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
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含未全额达标),相关权益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146,738 股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46,738
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873,844.26 元。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160,820,000元减至人民币160,673,26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
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接收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