款 七、9 3,276,546,062.69 914,947,840.43
存货 七、10 5,690,726,889.03 7,163,763,035.24
合同资产 七、6 2,277,880,002.17 2,195,888,307.53
持有待售资产 七、11 1,906,796,110.77 -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1,759,763,309.34 1,512,341,392.54
流动资产合计 37,561,912,036.06 36,417,973,500.1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七、17 520,228,862.29 396,036,414.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七、18 80,361,605.85 122,266,659.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七、19 762,364,705.76 541,202,830.89
固定资产 七、21 13,443,445,172.88 16,852,039,016.37
在建工程 七、22 6,670,196,711.62 4,145,424,210.00
使用权资产 七、25 675,928,356.70 1,491,204,182.40
无形资产 七、26 788,676,212.17 814,944,781.53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372,277,210.91 1,398,527,116.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2,807,076,201.82 2,212,763,910.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695,622,522.37 966,343,152.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16,177,562.37 28,940,752,274.84
资产总计 64,378,089,598.43 65,358,725,774.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32 6,399,613,611.63 7,963,341,808.45
衍生金融负债 七、34 42,400,244.47 98,752,064.87
应付票据 七、35 6,603,903,276.77 4,582,688,810.15
应付账款 七、36 4,362,986,835.28 6,262,635,437.93
合同负债 七、38 3,184,137,745.18 2,967,105,761.40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364,039,453.73 345,496,157.60
应交税费 七、40 671,259,372.83 918,855,295.82
其他应付款 七、41 4,765,965,640.55 6,457,923,476.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3,612,269,444.00 2,222,200,018.84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53,431,422.25 56,506,789.55
流动负债合计 30,060,007,046.69 31,875,505,621.4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5 7,189,267,824.05 6,368,795,253.15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租赁负债 七、47 724,902,824.05 1,431,572,455.20
长期应付款 七、48 2,679,273.13 2,234,604.13
预计负债 七、50 1,030,179,958.05 621,000,125.23
递延收益 七、51 1,056,640,165.77 1,208,669,987.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9 82,134,270.62 117,432,957.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七、52 831,954,854.32 856,754,597.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17,759,169.99 10,606,459,980.86
负债合计 40,977,766,216.68 42,481,965,602.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3,643,140,112.00 3,688,217,324.00
资本公积 七、55 7,452,746,094.01 7,851,247,693.96
减:库存股 477,840,770.93 566,350,601.81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45,091,322.54 -203,725,099.81
盈余公积 七、59 273,273,191.10 198,658,135.88
未分配利润 七、60 12,548,147,982.89 11,933,468,59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948,095.22 -24,755,871.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1,708,009.74 454,606,706.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0,083,544.01 180,121,331.43
应收票据 42,315,590.05 2,000,000.00
预付款项 13,926,697.86 250,708,052.77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308,397,080.27 637,489,290.81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157,780,933.48 62,780,933.48
其他流动资产 26,518,366.17 18,495,628.23
流动资产合计 1,102,949,288.10 1,543,421,009.5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11,846,787,701.74 10,774,042,876.0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36,203,822.83 390,000,000.00
固定资产 5,606,203.56 6,478,845.95
在建工程 10,434,641.49 3,065,980.00
无形资产 60,073,576.41 65,891,586.35
长期待摊费用 565,654.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590,829.28 13,896,167.4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0,32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465,262,429.45 11,253,415,784.81
资产总计 13,568,211,717.55 12,796,836,794.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0,208,541.67 18,000,000.00
应付账款 602,373,130.98 961,535.87
合同负债 1,491,668.32 99,471,119.51
应付职工薪酬 28,170,102.99 27,877,492.11
应交税费 3,649,999.40 9,860,529.06
其他应付款 171,468,266.53 111,979,674.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157,361,709.89 438,150,351.07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5,590,805.56 4,535,061.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90,805.56 4,535,061.11
负债合计 1,162,952,515.45 442,685,412.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3,643,140,112.00 3,688,217,324.00
资本公积 7,283,724,476.06 7,685,773,892.58
减:库存股 477,840,770.93 566,350,601.81
盈余公积 273,273,191.10 198,658,135.88
未分配利润 1,682,962,193.87 1,347,852,631.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61 40,255,735,859.24 46,165,009,326.63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40,255,735,859.24 46,165,009,326.63
二、营业总成本 40,409,996,449.83 42,946,278,769.84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36,083,104,777.71 39,241,381,246.48
税金及附加 七、62 153,549,877.82 141,143,957.01
销售费用 七、63 1,049,559,575.41 1,106,562,118.78
管理费用 七、64 1,923,123,262.20 1,561,887,844.43
研发费用 七、65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财务费用 七、66 550,009,268.43 38,656,339.61
其中:利息费用 800,054,875.01 486,335,271.55
利息收入 249,607,689.26 291,536,320.67
加:其他收益 七、67 2,346,201,928.95 1,067,007,577.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七、68
-30,320,190.27 -104,452,964.93
填列)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七、7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七、71
-201,954,563.17 -116,756,718.64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七、72
-959,991,751.41 -1,564,854,040.79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七、73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94,890,141.59 153,878,473.85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132,256,350.73 57,440,403.2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76,605,816.22 345,121,624.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987,980,143.86 2,234,612,829.00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亏损以“-”号填列)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77 166,059,460.90 7,987,186.69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727,842.20 10,627,549.07
合收益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6,727,842.20 10,627,549.07
变动
收益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72,787,303.10 -2,348,091.2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292,271.14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12,146,452.77 2,242,600,015.6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十 0.28 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二十 0.28 0.6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1,250,629,997.67 367,978,688.26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1,188,445,912.81 309,958,612.79
税金及附加 2,748,935.24 2,153,033.89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8,927,432.64 3,286,073.61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5,347,385.09 -17,126,868.92
其中:利息费用 8,081,574.11 8,900,141.98
利息收入 10,754,298.74 28,023,964.17
加:其他收益 18,680,510.58 29,095,169.7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十九、5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263,861.59 55,760.4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49,754.34 1,8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804,362.44 15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257,993.78 26,237,570.1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46,150,552.20 847,147,213.71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225,007.40 42,918,548.1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4,788,442,508.87 6,334,479,031.2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705,769,361.14 53,719,017,876.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3,116,455.20 2,147,238,414.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七、78 7,063,490,360.79 8,929,994,209.46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630,614,181.87 51,288,779,162.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七、79 7,075,155,179.27 2,430,238,713.19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581,062,890.85 121,608,050.1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2,540,232.16 201,487,060.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18,554,068.43
收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5,153,275.70 391,032,420.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83,517,415.87 2,511,492,798.2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139,681,730.55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34,990,703.74 10,379,542,086.71
投资活动 (使用) / 产生
-7,029,837,428.04 -9,988,509,665.87
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126,872,742.79 10,208,253,369.0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3,350,346,985.95 5,502,302,530.17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77,219,728.74 15,710,555,899.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17,674,594.25 6,086,432,726.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七、78 2,636,612,053.36 5,254,801,371.56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24,745,449.81 12,172,656,940.7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51,094,074.54 -28,184,436.9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七、79 646,697,955.62 -4,048,556,431.14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七、79 8,453,344,709.03 7,806,646,753.41
额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8,403,533.79 581,764,717.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642,709.02 43,018,602.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7,297,136.47 386,763,005.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93,358,371.04 688,537,865.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3,622,335.70 688,664,365.1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25,780,510.99 653,032,325.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3,264,660.07 665,345,400.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9,642,324.37 23,318,964.55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50,963.7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0 18,000,000.0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9,050,963.76 1,72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8,000,000.00 1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2,493,593.86 3,531,902,204.59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
-533,442,630.10 -1,803,902,204.59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920,139.40 78,495.72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88,217,324.00 7,851,247,693.96 566,350,601.81 -203,725,099.81 198,658,135.88 11,933,468,592.16 22,901,516,044.38 -24,755,871.78 22,876,760,172.60
二、本年期初余额 3,688,217,324.00 7,851,247,693.96 566,350,601.81 -203,725,099.81 198,658,135.88 11,933,468,592.16 22,901,516,044.38 -24,755,871.78 22,876,760,172.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45,077,212.00 - 398,501,599.95 -88,509,830.88 158,633,777.27 74,615,055.22 614,679,390.73 492,859,242.15 30,703,967.00 523,563,209.15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166,059,460.90 - 1,015,771,417.47 1,181,830,878.37 30,315,574.40 1,212,146,452.77
(二)所有者投入和
-45,077,212.00 - 398,501,599.95 -88,509,830.88 -7,425,683.63 - 9,948,963.10 -352,545,701.60 388,392.60 -352,157,309.00
减少资本
- 100,629,723.62 - - - - 100,629,723.62 388,392.60 101,018,116.22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 74,615,055.22 -411,040,989.84 -336,425,934.62 - -336,425,934.62
- - - - - -336,425,934.62 -336,425,934.62 - -336,425,934.62
东)的分配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43,140,112.00 7,452,746,094.01 477,840,770.93 -45,091,322.54 273,273,191.10 12,548,147,982.89 23,394,375,286.53 5,948,095.22 23,400,323,381.75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88,217,324.00 7,621,773,553.61 - -212,004,557.64 113,943,414.51 10,206,346,111.82 21,418,275,846.30 61,498,955.85 21,479,774,802.15
二、本年期初余额 3,688,217,324.00 7,621,773,553.61 - -212,004,557.64 113,943,414.51 10,206,346,111.82 21,418,275,846.30 61,498,955.85 21,479,774,802.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8,279,457.83
(减少以“-”号填列)
-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8,279,457.83 2,247,350,176.49 2,255,629,634.32 -13,029,618.63 2,242,600,015.6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少资本
- 25,527,994.43 - - - 25,527,994.43 - 25,527,994.43
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84,714,721.37 -520,227,696.15 -435,512,974.78 - -435,512,974.78
- - - - -435,512,974.78 -435,512,974.78 - -435,512,974.78
东)的分配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88,217,324.00 7,851,247,693.96 566,350,601.81 -203,725,099.81 198,658,135.88 11,933,468,592.16 22,901,516,044.38 -24,755,871.78 22,876,760,172.60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88,217,324.00 7,685,773,892.58 566,350,601.81 198,658,135.88 1,347,852,631.51 12,354,151,382.16
二、本年期初余额 7,685,773,892.58 566,350,601.81 198,658,135.88 1,347,852,631.51 12,354,151,382.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45,077,212.00 -402,049,416.52 -88,509,830.88 74,615,055.22 335,109,562.36 51,107,819.94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746,150,552.20 746,150,552.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
-45,077,212.00 -402,049,416.52 -88,509,830.88 -358,616,797.64
本
- 97,081,907.05 - 97,081,907.05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74,615,055.22 -411,040,989.84 -336,425,934.62
- - - -
-336,425,934.62 -336,425,934.62
分配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43,140,112.00 7,283,724,476.06 477,840,770.93 273,273,191.10 1,682,962,193.87 12,405,259,202.1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88,217,324.00 7,668,881,842.90 - 113,943,414.51 1,020,933,113.95 12,491,975,695.36
二、本年期初余额 3,688,217,324.00 7,668,881,842.90 - 113,943,414.51 1,020,933,113.95 12,491,975,695.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16,892,049.68 566,350,601.81 84,714,721.37 326,919,517.56 -137,824,313.20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847,147,213.71 847,147,213.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本
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 - - 84,714,721.37 -520,227,696.15 -435,512,974.78
- - - - -435,512,974.78 -435,512,974.78
分配
四、本期期末余额 3,688,217,324.00 7,685,773,892.58 566,350,601.81 198,658,135.88 1,347,852,631.51 12,354,151,382.16
公司负责人:Xiaohua Qu(瞿晓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乃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郐国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阿特斯阳光电力”)是由阿特斯阳光
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本公司由 Canadian
Solar Inc.投资,于 2020 年 12 月 6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目前主要从事光伏组件产品、光伏系统产品的生产及销
售业务、储能系统生产及销售业务及光储电站工程建设。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使用权资产等资产的折
旧及摊销、各类资产减值、收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产品质量保证、金融工具公允价
值估值、股份支付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
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
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或销售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本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 12 个月。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
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
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本节“五、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进行了折算。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的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款项或合同负债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
境外重要经营实体 实体报告期末净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报告期末
净资产≥5%,或第三方收入总额占集团报告期
合并总收入≥2%,或性质重要
重要的子公司 子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报告期
末净资产≥5%,或第三方收入总额占集团报告
期合并总收入≥2%,或性质重要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金额占本集团
报告期末净资产≥2%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账面价值≥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
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
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
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
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
控制权的日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
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
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
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
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适用 □不适用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
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
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
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
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
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
