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81 证券简称:瑞奇智造 公告编号:2026-038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
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
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
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
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居平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下简称“北交所”)官网(www.bse.cn)及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 2024 年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工名单提出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4-068)。
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激励对
象签署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4 年 9 月 6 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
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际共向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5.00 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瑞奇 JLC1,期权
代码:850105。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80 元/份调整为 2.53 元/份(保留两位小数);股票期
权授予数量由 3,450,000 份调整为 3,795,000 份。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上海市
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瑞奇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
律意见书》。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公司当前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经公司
审慎评估后认为,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业绩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继续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有效落实对员工的激励,更
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未来发
展战略等综合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并注销全部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同时一并终止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合计 379.50 万份将由公司注销。
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后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股保持不变。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对公司净利润的
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展状况、人才团队建设情况等因素,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等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择机推出更全面、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计划,进
一步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
五、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
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
权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董事唐联生、江伟、陈立伟、刘素华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了本议
案的表决。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
就终止实施 2024 年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实施 2024 年激
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尚需就终止实施
七、备查文件
议决议》
议决议》
终止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