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4: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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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26-016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规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股票可能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约-18,000 万元至-12,00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约-17,400 万元至-11,600 万元。预计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约 8,000 万
元至 10,0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约 8,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的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5 年年
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
以“*ST”字样)。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
(一)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年度
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
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
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
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9.3.2 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 2 次风险提示公
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业绩预告更正暨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第
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第 2026-015
号),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
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上述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数据,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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