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 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
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
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
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
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
范围。
(3) 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
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
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按下述原则判断是否为一揽子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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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按照不丧失控制
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参见下述(4) 少数股东权益变
动)。
如果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原有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 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
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适用 √不适用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
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
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本节“五、23、借款费用”)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
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
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
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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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参见本节“五、19、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
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
的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本节“五、34、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
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
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集团
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
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
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
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
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
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
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
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
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
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
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
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
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
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
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
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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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权投资)之和。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合同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 租赁应收款。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
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
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集团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
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
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
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
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a)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本集团应收票据根据票据类型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2个组合,具体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财务公司
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
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应收账款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应收账款的坏账
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将全部应收款项融资
作为一个组合。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根据应收款的性质和不同对手方的信用风险特征,本
集团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2个组合,具体为:应收双反保证金、应收其
他款项。
合同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
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合同资产的坏账
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本公司层面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除上述组合外的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货款和应收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款项需在合并报表中抵销,因此在合并层面不涉及这些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在个别报
表层面按子公司信用风险特征考虑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
(b)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
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
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例如,当某对手方发
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对手方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区间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时,对其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
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
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
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
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集团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
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在以下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集团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集团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
(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
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
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
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
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
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资本公积)
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
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
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
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
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低于库存股成本
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
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基于正常产量并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
产制造费用
(2) 发出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
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
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该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集团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即
可立即出售;
-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已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购买协议,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之孰低者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
融资产(参见附注五、(11))或处置组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净额的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界定为终止经营: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
计划的一部分;
-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
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
列报。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
积和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
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一揽子的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
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参见本节五、19(3))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
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企
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
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
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
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
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五、27、长期资产减
值”。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
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不适用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本节“五、22、在建工程”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
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
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
旧,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0% 5-1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0% 10-2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2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20%
境外土地 年限平均法 无固定使用年限 不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适用 □不适用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节
“五、23、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
旧。
项目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 (1)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
需安装调试的机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器设备、电子及 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设
办公设备、运输 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设备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
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包括折价或溢价的
摊销):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按实际利率计算
的当期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
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
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
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
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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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本节五、27、长
期资产减值)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
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
待售的条件。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项目 摊销年限 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直线法
专利权 4.67-25 年 专利权登记使用年限 直线法
软件 3-10 年 预计受益期限 直线法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
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
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其他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企业对于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
损益。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
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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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的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
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
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年限
预付保险费等 3-25 年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20 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
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管理
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
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
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本集团将设定受益
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于属于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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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
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实施,或已
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
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
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
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
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
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
行调整。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按照销售收入及相关质保金计提比例计提产品质量保证。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
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当本集团接受服务但没有结算义务,并且授予职工的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或其控制的除本集团外
的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时,本集团将此股份支付计划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
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
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
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
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
转回的金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
义务:
-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从事交
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
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
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
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参见附注五、11(6)) 。本集
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
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a) 光伏组件产品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销售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由本集团负责将
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时即表示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的控制权,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由本集团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
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海运提单即表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满足销售收
入的确认条件;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确认单据时
即表示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于上述时点确认收入时,本
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b) 光伏系统产品收入
本集团销售的系统产品包括逆变器及系统(含户用系统)。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
约定,参照与上述光伏组件产品销售政策确认销售收入。
c) 光伏储能系统产品收入
本集团的光伏储能系统产品收入包括大型储能系统业务及储能系统产品销售。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大型储能系统业务为应用于光伏电站电网侧和电源侧的大容量储能系统
的工程承包服务、系统产品销售服务,包含储能系统设计、采购和调试的履约义务。由于客
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
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或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工
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储能系统的产品销售业务为专注于家庭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系统产品销售以及大型储能系
统电池产品销售,根据本集团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参照与上述光伏组件产品销售政
策确认销售收入。
d)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收入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是一种向客户提供光伏电站建造的一站式服务,一般分为“设计”“采
购”和“施工”三个阶段。本集团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对整个项目总的勘
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
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方面负责,最终向业主方交付一个符合合同约定、具备使用条
件并满足使用功能的光伏电站。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
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
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完成的合同工
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
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
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
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
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
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
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
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
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
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
方。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
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
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
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
本集团投入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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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
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
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
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
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如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
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
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
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
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 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 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针对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
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
租赁部分时,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
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
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
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
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
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
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
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
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
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
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
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1 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
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
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
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
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
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 清偿
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
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如果单项交易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
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
