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6-017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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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授予价格为 15.58 元
/股,向 181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253.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同
时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85 万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作废事项的原
因、数量及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6.39 万股,本次拟作废限制性股
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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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3.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
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辞退等离职情形的,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1 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二)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股票,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1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三)2025 年度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
的归属条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A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A1 触发值 A2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10%。 于 8%。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20%。 于 16%。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 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率不低于 40%。 于 32%。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绩完成度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1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
A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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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度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即为 8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会计年度为 2025 年度,具体指
标实现情况如下:
公司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43,856.47 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 通 合 伙)出 具 的公司 《 2025 年度审 计报告 》,公司 2025 年实现 营业收入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目标未实现,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 176 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及自愿放弃人员)
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9.19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 56.39 万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
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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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前述共计
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以及做出的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作废 2025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作废 2025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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