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集团: 关于“韦尔转债”回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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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7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6 年 5 月 19 日
         ? 回售期内“韦尔转债”停止转股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回售期间“韦尔转债”停止转股,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 “韦尔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7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
 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韦尔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韦尔转债”的收盘价
 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
 注意风险。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2026 年 3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连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
且“韦尔转债”已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韦尔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韦尔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韦尔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韦尔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回售价格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
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韦尔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 2.00%,
计算天数为 131 天(自 2025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利息为 100×
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韦尔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韦尔转债”持有人
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16”,转债简称为“韦尔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
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
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
   (四)回售价格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韦尔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韦尔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韦
尔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
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韦尔
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72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卖
出持有的“韦尔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韦尔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
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805043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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