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
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
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
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
清偿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
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
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0%、3%、5%、6%、9%、13%
增值税
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 等
增值税,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
实行“免、抵、退”办法。
按应交增值税和出口免抵退当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
期免抵金额计征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0%、15%、25%等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应交增值税和出口免抵退当
教育费附加 3%
期免抵金额计征
按应交增值税和出口免抵退当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期免抵金额计征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中国境内各子公司(除下述享受税收优惠的境
内子公司外)
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Canadian Solar (USA) Inc. 21% - 25.03%
Canadian Solar SSES (US) Inc. 21% - 23.03%
Canadian Solar US Module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32.98%
Canadian Solar Brazil Commerce, Import and
Export of Solar Panels Ltd.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优惠原因 注
所得税税率 所得税税率
常熟特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高新技术 1
包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西部大开发 2
西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西部大开发 3
常熟特联精密器件有限公司 15% 15% 高新技术 4
深圳闻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高新技术 5
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15% 15% 高新技术 6
注 1: 本公司的子公司,常熟特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审批,取得了编号为 GR20243200588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获得主管税
务机关批准自 2024 年至 202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 2: 本公司之子公司,包头阿特斯阳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被内蒙古自治区包
头市国家税务局认定为设定在西部的鼓励类企业。因此,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 3: 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宁阿特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满足设定在西部的鼓励
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因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规定,该子公司自 2022 年至 2030 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注 4: 本公司的子公司,常熟特联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审批,取得了编号为 GR20243200636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获得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自 2024 年至 202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 5: 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闻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审批,取得了编号为 GR202444203875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获得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自 2024 年至 202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 6: 本公司的子公司,阿特斯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审批,取得了编号为 GR202432015959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获得主管税务机
关批准自 2024 年至 2026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增值税 (或类似税种) 税率
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0%
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Ltd. 7%
Canadian Solar (USA) Inc. 0%
Canadian Solar SSES (US) Inc. 0%
Canadian Solar US Module Manufacturing
Corporation 0%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19%
Canadian Solar Brazil Commerce, Import and
Export of Solar Panels Ltd. 12%、18%、20.5%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2,087.69 156,922.46
银行存款 8,434,304,629.58 7,785,781,415.19
其他货币资金 3,034,634,868.16 3,902,888,571.78
合计 11,469,051,585.43 11,688,826,909.43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中使用权有限制情况的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存款 17,742,850.12 15,356,198.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955,817,930.01 1,442,167,681.47
信用证保证金 16,163,589.30 28,716,962.76
保函保证金 223,674,290.15 259,998,673.9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贷款保证金 802,308,216.82 2,135,940,639.89
合计 3,015,706,876.40 3,882,180,156.0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指定理由和依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 91,084,089.55 97,951,162.27 /
可转让大额存单 1,376,452,916.18 941,730,220.23 /
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 322,390,576.58 995,201,406.01 /
合计 1,789,927,582.31 2,034,882,788.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权益工具投资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公开发行的
股票 9,537,601.00 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外汇衍生工具 105,443,355.82 92,806,634.35
合计 105,443,355.82 92,806,634.35
其他说明:
本集团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对预期外币交易所产生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管理。
本集团未应用套期会计,对于远期外汇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346,481,514.64 861,481,990.38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 2,383,329.64 -
减:坏账准备 11,916.65 -
合计 348,852,927.63 861,481,990.38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910,993,100.59 291,830,923.55
合计 910,993,100.59 291,830,923.55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其中:
银行承兑票据 346,481,514.64 99.32 - - 346,481,514.64 861,481,990.38 100.00 - - 861,481,990.38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 2,383,329.64 0.68 11,916.65 0.50 2,371,412.99 - - - - -
合计 348,864,844.28 / 11,916.65 / 348,852,927.63 861,481,990.38 / - / 861,481,990.3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346,481,514.64 - -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组合 2,383,329.64 11,916.65 0.50
合计 348,864,844.28 11,916.65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
- 11,916.65 - - - 11,916.65
坏账准备
合计 - 11,916.65 - - - 11,916.6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8,270,666,414.59 9,593,350,767.55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计提 账面
比例 计提比 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例 价值
(%) 例(%) (%)
(%)
按单项计提 100.0
坏账准备 0
其中: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应收客户账
款
合计 8,270,666,414.59 / 600,942,894.39 / 7,669,723,520.20 9,593,350,767.55 / 438,170,915.92 / 9,155,179,851.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423,376.54 90,423,376.54 100.00 债务人财务困难
SICES BRASIL LTDA 66,543,658.95 66,543,658.95 100.00 债务人财务困难
其他 67,535,982.84 67,535,982.84 100.00 债务人财务困难
合计 224,503,018.33 224,503,018.33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未逾期 4,057,464,539.50 20,287,322.69 0.50
逾期 0 - 6 个月 (含 6 2,188,967,251.23 10,944,836.26 0.50
个月)
逾期 7 - 12 个月 (含 501,337,282.30 10,026,745.65 2.00
逾期 1 - 2 年 (含 2 895,309,706.68 44,765,485.33 5.00
年)
逾期 2 - 3 年 (含 3 109,520,940.06 32,856,282.02 30.00
年)
逾期 3 - 4 年 (含 4 180,022,361.89 144,017,889.51 80.00
年)
逾期 4 年以上 113,541,314.60 113,541,314.60 100.00
合计 8,046,163,396.26 376,439,876.0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
合计 438,170,915.92 170,822,737.63 3,651,850.85 8,780,116.00 4,381,207.69 600,942,894.3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780,116.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和
单位名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末余 应收账款和合同 合同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称 额 额 资产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 余额
比例(%)
第一名 2,683,628,346.93 690,189,156.46 3,373,817,503.39 31.95 216,865,797.78
第二名 600,463,572.25 - 600,463,572.25 5.69 3,040,567.98
第三名 566,277,289.90 - 566,277,289.90 5.36 2,831,386.45
第四名 422,826,880.62 - 422,826,880.62 4.00 2,114,134.40
第五名 340,799,019.47 - 340,799,019.47 3.23 1,703,995.10
合计 4,613,995,109.17 690,189,156.46 5,304,184,265.63 50.23 226,555,881.71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2,289,326,635.35 11,446,633.18 2,277,880,002.17 2,206,922,922.14 11,034,614.61 2,195,888,307.53
本集团的合同资产主要涉及: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光伏电站建造服务及大型储能系统销售所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当本集团
取得该无条件收取对价的权利时,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由于履约进度计量的变化而增加及由于满足合同
完工未结算资产 约定收款权利条件而减少的金额
合计 82,403,713.21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原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收回或转回 本期转销/核销 外币折算差异 因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合计 11,034,614.61 429,300.84 - -17,282.27 11,446,633.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139,007,197.19 138,466,445.78
合计 139,007,197.19 138,466,445.78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39,007,197.19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138,466,445.78 元),其公允价值近似于账面价值。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按照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不会因出票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零。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小计 1,137,593,249.43 100.00 668,786,929.39 100.00
减:减值准备 9,399,755.95 9,398,625.11
合计 1,128,193,493.48 659,388,304.28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第一名 335,010,206.08 29.45
第二名 141,137,817.11 12.41
第三名 90,184,565.73 7.93
第四名 82,658,513.42 7.27
第五名 76,742,771.17 6.75
合计 725,733,873.51 63.81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276,546,062.69 914,947,840.43
合计 3,276,546,062.69 914,947,840.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402,882,588.35 1,006,670,121.43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双反保证金(注 1) 769,482,182.40 20,505,433.88
应收关联方(十四、6(1)) 1,547,671,615.09 15,927,675.19
应收往来款项 196,987,270.25 47,322,020.06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172,986,215.81 260,788,541.97
应收政府补助款 348,713,283.06 535,056,287.66
应收增值税出口退税 42,590,176.31 2,899,307.86
应收电站转让款 28,649,913.69 33,721,931.83
应收其他 295,801,931.74 90,448,922.98
合计 3,402,882,588.35 1,006,670,121.43
注 1:本集团根据美国海关要求就向美国市场提供的部分太阳能组件向美国海关分别缴纳了反补
贴和反倾销保证金(“双反保证金”)。该等保证金系按照货物向美国海关申报进口时对应的经美国
商务部宣布生效的反补贴和反倾销预缴保证金率计算而得。在最终税率裁定后,本集团多预缴并
需由美国海关退回给本集团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根据本集团的外部律师意见,该保证金不存
在回收风险,因此本集团未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损失
用减值) 信用减值)
余额
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164,786.40 -4,963.97 169,750.37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7,881,212.04 601,189.58 42,873,432.38 51,355,834.00
本期转回 3,387,285.92 12,082.02 13,184,706.32 16,584,074.26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157,515.08 -157,515.08
日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核销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合计 91,722,281.00 51,355,834.00 16,584,074.26 - -157,515.08 126,336,525.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第一名 1,494,465,139.19 43.92 应收关联方款项 0-1年 14,816,951.55
第二名 769,482,182.40 22.61 应收双反保证金 0 - 1 年及 5 年 -
以上
第三名 214,392,363.41 6.30 应收政府补助款 0-1年 1,071,961.82
第四名 163,768,518.21 4.81 应收往来款项 0-1年 818,842.59
第五名 157,292,961.21 4.62 应收其他 0-3年 8,842,687.62
合计 2,799,401,164.42 82.26 / / 25,550,443.58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20,675,071.77 225,986,531.90 1,494,688,539.87 1,607,936,267.45 91,128,909.94 1,516,807,357.51
在产品 608,204,943.12 43,822,040.47 564,382,902.65 1,260,267,542.58 129,601,249.61 1,130,666,292.97
库存商品 3,465,179,252.56 68,536,635.93 3,396,642,616.63 4,203,550,186.28 174,775,640.37 4,028,774,545.91
发出商品 33,752,662.19 - 33,752,662.19 328,786,053.78 3,156.76 328,782,897.02
在途物资 203,292,166.44 2,031,998.75 201,260,167.69 158,731,941.83 - 158,731,941.83
合计 6,031,104,096.08 340,377,207.05 5,690,726,889.03 7,559,271,991.92 395,508,956.68 7,163,763,035.24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91,128,909.94 284,497,076.61 632,503.15 150,271,957.80 - 225,986,531.90
在产品 129,601,249.61 95,828,905.07 231,136.42 181,839,250.63 - 43,822,040.47
库存商品 174,775,640.37 138,633,169.53 1,285,653.75 246,157,827.72 - 68,536,635.93
发出商品 3,156.76 16,045.16 - 19,201.92 - -
在途物资 - 7,154,255.48 - 5,122,256.73 - 2,031,998.75
合计 395,508,956.68 526,129,451.85 2,149,293.32 583,410,494.80 - 340,377,207.05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组合名称 跌价准备计提 跌价准备计提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比例(%) 比例(%)
原材料 1,720,675,071.77 225,986,531.90 13.13 1,607,936,267.45 91,128,909.94 5.67
在产品 608,204,943.12 43,822,040.47 7.21 1,260,267,542.58 129,601,249.61 10.28
库存商品 3,465,179,252.56 68,536,635.93 1.98 4,203,550,186.28 174,775,640.37 4.16
发出商品 33,752,662.19 - 0.00 328,786,053.78 3,156.76 0.00
在途物资 203,292,166.44 2,031,998.75 1.00 158,731,941.83 - 0.00
合计 6,031,104,096.08 340,377,207.05 / 7,559,271,991.92 395,508,956.68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固定资产 663,554,622.90 - 663,554,622.90 - - 2026 年 1 月
长期待摊费用 1,242,531,175.62 - 1,242,531,175.62 - - 2026 年 1 月
无形资产 710,312.25 - 710,312.25 - - 2026 年 1 月
合计 1,906,796,110.77 - 1,906,796,110.77 - - /
其他说明
为满足相关法案要求及实现本集团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本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将美国光伏组件工厂的资产(包括设备、设施等) 出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初始租赁期为 5 年,承租人拥有续租选择权,可以在 5
年租赁期到期前 3 个月前行使续租选择权选择是否展期,除非承租人通知本集团不再续租,承租
人均可按照市场租金水平或双方约定的租金水平续租 5 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签署协议
的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663,554,622.90 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均达到可立即出售状态,因此相关资产作为持有待售资产列报,在建工程由
于尚未达到可立即出售状态,仍列报为非流动资产。
除以上美国光伏组件工厂的资产外,本集团也已于 2025 年 12 月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
子公司签署协议,将美国光伏电池工厂在建资产出租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初
始租赁期为 5 年,并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开始租赁。承租人拥有续租选择权,可以在 5
年租赁期到期前 3 个月前行使续租选择权选择是否展期;除非承租人通知本集团不再续租,承租
人均可按照市场租金水平或双方约定的租金水平续租 15 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资产
仍在建过程中,尚未达到可立即出售状态,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624,859,923.37 元,仍列
报为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也已于 2025 年 12 月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将泰国光伏电池工
厂的资产(包括厂房、设施等)出租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租赁期为 1 年。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80,590,079.17 元,仍列报为非流动资产,详
见七、21(3)。
以上交易安排对于本集团所产生的财务影响详见十八、5。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7)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 1,116,669,326.85 1,120,085,049.00
待摊费用 344,279,649.45 299,748,779.33
预缴企业所得税 298,814,333.04 92,507,564.21
合计 1,759,763,309.34 1,512,341,392.54
其他说明
无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余额(账面价 权益法下确认 其他综合收 宣告发放现金股 计提减值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 余额(账面价值) 余额
值) 的投资损益 益调整 利或利润 准备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 12,133,890.87 - -2,739,169.87 - - - - 9,394,721.00
- - -
技有限公司
苏州卓晟创业投资 72,448,604.65 - 15,660,164.62 - - - - 88,108,769.27
合伙企业 (有限合 - - -
伙)
呼和浩特阿特斯驰 29,599,826.15 - -438,617.16 - - - - 29,161,208.99
通建设工程有限公 - - -
司
SolarWorX GmbH - - - - - - - - - - 4,540,898.60
AW1 Storage - 39,655,972.94 -395,525.55 - - - -343,026.44 38,917,420.95
- - -
Holdings Ltd.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 47,670,200.32 - -3,882,195.49 - - - - 43,788,004.83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
CS Sunshine (UK) - 53,263,705.19 - - - - - 53,263,705.19
- -
Ltd.
合计 396,036,414.04 92,919,678.13 - 37,231,796.56 - - 5,616,000.00 - -343,026.44 520,228,862.29 4,540,898.60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累计计入其他 累计计入其他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期初 本期计入其 本期计入其他 期末 本期确认的股
项目 综合收益的利 综合收益的损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的损 其他 余额 利收入
得 失 收益的原因
的利得 失
电站项目 非交易性,出于战略目
股权投资 的而计划持有
其他投资 非交易性,出于战略目
的而计划持有
合计 122,266,659.55 - 33,265,284.08 - -6,791,487.79 -1,848,281.83 80,361,605.85 3,862,468.96 - 35,851,745.85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终止确认的原因
永臻股权投资 13,265,284.08 - 本期处置
合计 13,265,284.08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电站项目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美国电站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其他投资为对开银灏昌(海南)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开银灏昌”),持股比例为 3.11%。本集团对上述投资均不具有重大影响。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 762,364,705.76 541,202,830.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包括对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宏瑞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临港前沿阿特斯扬州新能源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港前沿(苏州)先进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张家港朝希优势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彬复惠新永赢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以及对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转债投资。本集团对上述
投资均不具有重大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3,443,445,172.88 16,852,039,016.37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13,443,445,172.88 16,852,039,016.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及办公设备 境外土地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在建工程转入 62,858,776.00 1,741,802,907.95 20,929,413.75 62,842,734.17 - 1,888,433,831.87
