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6-0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股份
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2026 年 3 月 26 日)的 3 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68 万股,减持比例占公
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出具的《关
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568 万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
触及 1%的整数倍且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计划实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集中竞价 2026 年 3 月 26 日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交易 —2026 年 4 月 24 日
合计 — — — 1,568 1%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在泸天
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 5.43 元/股,最低成交价 5.05 元/股。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单独持有股份 78,402,297 5% 62,722,297 4%
公司四川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 单独持有股份 53,859,298 3.43% 53,859,298 3.43%
行
—— 合计持有股份 132,261,595 8.44% 116,581,595 7.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32,261,595 8.44% 116,581,595 7.4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百分比合计差异因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所致)
二、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666 号
住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 95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4 月 1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
基于股东经营需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计划在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68 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
减持股份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在泸天化(集
权益变动过程 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通过市场化债转股取得的股
份。
司四川省分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 1,568
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触及 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泸天化 股票代码 000912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68 1%
合 计 1,568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
族自治区分行
合计持有股份 132,261,595 8.44% 116,581,595 7.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2,261,595 8.44% 116,581,595 7.4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因自身经营需要,自 2026
诺、意向、计划 年 3 月 26 日起的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本次减持情况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
划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截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
减持计划已提前实施完毕。
(四)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六)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