(2)竣工结算调整 -49,648,811.14 - - - - -49,648,811.14
(3)外币折算差异 87,179,675.00 284,429,694.09 -370,892.09 9,095,579.67 12,803,191.28 393,137,247.95
(1)处置或报废 49,027,201.46 816,704,147.39 9,755,897.88 116,898,213.56 - 992,385,460.29
(2)转入在建工程 - 215,898,662.86 - - - 215,898,662.86
(3)处置子公司减少
(附注九、4)
(4)转入到持有待售
- 767,957,395.01 20,401,638.28 26,687,562.23 - 815,046,595.52
资产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427,297,385.87 2,731,741,282.11 20,234,644.18 180,611,233.43 - 3,359,884,545.59
(2)外币折算差异 14,022,212.07 116,163,918.47 -17,132.42 6,392,893.77 - 136,561,891.89
(1)处置或报废 10,626,238.50 587,032,601.59 8,921,195.80 54,486,064.67 - 661,066,100.56
(2)转入在建工程 - 100,492,740.00 - - - 100,492,740.00
(3)处置子公司减少
(附注九、4)
(4)转入到持有待售
- 142,376,671.30 4,446,867.25 4,668,434.07 - 151,491,972.62
资产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20,989,435.69 385,073,578.47 - 51,386.70 - 406,114,400.86
(2)外币折算差异 -3,241.27 12,032,234.82 -21,949.17 -108,871.68 - 11,898,172.70
(1)处置或报废 - 47,908,779.64 87,444.14 6,060,495.18 - 54,056,718.96
(2)转入在建工程 - 361,692.02 - - - 361,692.02
(3)处置子公司减少
- 11,882,971.18 - - - 11,882,971.18
(附注九、4)
四、账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厂房建筑物 2,414,047,771.85 1,308,357,350.17 170,961,088.69 934,729,332.99 /
机器设备 1,289,073,525.22 994,990,159.78 292,316,481.16 1,766,884.28 /
电子设备 102,848,537.78 102,845,954.90 - 2,582.88 /
合计 3,805,969,834.85 2,406,193,464.85 463,277,569.85 936,498,800.15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95,151,589.11
机器设备 287,189,831.90
合计 382,341,421.0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297,863,006.87 资料验收中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和处
关键参数的确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置费用的确定 关键参数
定依据
方式
根据市场回收
价格确定其公
允价值;根据资
P 型产品相关资 类似资产的最
产 近交易价格
预计发生的交
易费用确定处
置费用
根据市场回收
价格确定其公
拟处置或报废 允价值;根据资
类似资产的最
的设备及其他 88,901,470.12 1,756,148.90 87,145,321.22 产处置过程中 市场回收价格
近交易价格
长期资产 预计发生的交
易费用确定处
置费用
合计 407,870,549.76 1,756,148.90 406,114,400.86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已计提减值的相关资产外,本集团 2025 年末对组件分部境内工厂剩余资产按独立产生现
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有关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根据测试
结果未显示发生减值。其中,估计其现值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55%,预测期按工厂主要设备
预计使用年限为 2026 年至 2030 年,其他关键参数还包括根据未来市场需求情况预计的组件销
量和价格所预测的营业收入、以及根据公司产能规划以及材料成本的变动趋势所预测的生产成
本。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6,670,196,711.62 4,145,424,210.00
合计 6,670,196,711.62 4,145,424,21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常熟工厂设备升
级改造项目
宿迁电池项目一
期 5GW
泰国三期电池组
件扩产项目
扬州 14GW 电
池项目
美国组件工厂项
目
美国 5GW 电池
项目
呼和浩特 30GW
拉棒项目
涟水一期 7GW
- - - 96,983,435.22 - 96,983,435.22
电池项目
盐城大丰
池项目
其他项目 199,785,352.66 25,141,592.51 174,643,760.15 233,312,994.31 141,592.51 233,171,401.80
合计 6,695,338,304.13 25,141,592.51 6,670,196,711.62 4,145,565,802.51 141,592.51 4,145,424,210.0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累 其中: 本期利
利息资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减 期末 计投入 工程 本期利 息资本 资金来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外币折算差异 本化累
余额 产金额 少金额 余额 占预算 进度 息资本 化率 源
计金额
比例(%) 化金额 (%)
宿迁电池项目一 部分 自有资
期 5GW 转固 金
泰国三期电池组 部分 自有资
件扩产项目 转固 金
美国组件工厂项 全部 自有资
目 转固 金
美国 5GW 电池项 未转 93,822, 93,822,4 自有资
目 固 484.19 84.19 金
未转 自有资
呼和浩特 30GW 50,268, 13,085,9
拉棒项目 957.00 43.05
借款
部分 自有资
涟水一期 7GW 电
池项目
补贴
涟水 700MW HJT 部分 自有资
电池项目 转固 金
盐城大丰 12GWh 部分 自有资
储能电池项目 转固 金
合计 23,285,024,643.12 3,870,203,698.54 4,273,459,183.75 1,556,814,653.23 37,692,538.69 -55,808,239.59 6,493,347,450.78 / / /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原因
其他项目 141,592.51 25,000,000.00 - 25,141,592.51 改造停止
合计 141,592.51 25,000,000.00 - 25,141,592.51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和
关键参数的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处置费用的 关键参数
确定依据
确定方式
根据市场回收
价格确定其公
允价值;根据资
类似资产的最
其他项目 25,000,000.00 - 25,000,000.00 产处置过程中 市场回收价格
近交易价格
预计发生的交
易费用确定处
置费用
合计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办公设备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土地租赁 合计
及其他设备
一、账面原值
(1) 租赁增加 660,804,284.53 - - - 660,804,284.53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20,626,502.54 132,835.75 141,122.97 - -20,352,543.82
(1)本期减少 123,702,262.86 1,334,990.71 100,300,799.64 - 225,338,053.21
(2)处置子公司减少(附
注九、4)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186,601,903.40 576,265.50 107,492,674.57 - 294,670,843.47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3,165,700.16 25,395.76 29,969.46 - -3,110,334.94
(1)本期减少 76,260,741.27 1,334,990.71 31,930,825.70 - 109,526,557.68
(2)处置子公司减少(附
注九、4)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 - - - -
(1)处置 - - - - -
四、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027,880.29 1,429,858.49 16,812,636.57 20,270,375.35
(2)外币折算差异 - -586,247.99 1,046,857.79 460,609.80
(1)处置 - - 806,044.02 806,044.02
(2)转入到持有待售资
- - 3,098,313.95 3,098,313.95
产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17,519,532.46 5,906,629.10 21,999,505.10 45,425,666.66
(2)外币折算差异 - -203,150.01 1,015,458.11 812,308.10
(1)处置 - - 750,585.19 750,585.19
(2)转入到持有待售资
- - 2,388,001.70 2,388,001.70
产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 - - -
(2)外币折算差异 - - -4,191.33 -4,191.33
(1)处置 - - - -
四、期末余额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处置子公司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转入到持有待售资产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附注九、4)
预付保险费等 88,064,244.97 88,926,560.40 55,984,788.12 - - 306.56 121,005,710.69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310,462,871.97 446,086,905.47 233,677,738.69 6,448,964.97 1,242,531,175.62 22,620,397.94 251,271,500.22
合计 1,398,527,116.94 535,013,465.87 289,662,526.81 6,448,964.97 1,242,531,175.62 22,620,704.50 372,277,210.91
其他说明:
无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362,558,693.71 353,049,872.73 1,763,811,811.20 340,434,941.1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464,114,971.20 143,096,397.87 562,136,821.94 147,549,874.37
可抵扣亏损 8,141,986,614.07 1,823,081,498.54 6,198,233,903.05 1,305,866,674.27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340,109,208.87 69,232,154.83 263,589,115.45 50,110,942.05
预提质保金 981,190,153.25 157,017,288.77 613,378,480.82 165,772,646.39
其他预提费用 1,952,922,921.07 330,247,817.51 1,845,356,420.71 247,877,269.59
未决诉讼 48,708,288.20 7,710,000.00 7,338,324.75 2,495,030.58
租赁负债 858,750,640.59 203,868,587.95 1,601,289,203.38 348,699,086.56
递延收益 1,056,640,165.77 236,950,196.08 1,208,669,987.90 285,616,952.35
合计 16,206,981,656.73 3,324,253,814.28 14,063,804,069.20 2,894,423,417.31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负债 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1,520,452,027.62 374,605,640.92 1,810,201,567.59 422,206,254.24
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未实现汇兑损益 573,303.57 180,697.18 30,159,879.03 10,102,544.18
长期待摊费用 59,866,325.40 14,966,581.35 63,776,774.24 15,944,193.56
使用权资产 675,928,356.70 160,388,349.06 1,491,204,182.40 324,514,519.09
合计 2,400,765,218.46 599,311,883.08 3,490,885,791.92 799,092,464.11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 抵销后递延所得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资产或负债余 税资产或负债余
和负债互抵金额 和负债互抵金额
额 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7,177,612.46 2,807,076,201.82 681,659,506.65 2,212,763,910.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177,612.46 82,134,270.62 681,659,506.65 117,432,957.46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79,505,159.33 71,884,620.83
可抵扣亏损 2,102,658,722.22 741,333,624.26
合计 2,282,163,881.55 813,218,245.0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2,102,658,722.22 741,333,624.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 34,583,214.17 172,916.07 34,410,298.10 26,702,460.58 133,512.30 26,568,948.28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233,068,667.87 100,039.97 232,968,627.90 325,356,484.52 5,197,039.98 320,159,444.54
预付材料采购款 377,786,367.38 - 377,786,367.38 544,356,342.16 - 544,356,342.16
保函保证金 50,457,228.99 - 50,457,228.99 75,258,417.48 - 75,258,417.48
合计 695,895,478.41 272,956.04 695,622,522.37 971,673,704.74 5,330,552.28 966,343,152.4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受限 受限类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情况
类型 型
存货 - - - - 143,768,000.00 143,768,000.00 抵押 信用证担保
固定资产 1,781,758,132.20 633,117,893.19 抵押 借款抵押 3,084,260,595.01 1,692,786,979.07 抵押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517,766,238.73 446,251,104.41 抵押 借款抵押 320,914,846.23 261,597,190.39 抵押 借款抵押
货币资金-银
行存款
货币资金-其 保证金
他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 - - - 75,667,368.42 71,884,000.00 质押 信用证担保
在建工程 1,376,241,861.63 1,376,241,861.63 抵押 借款抵押 1,872,982,557.80 1,872,982,557.80 抵押 借款抵押
其他非流动 保证金
保证金
资 产 -保 函 保 50,457,228.99 50,457,228.99 其他 75,258,417.48 75,258,417.48 其他
证金
合计 6,741,930,337.95 5,521,774,964.62 / / 9,455,031,940.96 8,000,457,300.76 / /
其他说明: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质押给银行获取银行贷款,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质押权人 被质押物 借款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受限原因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
宿迁阿特斯阳光电力
银行江苏省分行、平安 2023 年 3 月 31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2028 年 3 月 21 日 质押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859,683,500.00 日
权
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宿迁分行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中
国银行纽约分行、中国
银行苏州分行、平安银 Canadian Solar US
行苏州分行、桑坦德银 Cell Manufacturing 质押
行香港分行、民生银行 Corporation100%股权
上海自贸区分行、泰国
汇商银行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扬州分行、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
扬州阿特斯太阳能电 2023 年 10 月 12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557,204,658.11 2028 年 8 月 15 日 质押
池有限公司 100%股权 日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
行、中国银行苏州新区
支行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06,476,041.96 720,100,000.00
信用借款 3,028,535,743.88 2,177,718,352.92
票据贴现 3,164,601,825.79 5,065,523,455.53
合计 6,399,613,611.63 7,963,341,808.45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相关的抵押信息详见本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外汇衍生工具 42,400,244.47 98,752,064.87
合计 42,400,244.47 98,752,064.87
其他说明:
无
(1) 应付票据列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6,603,903,276.77 4,582,688,810.15
合计 6,603,903,276.77 4,582,688,810.15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3,627,023,290.41 5,789,982,178.02
应付工程款 735,963,544.87 472,653,259.91
合计 4,362,986,835.28 6,262,635,437.93
(2)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1,121,256,999.12 1,452,068,202.11
预收工程款 2,062,880,746.06 1,515,037,559.29
合计 3,184,137,745.18 2,967,105,761.40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合同负债 217,031,983.78 因实现销售而减少及因预收款项而增加的金额
合计 217,031,983.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26,681,562.97 2,233,742,080.07 2,213,118,644.42 347,304,998.62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8,113,774.08 117,133,177.93 119,145,341.28 6,101,610.73
三、辞退福利 8,186,060.31 128,904,610.60 130,669,927.03 6,420,743.88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五、海外社会保险费 2,514,760.24 142,404,571.24 140,707,230.98 4,212,100.50
合计 345,496,157.60 2,622,184,439.84 2,603,641,143.71 364,039,453.7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97,384,153.30 2,097,921,183.53 2,074,881,662.32 320,423,674.51
二、职工福利费 12,532,879.43 18,208,669.13 18,254,752.39 12,486,796.17
三、社会保险费 1,127,498.34 59,712,872.44 59,313,418.03 1,526,952.7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03,262.96 51,698,733.79 51,444,834.82 1,357,161.93
工伤保险费 20,840.08 4,599,165.05 4,515,416.41 104,588.72
生育保险费 3,395.30 3,414,973.60 3,353,166.80 65,202.10
四、住房公积金 4,127,095.17 43,177,397.43 44,869,835.64 2,434,656.9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509,936.73 14,721,957.54 15,798,976.04 10,432,918.23
合计 326,681,562.97 2,233,742,080.07 2,213,118,644.42 347,304,998.6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8,113,774.08 117,133,177.93 119,145,341.28 6,101,610.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76,978,748.37 159,861,641.83
企业所得税 363,395,515.88 710,802,717.79
个人所得税 2,903,105.37 15,358,777.7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90,411.80 3,029,898.07
教育费附加 1,164,639.46 1,989,790.42
印花税 5,857,110.84 9,851,198.5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19,369,841.11 17,961,271.39
合计 671,259,372.83 918,855,295.82
其他说明:
无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4,765,965,640.55 6,457,923,476.87
合计 4,765,965,640.55 6,457,923,476.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关联方款项(十四、
应付美国光伏产品关税及保
证金
应付专业服务费 157,508,364.16 100,051,450.37
应付保证金押金 103,759,056.52 85,340,273.27
应付差旅费及补贴 2,503,968.98 18,305,100.05
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3,046,877,241.83 4,653,441,817.12
应付运费 840,867,549.44 966,801,217.47
应付外包劳务费 8,089,645.79 17,336,770.66
应付水电费及办公费 132,389,048.53 150,026,436.91
应付客户款项 - 165,035,477.25
应付其他 274,738,143.89 79,125,085.58
合计 4,765,965,640.55 6,457,923,476.8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3,612,269,444.00 2,222,200,018.84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53,431,422.25 56,506,789.55
合计 53,431,422.25 56,506,789.55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500,245,116.51 2,142,006,580.45
抵押借款 2,006,637,285.62 2,696,754,693.00
信用借款 2,682,385,421.92 1,530,033,979.70
合计 7,189,267,824.05 6,368,795,253.1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相关的抵押、质押信息详见本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856,705,013.72 1,746,594,901.14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31,802,189.67 315,022,445.94
合计 724,902,824.05 1,431,572,455.20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2,679,273.13 2,234,604.13
合计 2,679,273.13 2,234,604.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售后租回租赁款 - 89,159,302.19
其他 2,679,273.13 2,234,604.13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9,159,302.19
合计 2,679,273.13 2,234,604.13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48,708,288.20 7,338,324.75
产品质量保证 981,190,153.25 613,378,480.82
租赁房产装修还原费 281,516.60 283,319.66
合计 1,030,179,958.05 621,000,125.2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208,669,987.90 185,089,108.71 337,118,930.84 1,056,640,165.77 政府补助
合计 1,208,669,987.90 185,089,108.71 337,118,930.84 1,056,640,165.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364,083,264.73 488,089,859.60
项目股权回购款 699,170,000.00 557,100,000.0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减:一年内到期的合同负债 231,298,410.41 188,435,261.81
合计 831,954,854.32 856,754,597.7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3,688,217,324.00 - - - -45,077,212.00 -45,077,212.00 3,643,140,112.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专项贷款资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减少注册资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077,212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 500,749,668.45 元。本集团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并于
本集团股本总数由 3,688,217,324 股减少至 3,643,140,112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121,345,098.32 100,629,723.62 69,636,113.19 1,152,338,708.75
合计 7,851,247,693.96 170,265,836.81 568,767,436.76 7,452,746,094.0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本期增减情况:
除本节“七、53、股本”所述,本集团于 2025 年回购并注销库存股相应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人民币 455,672,456.45 元外,本期本集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个归属期条件达成,将收到的激励对象认缴款人民币 45,050,963.76 元冲减库存股账面价值人
民币 88,509,830.88 元后的差额部分人民币 43,458,867.12 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将对
应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 69,636,113.19 元转入股本溢价,详见本节“十五、股份
支付”所述。
股份支付本期增减情况:
参见本节“十五、股份支付”所述。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份回购 566,350,601.81 500,749,668.45 589,259,499.33 477,840,770.93
合计 566,350,601.81 500,749,668.45 589,259,499.33 477,840,770.9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集团于 2024 年 2 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
励/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 11 月,上述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52,700,00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6,350,601.81 元。2025 年,本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达成,激励对象对可归属限制性股票进行
认缴,相应减少库存股人民币 88,509,830.88 元,详见本节“十五、股份支付”所述。同时,如
本节“七、53、股本”所述,本集团于 2025 年回购并注销库存股人民币 500,749,668.45 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前期计 减:前期计入
期初 期末
项目 本期所得税前 入其他综合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费 税后归属于母
余额 余额
发生额 收益当期转 当期转入留存 用 公司
入损益 收益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 -8,828,020.62 -6,727,842.20 - 13,265,284.08 -3,316,320.98 -16,676,805.30 -25,504,825.92
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公允价 -8,828,020.62 -6,727,842.20 - 13,265,284.08 -3,316,320.98 -16,676,805.30 -25,504,825.92
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 -194,897,079.19 172,787,303.10 -2,523,279.47 - - 175,310,582.57 -19,586,496.62
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
-194,897,079.19 172,787,303.10 -2,523,279.47 - - 175,310,582.57 -19,586,496.62
表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收益
-203,725,099.81 166,059,460.90 -2,523,279.47 13,265,284.08 -3,316,320.98 158,633,777.27 -45,091,322.54
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8,658,135.88 74,615,055.22 - 273,273,191.10
合计 198,658,135.88 74,615,055.22 - 273,273,191.1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1,933,468,592.16 10,206,346,111.82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1,933,468,592.16 10,206,346,111.8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4,615,055.22 84,714,721.37
应付普通股股利 336,425,934.62 435,512,974.78
加:其他变动 9,948,963.1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548,147,982.89 11,933,468,592.16
其他变动说明: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38,777,968,087.70 34,488,469,861.99 45,414,443,820.12 38,584,929,286.05
其他业务 1,477,767,771.54 1,594,634,915.72 750,565,506.51 656,451,960.43
合计 40,255,735,859.24 36,083,104,777.71 46,165,009,326.63 39,241,381,246.48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计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类型
光伏组件产品收入 25,477,109,887.24 24,118,571,375.86
光伏系统产品收入 1,854,580,619.22 2,038,224,528.77
光伏储能系统产品收入 10,847,302,793.53 7,744,658,149.46
建造合同收入 598,974,787.71 587,015,807.90
其他收入 1,477,767,771.54 1,594,634,915.72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按经营地分类
境内 5,309,289,340.43 6,127,900,251.20
境外 34,946,446,518.81 29,955,204,526.51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 29,331,827,012.08 28,126,353,823.93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10,923,908,847.16 7,956,750,953.78
合计 40,255,735,859.24 36,083,104,777.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465,625.27 20,946,419.28
教育费附加 17,354,300.26 15,678,573.72
房产税 56,709,605.57 43,559,784.92
土地使用税 14,801,751.02 8,353,843.02
印花税 31,149,974.45 39,753,465.22
海外营业税 1,422,643.23 3,047,030.51
其他 8,645,978.02 9,804,840.34
合计 153,549,877.82 141,143,957.0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 567,389,190.76 608,409,099.31
仓储费 256,066,842.36 255,915,968.48
专业服务费用 52,450,475.79 47,972,665.12
差旅费 43,916,697.27 54,209,449.84
市场推广费 35,608,976.97 57,326,417.7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保险费 21,484,160.88 17,004,922.02
股份支付费用 16,771,763.30 3,385,759.07
折旧及摊销 9,592,311.62 15,570,966.27
办公费用 7,772,351.91 14,060,827.38
业务招待费 3,631,904.75 5,265,987.58
租赁费 3,474,505.90 3,985,543.02
物料消耗 2,989,711.55 4,052,862.06
其他 28,410,682.35 19,401,650.84
合计 1,049,559,575.41 1,106,562,118.78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 1,032,438,700.30 827,680,001.74
专业服务费用 214,366,399.15 166,649,192.60
折旧及摊销 210,458,274.36 166,032,750.93
保险费 139,923,674.25 104,747,704.41
办公费用 129,841,861.84 138,950,371.88
股份支付费用 61,625,386.54 17,750,491.15
差旅费 38,859,410.03 42,550,839.33
租赁费 30,372,495.41 19,591,888.11
外包服务费 29,612,469.98 44,340,055.92
招聘费 16,674,465.68 23,709,700.71
其他 18,950,124.66 9,884,847.65
合计 1,923,123,262.20 1,561,887,844.4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 302,344,621.88 391,339,491.10
折旧及摊销 124,353,614.03 122,517,178.81
物料消耗 66,382,348.21 161,171,249.11
检测费 59,579,775.31 51,182,899.34
水电费 55,180,768.30 84,624,395.90
股份支付费用 15,129,157.45 1,778,314.36
差旅费 2,480,720.36 4,211,093.38
租赁费 2,344,674.39 4,961,423.01
修理费 9,983,070.94 22,114,274.41
其他 12,870,937.39 12,746,944.11
合计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 795,694,747.72 456,046,214.31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06,908,427.24 37,183,013.95
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111,268,554.53 67,472,071.19
存款及应收款项的利息收入 -249,607,689.26 -291,536,320.67
净汇兑收益 -36,140,008.67 -189,047,414.12
银行手续费 33,540,674.75 30,662,251.15
其他 2,161,416.60 2,242,551.70
合计 550,009,268.43 38,656,339.6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346,201,928.95 1,067,007,577.58
合计 2,346,201,928.95 1,067,007,577.58
其他说明:
根据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对于先进制造生产的税收抵免政策,本集团美国工厂生产的组件符合
该政策条件,可享受每瓦 0.07 美元补贴。本集团于 2025 年根据美国组件工厂实际销量确认补贴
人民币 385,495,927.11 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7,231,796.56 31,526,750.7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94,045,886.28 1,178,83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45,529,332.80 23,433,947.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在持有期间取
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
资收益
衍生金融资产到期实现的投资损失 -214,848,862.50 -162,654,768.34
合计 -30,320,190.27 -104,452,964.93
其他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21,320.67 -9,464,13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686,258.45 -10,774,553.61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合计 67,608,149.13 -13,115,099.0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1,916.6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67,170,886.78 100,253,898.4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4,771,759.74 16,502,820.21
合计 201,954,563.17 116,756,718.64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29,300.84 6,067,015.78
存货跌价损失 526,129,451.85 1,085,180,765.64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350,544.9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06,114,400.86 469,432,702.1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25,000,000.00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2,318,597.86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76,987.69
合计 959,991,751.41 1,564,854,040.7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7,219,955.12 -15,568,543.46
“-”号填列)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77,036.58 10,613,377.21
“-”号填列)
合计 92,776,034.59 -3,262,927.98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696,589.78 364,729.45 9,696,589.78
财产保险赔款 15,516,561.04 8,296,194.50 15,516,561.04
供应商赔款及罚金 6,266,557.33 3,610,064.26 6,266,557.33
双反保证金利息收入 40,632,320.04 134,375,409.19 -
其他 22,778,113.40 7,232,076.45 22,778,113.40
合计 94,890,141.59 153,878,473.85 54,257,821.5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
废损失
诉讼赔偿款 41,574,088.67 1,613,428.32 41,574,088.67
罚款及滞纳金 29,207,594.35 12,433,260.11 29,207,594.35
对外捐赠 270,310.27 1,060,743.45 270,310.27
其他 37,105,330.68 16,495,681.26 37,105,330.68
合计 132,256,350.73 57,440,403.24 132,256,350.73
其他说明:
无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706,216,794.22 1,092,442,550.81
递延所得税费用 -629,610,978.00 -747,320,926.26
合计 76,605,816.22 345,121,624.5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22,692,808.0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80,673,202.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6,847,594.2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3,165,564.9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60,461,245.16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4,984,620.3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691,186.5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亏损的影响
税率变化的影响 -24,582,975.69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37,599,927.24
所得税费用 76,605,816.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233,463,605.99 735,079,575.26
保险赔偿款 15,516,561.04 8,296,194.50
供应商赔款及罚金 6,720,557.33 3,610,064.26
存款利息收入 253,316,525.72 303,212,941.02
收回银行汇票等保证金 2,198,050,042.10 4,672,061,605.61
收回的保证金及押金 18,418,783.25 83,336,338.93
双反保证金及利息收入 41,134,424.80 525,265,062.26
其他 21,822,008.64 3,617,249.45
合计 4,788,442,508.87 6,334,479,031.2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1,638,900,483.86 1,860,018,328.08
仓储费 256,066,842.36 255,915,968.48
水电费及办公费 1,433,195,609.17 2,495,874,152.67
专业服务费 323,701,592.77 164,532,856.73
租赁费 63,070,531.81 30,352,186.85
保险费 258,692,862.21 115,347,072.45
差旅费 155,902,995.47 103,071,903.89
外包劳务费 38,859,594.85 79,819,660.07
业务招待费 4,275,008.64 6,470,338.27
市场推广费 35,608,976.97 57,326,417.79
招聘费 18,994,408.45 32,364,189.21
罚款及滞纳金 29,207,594.35 12,433,260.11
捐赠支出 270,310.27 1,060,743.45
支付保证金及押金 2,704,571,447.13 3,672,658,919.77
银行手续费 33,540,674.75 30,662,251.15
诉讼赔偿款 41,277,380.79 7,474,867.36
其他 27,354,046.94 4,611,093.13
合计 7,063,490,360.79 8,929,994,209.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5,121,197.76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05,121,197.76 -
支付资金拆借款 34,560,532.79 -
合计 139,681,730.55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银行融资保证金 3,163,226,022.19 5,139,902,530.17
收到项目股权款 142,070,000.00 362,400,000.00
收到股份支付员工缴款 45,050,963.76 -
合计 3,350,346,985.95 5,502,302,530.1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租入固定资产款 217,109,483.47 264,039,519.34
支付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 89,159,302.19 365,087,038.40
支付银行融资保证金 1,829,593,599.25 3,996,680,012.01
支付少数股东收购款 - 62,644,200.00
支付股份回购款 500,749,668.45 566,350,601.81
合计 2,636,612,053.36 5,254,801,371.5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现金变动 非现金变动
短期借款 7,963,341,808.45 2,683,996,601.64 162,376,233.93 4,410,101,032.39 - 6,399,613,611.63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应付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股权回购
款(含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 557,100,000.00 142,070,000.00 - - - 699,170,000.00
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合同负债利息 - - - - - -
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款项 2,506,684.94 - 25,117,516.56 25,762,975.68 - 1,861,225.82
合计 18,545,516,220.58 8,268,942,742.79 389,122,865.74 8,051,067,820.24 525,429,079.32 18,627,084,929.55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1,046,086,991.87 2,234,612,829.00
加:资产减值准备 959,991,751.41 1,564,854,040.79
信用减值损失 201,954,563.17 116,756,718.64
固定资产折旧 3,359,884,545.59 3,145,418,642.80
使用权资产摊销 294,670,843.47 223,491,053.42
无形资产摊销 45,425,666.66 43,974,975.6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89,662,526.81 118,298,767.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 -92,776,034.59 3,262,927.98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67,608,149.13 13,115,099.09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39,901,156.96 486,335,271.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320,190.27 104,452,964.9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594,312,291.16 -649,213,769.30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35,298,686.84 -4,836,018.24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44,757,401.05 -451,098,564.10
预计负债的增加 409,179,832.82 66,735,286.20
股份支付 101,018,116.22 25,527,994.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249,164,828.23 -1,241,398,685.79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22,940,854.06 -3,395,523,382.29
“-”号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5,155,179.27 2,430,238,713.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8,453,344,709.03 7,806,646,753.41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7,806,646,753.41 11,855,203,184.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646,697,955.62 -4,048,556,431.1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453,344,709.03 7,806,646,753.41
其中:库存现金 112,087.69 156,922.4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416,561,779.46 7,770,425,217.1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
金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由
其他货币资金 2,997,964,026.28 3,866,823,958.02 使用权受限
银行存款 17,742,850.12 15,356,198.00 使用权受限
合计 3,015,706,876.40 3,882,180,156.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 744,385,480.38 7.0288 5,232,136,664.49
欧元 20,661,672.60 8.2561 170,584,835.15
日元 3,876,850,114.00 0.0449 174,070,570.12
雷亚尔 67,506,567.01 1.2831 86,617,676.13
加元 16,044,095.13 5.1212 82,165,019.98
澳元 63,844,673.84 4.6903 299,450,673.71
英镑 17,762,945.07 9.4712 168,236,405.35
其他 175,950,136.59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564,599,941.72 7.0288 3,968,460,070.36
日元 3,313,593,328.72 0.0449 148,780,340.46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南非兰特 109,851,304.99 0.4230 46,467,102.01
欧元 66,503,536.58 8.2561 549,059,848.36
其他 1,025,862,204.37
其他应收款
其中:泰铢 2,600,006,523.21 0.2231 580,061,455.33
欧元 11,281,238.94 8.2561 93,139,036.81
美元 245,322,630.04 7.0288 1,724,323,702.03
南非兰特 181,214,101.61 0.4230 76,653,564.98
其他 66,290,348.61
应付账款
其中:泰铢 656,718,352.41 0.2231 146,513,864.42
美元 32,069,401.62 7.0288 225,409,410.11
欧元 39,674.16 8.2561 327,553.83
其他 475,182,697.11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 233,518,694.43 7.0288 1,641,356,199.41
英镑 6,468,355.19 9.4712 61,263,085.68
泰铢 1,309,998,893.74 0.2231 292,260,753.19
其他 84,071,461.40
租赁负债
其中:美元 1,512,327.45 7.0288 10,629,847.18
其他 8,516,257.74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经营地 本位币 选择依据
Canadian Solar Brazil Commerce, 巴西 雷亚尔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Import and Export of Solar Panels Ltd.
Canadian Solar EMEA GmbH 德国 欧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Japan K.K. 日本 日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Manufacturing 泰国 泰铢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Thailand) Co., Ltd.
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国香港 美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USA) Inc. 美国 美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South East Asia Pte. Ltd. 新加坡 美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South Africa (Pty) Ltd. 南非 兰特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MSS (Australia) Pty 澳大利亚 澳 大 利 亚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Ltd. 元
Canadian Solar SSES (Australia) Pty 澳大利亚 澳 大 利 亚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Ltd. 元
Canadian Solar SSES (US) Inc. 美国 美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SSES (UK) Ltd. 英国 英镑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Canadian Solar SSES (CANADA) Inc. 加拿大 加拿大元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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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62,420,626.03 29,462,399.90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280,180,015.28 294,391,706.20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节“七、48、长期应付款”。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
项目 租赁收入
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工厂车间厂房及其附属设施 1,563,535.21 -
合计 1,563,535.2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11。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第一年 25,364,510.17 -
第二年 4,772,492.64 -
第三年 3,735,421.16 -
第四年 - -
第五年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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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费用 302,344,621.88 391,339,491.10
折旧及摊销 124,353,614.03 122,517,178.81
物料消耗 66,382,348.21 161,171,249.11
检测费 59,579,775.31 51,182,899.34
水电费 55,180,768.30 84,624,395.90
股份支付费用 15,129,157.45 1,778,314.36
修理费 9,983,070.94 22,114,274.41
差旅费 2,480,720.36 4,211,093.38
租赁费 2,344,674.39 4,961,423.01
其他 12,870,937.39 12,746,944.11
合计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650,649,688.26 856,647,263.53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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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
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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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原子公司
股权投资相
丧失控制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丧失控制权之 丧失控制权之 按照公允价值重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
丧失控制权 丧失控制权之 关的其他综
丧失控制权的 丧失控制权时 权时点的 丧失控制权时 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日合并财务报 日合并财务报 新计量剩余股权 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
子公司名称 时点的处置 日剩余股权的 合收益转入
时点 点的处置价款 处置比例 点的判断依据 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 表层面剩余股 表层面剩余股 产生的利得或损 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方式 比例(%) 投资损益或
(%) 额的差额 权的账面价值 权的公允价值 失 法及主要假设
留存收益的
金额
CSI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Camel Holdings Limited 公允价值
Athe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2025 年 12 月 5,173,056.22 75.10 转让 股权交割完成 24,155,312.36 24.90 -4,299,505.00 1,715,167.78 6,014,672.78 -
LuminTech Solar Manufacturing (注)
PLC
CANADIAN SOLAR ENERGY 136.13 -136.13 公允价值
HOLDING
(TRANSFORMERS) PTE.
LTD.
CS Ventures Lumintech Pte. 136.13 -136.13 公允价值
Ltd.
CS Ventures Sahara Solar Pte. 136.13 -136.13 公允价值
Ltd.
CS Ventures ETCM Holdings 136.13 -136.13 公允价值
Pte. Ltd.
WaferTech (Thailand) Co., Ltd. 2025 年 12 月 334,857.74 75.10 转让 股权交割完成 - 24.90 111,024.74 - -111,024.74 公允价值 -
Canadian Solar Construction -1,949,424.64 1,949,424.64 公允价值
(USA) LLC
Canadian Solar Energy Storage -2,189,167.78 2,189,167.78 公允价值
(USA) Inc.
合计 160,983,267.99 94,045,886.28 29,957,852.27 53,263,705.19 23,305,852.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四、5(8)所述。
注:本次转让前,Camel Holdings Limited 及 Athe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分别持有 LuminTech Solar Manufacturing PLC 50%的股权。以
上股权转让时,本集团以转让 Camel Holdings Limited 及 Athe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的股权一同转让 LuminTech Solar Manufacturing
PLC 的股权。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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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取得子公司时间
注:为满足相关法案要求及实现本集团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本集团 2025 年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对业务架构进行
重组,将部分 2025 年新设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详见附注十四、5(8)。
本期注销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方式 丧失控制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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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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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共有 124 家子公司,其中,境内子公司共计 78 家,境外子公司
共计 46 家,其中主要子公司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营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常熟阿特斯阳 916,181,503.88 -
江苏省 同一控制下
光电力科技有 江苏省常熟市 组件生产 100.00
常熟市 企业合并取得
限公司
阿特斯光伏电 36,540,932.04 -
江苏省 同一控制下企
子(苏州)有限 江苏省苏州市 贸易 100.00
苏州市 业合并取得
公司
苏州阿特斯阳 2,027,349,445.45 -
江苏省 采购、电池片 同一控制下企
光电力科技有 江苏省苏州市 100.00
苏州市 及组件销售 业合并取得
限公司
嘉兴阿特斯阳 1,200,000,000.00 -
浙江省
光能源科技有 浙江省嘉兴市 组件生产 100.00 设立
嘉兴市
限公司
西宁阿特斯光 1,900,000,000.00 -
青海省
伏科技有限公 青海省西宁市 硅棒生产 100.00 设立
西宁市
司
苏州阿特斯新 300,000,000.00 -
江苏省 光伏电站工程 非同一控制下
能源发展股份 江苏省苏州市 100.00
苏州市 建设 企业合并取得
有限公司
宿迁阿特斯阳 1,520,000,000.00 75.66 24.34
江苏省 组件生产及销
光能源科技有 江苏省宿迁市 设立
宿迁市 售
限公司
盐城大丰阿特 571,900,000.00 - 100.00
江苏省 组件生产及销
斯阳光电力科 江苏省盐城市 设立
盐城市 售
技有限公司
Canadian 美元 91,817,682.00 99.92 0.08
Solar 中国香 投资控股及组 同一控制下企
中国香港
International 港 件销售 业合并取得
Limited
Canadian 美元 73,000,000.80 100.00 -
Solar South
新加坡 新加坡 组件销售 设立
East Asia
Pte. Ltd.
Canadian 泰铢 14,564,079,131.03 -
Solar 100.00
电池片及组件 同一控制下企
Manufacturing 泰国 泰国
生产与销售 业合并取得
(Thailand)
Co., Ltd.
Canadian 美元 50,000.00 -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
Solar (USA) 美国 美国 组件销售
业合并取得
Inc.
Canadian 欧元 25,000.00 -
同一控制下企
Solar EMEA 德国 德国 组件销售 100.00
业合并取得
GmbH
Canadian 美元 1.00 -
储能产品销售 同一控制下企
Solar SSES 美国 美国 100.00
及项目建设 业合并取得
(US) Inc.
Canadian 英镑 100.00 -
储能产品销售 同一控制下企
Solar SSES 英国 英国 100.00
及项目建设 业合并取得
(UK)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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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adian 加拿大元 1.34 - 100.00
储能产品销售 同一控制下企
Solar SSES 加拿大 加拿大
及项目建设 业合并取得
(CANADA) Inc.
Canadian 澳元 3,799,802.00 - 100.00
Solar SSES 澳大利 储能产品销售 同一控制下企
澳大利亚
(Australia) 亚 及项目建设 业合并取得
Pty Ltd.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或联营企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业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苏州金融
租赁股份 江苏苏州 江苏苏州 融资租赁 4.79 - 权益法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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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于 2015 年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苏州江南嘉捷电梯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持有苏州金融租赁的股权比例为 4.79%,是其第四大股东,且派有 1 名董事,因此
本公司能够对苏州金融租赁施加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45,232,997,540.00 36,330,666,122.00
非流动资产 875,172,979.00 707,791,884.00
资产合计 46,108,170,519.00 37,038,458,006.00
流动负债 39,929,891,505.00 31,141,374,109.00
非流动负债 800,642,643.00 1,008,067,361.00
负债合计 40,730,534,148.00 32,149,441,470.00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377,636,371.00 4,889,016,536.0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
额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
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
不适用 不适用
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1,452,933,321.00 1,244,371,990.00
净利润 605,994,572.00 545,008,384.00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605,994,572.00 545,008,384.00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
的股利
其他说明
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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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62,633,830.23 161,852,521.9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 8,204,656.55 5,420,849.17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8,204,656.55 5,420,849.17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348,713,283.0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 本期转入其他 与资产/收
财务报表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金额 外收入金额 收益 益相关
递延收益 1,208,669,987.90 185,089,108.71 - 337,118,930.84 - 1,056,640,165.77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208,669,987.90 185,089,108.71 - 337,118,930.84 - 1,056,640,1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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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337,118,930.84 303,333,420.79
与收益相关 2,009,082,998.11 763,674,156.79
合计 2,346,201,928.95 1,067,007,577.58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
- 信用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利率风险
- 汇率风险
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以及在本年发生的变化、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以
及计量风险的方法及其在本年发生的变化等。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
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
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
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
改变。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
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
风险的敞口。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其
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集团造成损失。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
额。除本节“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
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
口已在本节“十四、5、(4).关联担保情况”披露。
a)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是受每个客户自身特性的影响,同时也会考虑客户所在的行业或国家和地区
的因素。因此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情况主要源自本集团存在对个别客户的重大应收账款。于
总额的 50.23% (2024 年 12 月 31 日:49.32%)。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确定赊销额度与
信用期限,并且基本都会使用信用保险渠道(例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来覆盖应收敞口的
主要风险。信用评估主要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及银行信用记录(如有可能)。有关的应
收账款自出具账单日起 30 至 90 天内到期。应收账款逾期 1 个月以上的债务人会被要求先清偿所
有未偿还余额,才可以考虑恢复使用信用额度。在一般情况下,本集团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
品。
有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节“七、5、应收账款”和 “七、6、合同资
产”的相关披露。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借贷款以应付预
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集团的政策
是定期监控本集团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
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
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如果是浮动利率则
按 12 月 31 日的现行利率)计算的利息)的剩余合约期限,以及被要求支付的最早日期如下: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日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 6,427,598,135.55 - - - 6,427,598,135.55 6,399,613,611.63
衍生金融负债 42,400,244.47 - - - 42,400,244.47 42,400,244.47
应付票据 6,603,903,276.77 - - - 6,603,903,276.77 6,603,903,276.77
应付账款 4,362,986,835.28 - - - 4,362,986,835.28 4,362,986,835.28
其他应付款 4,765,965,640.55 - - - 4,765,965,640.55 4,765,965,640.55
其他流动负债 53,431,422.25 - - - 53,431,422.25 53,431,422.25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757,342,506.03 3,733,527,591.00 2,744,206,345.90 1,334,888,520.00 11,569,964,962.93 10,667,689,451.51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64,734,207.24 139,043,740.12 424,565,769.80 293,095,503.79 1,021,439,220.95 858,750,640.59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股权回购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 - 699,170,000.00 - 699,170,000.00 699,17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合计 26,178,362,268.14 3,872,571,331.12 3,867,942,115.70 1,627,984,023.79 35,546,859,738.75 34,453,911,123.0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
短期借款 7,989,001,280.87 - - - 7,989,001,280.87 7,963,341,808.45
衍生金融负债 98,752,064.87 - - - 98,752,064.87 98,752,064.87
应付票据 4,582,688,810.15 - - - 4,582,688,810.15 4,582,688,810.15
应付账款 6,262,635,437.93 - - - 6,262,635,437.93 6,262,635,437.93
其他应付款 6,457,923,476.87 - - - 6,457,923,476.87 6,457,923,476.87
其他流动负债 56,506,789.55 - - - 56,506,789.55 56,506,789.55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0,040,283.17 2,234,604.13 - - 92,274,887.30 91,393,906.32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47,458,070.28 264,265,345.95 732,954,509.75 749,375,045.43 1,994,052,971.41 1,601,289,203.38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股权回购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557,100,000.00 557,100,000.00 557,100,000.00
合计 27,983,945,727.64 3,640,679,311.06 2,806,494,929.71 2,808,128,753.43 37,239,248,721.84 36,003,750,719.14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本集团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
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a)本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3,034,634,868.16 3,902,888,571.78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6,299,613,611.63 7,963,341,808.45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309,384,956.56 2,307,274,177.53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91,393,906.32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58,750,640.59 1,601,289,203.38
-其他非流动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 699,170,000.00 557,100,000.00
负债)
合计净负债 9,132,284,340.62 8,617,510,523.90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8,434,304,629.58 7,785,781,415.19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0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358,304,494.95 6,024,845,044.09
合计净资产 1,976,000,134.63 1,760,936,371.10
b)敏感性分析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 100 个基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
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 15,033,668.01 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
币 13,617,516.89 元) 。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下降 100 个基
点将会导致本集团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如上述披露的反方向变化。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
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
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
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
入的影响。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对于不是以记账本位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及短期借款等外币资
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集团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
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集团于 12 月 31 日的各主要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
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a)本集团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于各年年末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及敏感
性
i)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主要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
?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 ? ? ?
-美元 147,158,934.23 1,034,350,716.92 45,231,518.94 325,142,250.75
-欧元 95,744.07 790,469.16 93,727.26 697,532.38
应收账款 ? ?
-美元 1,434,812,052.07 10,085,006,951.59 1,437,644,314.04 10,334,362,387.05
-欧元 309.00 2,551.12 309.00 2,299.62
其他应收款
-美元 52,020,738.45 365,643,366.42 4,171,696.92 29,987,826.14
-欧元 426,638.86 3,522,357.69 423,825.20 3,154,170.93
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 ? ?
期的长期借款
-美元 - - - -
应付账款 ?
-美元 35,170,318.48 247,205,134.53 38,922,774.31 279,792,470.85
-欧元 14,995,627.16 123,804,856.03 136,128.00 1,013,085.07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25,355,098.82 178,215,918.57 23,419,459.41 168,348,442.02
-欧元 469,986.30 3,880,236.92 2,118,466.90 15,765,949.54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美元 1,573,466,307.45 11,059,579,981.83 1,424,705,296.18 10,241,351,551.07
-欧元 -14,942,921.53 -123,369,714.98 -1,736,733.44 -12,925,031.68
用于套期保值的外汇 ? ?
衍生工具
-美元 750,000,000.00 5,271,600,000.00 10,000,000.00 71,884,000.00
-泰铢 - - 751,771,971.70 157,279,274.99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
-美元 823,466,307.45 5,787,979,981.83 1,414,705,296.18 10,169,467,551.07
-欧元 -14,942,921.53 -123,369,714.98 -1,736,733.44 -12,925,031.68
-泰铢 - - -751,771,971.70 -157,279,274.99
ii)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年末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泰铢的汇率变动使人
民币升值 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
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股东权益 净利润
美元 -218,401,165.01 (218,401,165.01)
欧元 5,247,033.04 5,247,033.04
泰铢 -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13,154,131.97 (213,154,131.97)
美元 -384,659,179.04 -384,659,179.04
欧元 526,640.94 526,640.94
泰铢 5,897,972.81 5,897,972.81
合计 -378,234,565.29 -378,234,565.29
于年末,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泰铢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
值 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b)本集团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于各年年末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及敏感性
i)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主要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 ? ? ?
-欧元 945,391.11 7,805,209.41 152,227.57 1,132,900.49
-日元 1,929,218,149.00 86,550,257.71 220,614,632.00 10,088,239.60
应收账款 ? ?
-欧元 94,748,506.45 782,249,723.54 181,480,057.26 1,350,601,902.51
-日元 985,163,469.00 44,197,257.93 502,894,322.00 22,996,291.62
-南非兰特 788,772,461.35 333,643,692.65 818,180,611.48 312,879,209.03
-雷亚尔 418,724,605.85 537,263,875.43 496,445,715.61 577,068,673.23
其他应收款 ? ?
-欧元 250,000.00 2,064,015.97 250,000.00 1,860,537.63
-日元 7,892,899.00 354,098.08 7,892,899.00 360,925.54
-雷亚尔 - - 1,796,793.50 2,088,593.39
-泰铢 1,998,000.00 445,847.97 - -
应付账款 ? ?
-南非兰特 - - - -
-欧元 - - 16,809.80 125,101.06
其他应付款 ? ?
-欧元 1,288,565.73 10,638,481.00 817,478.72 6,083,799.68
-日元 17,393,532.00 780,323.72 253,012.00 11,569.70
-南非兰特 - - - -
-雷亚尔 - - 12,218,856.44 14,203,202.99
-泰铢 2,030,346.71 453,066.05 - -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 ? ?
-欧元 94,655,331.83 781,480,467.92 181,047,996.31 1,347,386,439.89
-日元 2,904,880,985.00 130,321,290.00 731,148,841.00 33,433,887.06
-南非兰特 788,772,461.35 333,643,692.65 818,180,611.48 312,879,209.03
-雷亚尔 418,724,605.85 537,263,875.43 486,023,652.67 564,954,063.63
-泰铢 -32,346.71 -7,218.08
用于套期保值的外汇 ? ?
衍生工具
-欧元 120,000,000.00 893,058,062.40
-南非兰特 794,873,255.00 303,966,278.12
-雷亚尔 482,775,000.00 561,177,828.63
-泰铢 1,714,539,000.00 358,701,123.51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
-欧元 94,655,331.83 781,480,467.92 61,047,996.31 454,328,377.49
-日元 2,904,880,985.00 130,321,290.00 731,148,841.00 33,433,887.06
-南非兰特 788,772,461.35 333,643,692.65 23,307,356.48 8,912,930.91
-雷亚尔 418,724,605.85 537,263,875.43 3,248,652.67 3,776,235.0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泰铢 -32,346.71 -7,218.08 -1,714,539,000.00 -358,701,123.51
ii)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年末美元对欧元、日元、南非兰特、雷亚尔和泰
铢的汇率变动使美元升值 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增加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
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股东权益 净利润
-欧元 -32,626,809.54 -32,626,809.54
-日元 -5,440,913.86 -5,440,913.86
-南非兰特 -13,929,624.17 -13,929,624.17
-雷亚尔 -22,430,766.80 -22,430,766.80
-泰铢 299.55 299.55
合计 -74,427,814.82 -74,427,814.81
-欧元 -19,192,789.25 -19,192,789.25
-日元 -1,395,864.78 -1,395,864.78
-南非兰特 -448,106.43 -448,106.43
-雷亚尔 -297,952.27 -297,952.27
-泰铢 14,886,096.63 14,886,096.63
合计 -6,448,616.10 -6,448,616.10
于年末,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美元对欧元、日元、南非兰特、雷亚尔和泰铢的汇
率变动使美元贬值 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c)本集团子公司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于各年年末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及敏感性
i) 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主要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 ? ? ?
-美元 13,351,335.37 93,843,866.05 16,086,722.07 115,637,792.93
应收账款 ? ?
-美元 41,243,435.27 289,891,857.83 73,947,226.26 531,562,241.25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1,334,436.80 9,379,489.38 32,305.10 232,221.98
应付账款 ? ?
-美元 2,807,320.36 19,732,093.35 13,182.00 94,757.49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44,937.75 315,858.46 126,680.68 910,631.40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额及净额 ? ?
-美元 53,076,949.33 373,067,261.45 89,926,390.75 646,426,867.27
ii)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年末欧元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使欧元升值 5%将导
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列示。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股东权益 净利润
美元 -12,500,126.00 -12,500,126.00
美元 -21,663,255.86 -21,663,255.86
于年末,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欧元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使欧元贬值 5%将导致股东
权益和净利润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d)本集团子公司以泰铢为记账本位币,于各年年末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及敏感性
i)以泰铢为记账本位币,主要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外币余额 折算人民币金额
货币资金 ? ? ? ?
-人民币 - - 212,927,669.31 212,927,669.31
-美元 5,179,792.24 36,407,723.69 3,478,702.61 25,006,305.84
应收账款 ? ?
-人民币 1,292,029.83 1,292,029.83 4,791,565.83 4,791,565.83
-美元 79,732,518.77 560,423,927.93 228,959,072.13 1,645,849,394.08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10,438,106.74 73,367,364.65 1,596,395.22 11,475,527.40
应付账款 ? ?
-人民币 44,622,466.88 44,622,466.88 5,936,308.72 5,936,308.72
-美元 115,986,285.97 815,244,406.83 349,613,921.08 2,513,164,710.29
其他应付款 ? ?
-人民币 116,716,814.30 116,716,814.30 450,749,542.21 450,749,542.21
-美元 4,748,099.44 33,373,441.34 33,914,611.74 243,791,795.03
-欧元 - - 712,740.00 5,304,318.36
资产负债表敞口总 ? ?
额及净额
-人民币 -160,047,251.35 -160,047,251.35 -238,966,615.79 -238,966,615.79
-美元 -25,383,967.66 -178,418,831.90 -149,494,362.86 -1,074,625,278.00
-欧元 - - -712,740.00 -5,304,318.36
ii)敏感性分析: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集团于年末泰铢对人民币、美元及欧元的汇率变动使泰
铢升值 5%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的增加/(减少)情况如下。此影响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
算为人民币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股东权益 净利润
人民币 2,714,621.64 2,714,621.64
美元 8,920,941.59 8,920,941.59
欧元 31,744.57 31,744.57
合计 11,667,307.80 11,667,307.80
人民币 11,948,330.79 11,948,330.79
美元 53,731,263.90 53,731,263.90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欧元 265,215.92 265,215.92
合计 65,944,810.61 65,944,810.61
于年末,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泰铢对人民币、美元及欧元的汇率变动使泰铢贬值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
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上述分析不包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e)本集团适用的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分析如下:
项目 平均汇率 报告日中间汇率
美元 7.1347 7.1164 7.0288 7.1884
欧元 8.0558 7.6759 8.2561 7.5257
日元 0.0476 0.0468 0.0449 0.0462
南非兰特 0.4006 0.3877 0.4230 0.3844
泰铢 0.2173 0.2019 0.2231 0.2126
雷亚尔 1.2814 1.3015 1.2831 1.1635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被套期项目及
被套期风险的 预期风险管理 相应套期活动
相应风险管理 相关套期工具
项目 定性和定量信 目标有效实现 对风险敞口的
策略和目标 之间的经济关
息 情况 影响
系
本集团预期以
外币结算的项
目与远期外汇
利用远期外汇
合约中对应的
合约管理集团 预期以外币结
外币相同,被 预期风险管理 购买套期工具
外币风险敞 算的业务面临
外汇风险 套期项目与套 目标可以实 有效对冲了外
口,有效规避 的外汇风险敞
期工具的价值 现。 币敞口风险。
和防范外汇市 口。
因面临相同的
场风险。
被套期风险而
发生方向相反
的变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衍生金融工具的损益直接计入
本集团未正式指定套期工具和
外汇风险套期业务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
被套期项目
科目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
合计
值计量 值计量 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
产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91,084,089.55 1,804,286,848.58 - 1,895,370,938.13
金融资产
(1)可转让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理财 - 1,698,843,492.76 - 1,698,843,492.76
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91,084,089.55 - - 91,084,089.55
(3)衍生金融资产 - 105,443,355.82 - 105,443,355.82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762,364,705.76 762,364,705.76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权益工具投资 - - 762,364,705.76 762,364,705.76
(二)其他权益工具
- - 80,361,605.85 80,361,605.85
投资
(三)应收款项融资 - - 139,007,197.19 139,007,197.1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四)交易性金融负
- 42,400,244.47 - 42,400,244.47
债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42,400,244.47 - 42,400,244.47
金融负债
其中:衍生金融负债 - 42,400,244.47 - 42,400,244.47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 42,400,244.47 - 42,400,244.47
的负债总额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是采用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中的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是采用对远期外汇合约的行权价格与
市场远期价格之差折现的方法来确定。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方法来确定。
所使用的折现率取自报告期末相关的国债收益率曲线。银行大额存单以本金加本期应计利息作价
作为公允价值,本期应计利息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未上市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及基于公司资金管理需要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对被投
资公司的投入成本并考虑被投资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可比公司相关指标和近期融资估值等因素确
定了相关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
合同到期日较短,12 个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融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本集团制定了相关流程来确定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合适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
于 2025 年度,本集团金融工具第一层级和第二层级间没有发生转换,也无转入/转出第三层级。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
异。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业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
Canadian
加拿大 投资控股公司 835,543,000.00 63.01 63.79
Solar Inc.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瞿晓铧先生及其配偶张含冰女士。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说明。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盐城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洛阳吉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苏州卓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伙)
呼和浩特阿特斯驰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苏州聚晟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SolarWorX GmbH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AW1 Storage Holdings Ltd.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AW1 Energy Storage Limited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S Sunshine (UK) Ltd.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CS VENTURES ETCM HOLDINGS PTE.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LTD.
CS VENTURES SAHARA SOLAR PTE.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LTD.
CANADIAN SOLAR ENERGY
HOLDING (TRANSFORMERS) PTE.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LTD.
WaferTech (Thailand) Co.,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Renewable Pte.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Shun Yang 1 Solar Co.,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Xu Sheng 1 Co.,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 PAPAGO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Fort Duncan BESS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 Desert Bloom,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current Energy,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current Energy Group In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current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LLC
LuminTech Solar Manufacturing P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Projects K.K.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mel Holdings Limite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Construction (USA)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Energy Storage (USA) In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Athena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I 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 (Thailan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o., Ltd.
CS Sunshine Holdings In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Sunshine (UK)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Azucena New Energy, S.L.U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Bordertown BESS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Development of Solar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Power Plants Ltd.
Canadian Solar O&M Japan K.K.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Solutions In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rwarp SF SPV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Hokkaido Naebo ESS G.K.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Ventures Lumintech Pte. Lt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 Cobalt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Villablanca Solar 1 S.L.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敦煌市卓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阜宁县丰韵晟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酒泉市巽耀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酒泉市卓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民乐县丝路网能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苏州阿特斯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苏州阿特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天津市东丽区卓茂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盐城大丰旭铭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扬州信陵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苏州铧陵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E Papago PV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Roble New Energy, S.L.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anadian Solar Construction (Australia) Pty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Ltd
CS Power Systems In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繁峙县柏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Blue Moon Energy LLC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Aomori Maida GK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OUBAR SOLAR LIMITED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CS Yamaguchi Houfu GK 报告期内曾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注 1)
天津绿宇恒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曾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注 1)
Mannum Stage 2 Battery Subco Pty Ltd. 报告期内曾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 1)
LUIZ GONZAGA 1 ENERGIAS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RENOVAVEIS
LUIZ GONZAGA 3 ENERGIAS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RENOVAVEIS
MARANGATU HOLDING S.A.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Sonoran West Solar Holdings 2 LLC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Sonoran West Solar Holdings LLC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RE Crimson LLC 本公司的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
注 1:这些公司系本集团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于本集团最终控制方将子公司对外出售后 12 个
月内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外) 采购商品 409,314.18 9,086,263.53
盐城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991,805.73 30,328,077.38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外) 接受服务 25,316,712.29 14,135,332.17
合计 34,717,832.20 53,549,673.0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
销售商品 2,590,242,147.60 5,657,874,617.59
子公司(除本集团外)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
提供劳务 348,652,833.85 629,220,422.55
子公司(除本集团外)
RE Crimson LLC 提供劳务 37,346,846.79 35,359,512.10
RE Crimson LLC 销售商品 52,750,611.13 -
SolarWorX GmbH 销售商品 - 44,124.67
MARANGATU
销售商品 - 1,227,888.55
HOLDING S.A.
AW1 Energy Storage
销售商品 1,913,138.49 -
Limited
Mannum Stage 2 Battery
销售商品 - 272,507,732.89
Subco Pty Ltd.
盐城吉瓦新材料科技有
销售商品 6,185,278.51 7,709,857.11
限公司
合计 3,037,090,856.37 6,603,944,155.46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厂车间厂房 - 1,308,008.62
苏州铧陵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厂车间厂房 41,284.40 41,284.40
合计 工厂车间厂房 41,284.40 1,349,293.02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除上述关联方租赁外,为满足相关法案要求及实现本集团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本集团已签
署的关联租赁交易安排详见附注七、1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毕
Canadian Solar
见注 1 见注 1 未到期 否
Inc.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
司 (除本集团外)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1:由于部分海外客户在销售合同签署中要求本集团母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以保证本集团
对该合同按合同条款履约,因此,2025 年度本集团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就这些合同
为上述客户提供履约担保,相关的重大销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4,713,762,655.12 元(2024
年度:人民币 11,741,798,744.24 元)。
自 2020 年 12 月股份制改制完成后,为强化独立性建设,就以上本集团母公司为本集团提供
履约担保事项,本集团对股份制改制完成后新签订的履约担保合同同时向本集团母公司提供
反担保,于 2025 年度,本集团向本集团母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本年度为满足本集团美国电池工厂业务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求,本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银
团授信贷款,依据合同履约要求,本集团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亦与本集团美国子公
司就该银团授信贷款提供联合担保,相关的担保金额为美元 550,000,000.00 元 (折合人民币
保事项,本集团美国子公司向本集团母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美元 550,000,000.00
元 (折合人民币 3,865,840,000 元) 。
报告期内,无因为本集团违约导致母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拆出
AW1 Storage
Holdings Ltd.
Canadian Solar
Inc. 及 其 子 公 司 637,096,054.29 2026 年 6 月 30 日 -
日
(除本集团外)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洛阳吉瓦超硬材料有
转让固定资产 - 23,802,940.97
限公司
合计 - 23,802,940.97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337,096.92 26,612,605.38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6,275,016.13 8,048,156.74
合计 36,612,113.05 34,660,762.12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相关法案要求及实现本集团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本集团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对业务架构进行重组,该交易方案已经经过本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
Ltd.,负责在美国本土开展光伏组件、光伏电池及储能系统的制造与销售,本集团持有该合资公
司 24.9%股权,由 Canadian Solar Inc.持有 75.1%控股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本集
团对该合资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将对该合资公司的投资款计入长期股权投资,于 2025 年
公司 CS Sunshine (UK) Ltd.,并于 2025 年 12 月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完成交割,以上股
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14,358,545.96 元,本集团自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起不再将转出的子公
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九、4)。除上述股权转让外,2025 年为进一步建设境外工厂产
能,本集团下属境内子公司在上述交易方案尚未交割前,将账面价值人民币 650,877,141.02 元
的固定资产转让给以上部分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688,982,297.97 元。2025 年 12 月,由
于以上业务架构进行重组,上述资产转让价款与账面价值所形成的未实现收益通过股权转让实
现。综上,本次股权转让共计产生的收益人民币 94,045,886.28 元计入投资收益。
同时,因本次股权转让,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对已处置子公司的往来款项如下: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合同负债 其他应付款
其中, 其他应收款包括 2025 年向以上已处置子公司的资金拆借形成往来款人民币 637,873,498.60
元。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议,将美国光伏组件资产 (设备、设施) 、美国光伏电池资产 (厂房、设施、设备) 、泰国光伏
电池资产 (土地、厂房、设施) 出租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
应收账款 2,683,628,346.93 213,414,852.00 2,506,173,348.15 77,586,104.94
本集团外)
天津绿宇恒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应收账款 - - 184,232,212.01 2,522,455.23
司
应收账款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718,250.00 35,912.50 2,193,534.95 10,967.67
合计 2,684,346,596.93 213,450,764.50 2,692,599,095.11 80,119,527.84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
合同资产 690,189,156.46 3,450,945.78 1,151,704,604.47 5,758,523.03
本集团外)
天津绿宇恒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合同资产 - - 37,636,392.73 188,181.96
司
合同资产 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69,911.50 5,349.56 18,591,194.69 92,955.97
合同资产 RE Crimson LLC 877,943.30 4,389.72 897,878.39 4,489.39
合计 692,137,011.26 3,460,685.06 1,208,830,070.28 6,044,150.35
其他应收款 洛阳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0 75,000.00
其他应收款 盐城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651,736.13 13,258.68 546,690.00 2,733.45
其他应收款 AW1 Storage Holdings Ltd. 35,554,739.77 177,773.70 - -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
其他应收款 1,494,465,139.19 14,816,951.55 380,985.19 1,904.93
本集团外)
合计 1,547,671,615.09 16,507,983.93 15,927,675.19 79,638.38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
预付账款 1,875,541.33 - - -
子公司 (除本集团外)
合计 1,875,541.33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
应付账款 77,991,441.92 65,340,233.62
外)
应付账款 盐城吉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46,022.23 9,990,544.85
? 合计 80,437,464.15 75,330,778.47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子公司(除本集团
合同负债 85,848.71 19,684,796.51
外)
合同负债 洛阳吉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597.33 -
合同负债 RE Crimson LLC 49,349,733.65 -
合同负债 AW1 Energy Storage Limited 84,906,095.18 -
LUIZ GONZAGA 1 ENERGIAS 36,381.34
合同负债 -
RENOVAVEIS
LUIZ GONZAGA 3 ENERGIAS 15,265.22
合同负债 -
RENOVAVEIS
合计 134,393,921.43 19,684,796.51
Canadian Solar Inc.及其
其他应付款 61,871,429.49 -
子公司 (除本集团外)
? 合计 61,871,429.49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授予 本期行权 本期解锁 本期失效
授予对象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类别
销售人员 - 1,845,194.00 2,134,440.00 2,180,496.00
管理人员 - 5,797,679.00 7,073,193.00 2,980,496.00
研发人员 - 1,895,032.00 2,053,920.00 660,099.00
生产人员 - 1,169,239.00 1,199,616.00 1,220,199.00
合计 - 10,707,144.00 12,461,169.00 7,041,290.00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授予对象类别 期末发行在外的第二类限制股票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销售、管理、研发及生产人员 5.47 元人民币 0 年-1.91 年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母公司于 2006 年起实行限制性股票授予计划。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单位。每一份限制性股票可在本集团员工达到约定的服务期限条件后,待可
行权条件满足时获得本公司之母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和归
属条件后,可以每股 5.5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由于本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相应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每股 5.56 元的价
格调整为每股 5.47 元,并确认本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分多批次归属,第一批归属数量
为 8,236,008 股,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收到激励对象认缴款人民币 45,050,963.76 元,相应冲
减库存股账面价值 88,509,830.88 元,并将差额部分人民币 43,458,867.12 元冲减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将对应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 69,636,113.19 元转入股本溢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授予日股票 本公司之母公司在纳斯达克交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 期权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 易的股票价格
定方法 包括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
值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 无
无
要参数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 年末预计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
年末预计可行权的最佳估计数
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 无
无
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
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销售人员 16,771,763.30 -
管理人员 61,625,386.54 -
研发人员 15,129,157.45 -
生产人员 7,491,808.93 -
合计 101,018,116.22 -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
承诺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0、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36,425,934.62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36,425,934.62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相关法案要求及实现本集团在美国市场业务长期参与,本集团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通过一系列交易安排对业务架构进行重组,该交易方案已经经过本集团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具体详见附注十四、5(8)。作为一系列交易安排的一部分,如附注七、11 所述,本
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与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将美国光伏组件工厂的
资产(包括设备、设施等) 出租给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下属子公司,初始租赁期为 5 年,承
租人拥有续租选择权,可以在 5 年租赁期到期前 3 个月前行使续租选择权选择是否展期,除非承
租人通知本集团不再续租,承租人均可按照市场租金水平或双方约定的租金水平续租 5 年。综
上,本年终止经营损益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7,531,173,825.80 1,418,873,859.67
成本 6,978,831,159.26 1,476,668,757.77
其他费用 387,283,100.50 274,707,571.49
其他收益 1,774,961,683.41 385,495,927.11
经营活动损益 1,940,021,249.45 52,993,457.52
股权处置收益 94,045,886.28 -
净利润 2,034,067,135.73 52,993,457.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终
止经营损益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930,182,069.01 -292,596,791.74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41,034,140.00 -649,509,815.6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62,304,000.00 718,840,000.00
以上收入为本集团营业收入中由美国组件工厂生产的组件所形成对外交易收入,费用包括美国组
件工厂的营业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通过该等一系列交易安排,本集团自 2026 年开始将专注于全球非美地区的光伏组件、储能产品
及系统集成业务,本集团母公司 Canadian Solar Inc. 除原有业务外,将专注于美国市场的光伏组
件及储能系统的制造与销售。本集团 2025 年度美国市场产生收入人民币 21,031,878,375.87 元,
其中,光伏组件及系统业务产生收入人民币 15,834,620,958.75 元,储能系统业务产生收入人民币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拥有组件业务、能源业务和储能业务共三个报告分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
场策略、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
组件业务分部:本报告分部主要从事包括太阳能组件及光伏系统的设计、开发、加工、生产和销
售。
能源业务分部:本报告分部主要从事包括太阳能电站的建设等。
储能业务分部:本报告分部主要从事包括大型储能系统的工程承包服务及储能系统产品销售。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资产、负债、
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
产,但不包括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银行借款、其他负
债等,但不包括其他未分配的总部负债。
分部经营成果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包括对外交易收入及分部间的交易收入),扣除各个分部
发生的费用、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及减值损失、直接归属于某一分部的银行存
款及银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净支出后的净额。分部之间收入的转移定价按照与其他对外交易相似
的条款计算。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组件分部 能源业务分部 储能业务分部 分部间抵销 合计
营业收入 29,087,604,409.24 879,183,058.24 11,079,226,626.12 -790,278,234.36 40,255,735,859.24
对外交易收入 28,484,354,237.31 718,270,749.56 11,053,110,872.37 - 40,255,735,859.24
分部间交易收入 603,250,171.93 160,912,308.68 26,115,753.75 -790,278,234.36 -
营业成本 28,246,693,638.11 751,045,055.03 7,864,045,771.62 -778,679,687.05 36,083,104,777.71
净(亏损)/利润 -946,375,859.94 -61,406,793.74 1,991,956,683.67 61,912,961.88 1,046,086,991.87
资产总额 53,400,769,436.15 4,192,095,853.36 12,646,069,585.60 -5,860,845,276.68 64,378,089,598.43
负债总额 36,554,259,388.08 1,761,617,319.72 8,247,230,121.57 -5,585,340,612.69 40,977,766,216.68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 157,780,933.48 62,780,933.48
其他应收款 150,616,146.79 574,708,357.33
合计 308,397,080.27 637,489,290.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154,316,931.17 578,133,453.07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往来款项 3,620,487.34 3,700,641.41
应收政府补助款 5,776,164.61 20,000,000.00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143,391,265.22 554,422,473.72
应收其他 1,529,014.00 10,337.94
减:坏账准备 3,700,784.38 3,425,095.74
合计 150,616,146.79 574,708,357.33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预期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余额
余额在本期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28,900.07 - 234,961.52 263,861.59
本期转回 - -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11,827.05 11,827.05
日余额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五、11(6)、金融工具减值”之说明。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变动
坏账准备 3,425,095.74 263,861.59 - - 11,827.05 3,700,784.38
合计 3,425,095.74 263,861.59 - - 11,827.05 3,700,784.3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坏账准
款期末余额 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
例(%) 额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名 36,890,219.41 23.91%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 0-2 年
项
第二名 11,614,225.14 7.53%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 0-6 个
项 月
第三名 9,425,468.10 6.11%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 0-6 个
项 月
第四名 8,609,731.32 5.58%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 0-6 个
项 月
第五名 8,310,802.91 5.39% 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 0-6 个
项 月
合计 74,850,446.88 48.50%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备
对子公司投资 11,589,192,669.68 - 11,589,192,669.68 10,539,858,984.03 - 10,539,858,984.03
对联营企业投资 257,595,032.06 - 257,595,032.06 234,183,892.05 - 234,183,892.05
合计 11,846,787,701.74 - 11,846,787,701.74 10,774,042,876.08 - 10,774,042,876.0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以权益结
期初余额 减值准
减值准备 算的股份 期末余额(账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 计提减值 备期末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支付形成 面价值)
值) 准备 余额
的投资成
本
阿特斯光伏电力 1,690,491,152.
- - - - 1,157,368.34 1,691,648,520.97 -
(洛阳) 有限公司 63
苏州阿特斯阳光
电力科技有限公 - - - - 7,346,038.28 2,243,087,625.04 -
司
常熟阿特斯阳光
电力科技有限公 939,136,382.61 - - - - 11,123,078.26 950,259,460.87 -
司
Canadian Solar
South East Asia
Pte. Ltd. (加拿大
太阳能 (东南亚)
有限公司)
阿特斯新能源控
股有限公司
嘉兴阿特斯技术
研究院有限公司
阿特斯光伏电子
(苏州) 有限公司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阿特斯光伏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阿特斯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用名“苏 57,500,000.00 - - - - 704,035.72 58,204,035.72 -
州阿特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苏州阿特斯光伏
电力有限公司
Canadian Sol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加拿大
太阳能国际有限
公司)
宿迁阿特斯阳光
能源科技有限公 900,000,000.00 - - - - 2,843,631.87 902,843,631.87 -
司
嘉兴阿特斯阳光
新材料科技有限 100,000,000.00 - - - - 164,848.22 100,164,848.22 -
公司
阜宁阿特斯光伏
科技有限公司
西宁阿特斯光伏 1,416,000,000.
- 484,000,000.00 - - 333,127.22 1,900,333,127.22 -
科技有限公司 00
宿迁阿特斯阳光
电力科技有限公 681,540,000.00 - 119,400,000.00 - - 2,105,245.63 803,045,245.63 -
司
阿特斯储能科技
有限公司
苏州卓想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 19,900,000.00 - - - - - 19,900,000.00 -
限合伙)
苏州遇早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 12,000,000.00 - - - - - 12,000,000.00 -
限合伙)
阜宁阿特斯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海东阿特斯新能
源有限公司
扬州阿特斯新能
源控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阿特斯
新能源有限公司
淮安阿特斯光电
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计 - - - 47,996,913.79 11,589,192,669.68 -
.03 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 期末
权益法 宣告发 减值准
投资 余额 其他综 余额
追加投 减少 下确认 其他权 放现金 计提减 备期末
单位 (账面 合收益 其他 (账面
资 投资 的投资 益变动 股利或 值准备 余额
价值) 调整 价值)
损益 利润
二、联营企业
苏州 金
融 租 赁 234,183 29,027,1 5,616,00 257,595
- - - - - - -
股份 有 ,892.05 40.01 0.00 ,032.06
限公司
合计 - - - - - -
,892.05 40.01 0.00 ,032.06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 - - -
其他业务 1,250,629,997.67 1,188,445,912.81 367,978,688.26 309,958,612.79
合计 1,250,629,997.67 1,188,445,912.81 367,978,688.26 309,958,612.79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644,000,000.00 745,925,465.4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9,027,140.01 26,105,901.59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5,489,855.42 650,933.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在持有期间取
得的股利收入
合计 681,900,566.63 772,682,300.26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146,765,096.94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4,770,091.0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3,651,850.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3,596,092.2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042,790.5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2,153.54
合计 95,126,027.9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持续经营 终止经营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28 -0.28 0.56 0.56
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
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Xiaohua Qu(瞿晓铧)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