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网科技: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4: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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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6
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00.00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1.2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8,356.6082万股的1.39%。其中,首次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900.00 万 股 , 约 占 本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公 布 日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26%。
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1.29元。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对应考核年度的云业务营业收入(A)(亿元)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3.2                     2.4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6.4                     4.8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云业务营业收入(A)              An≦A                           A  注:①上述云业务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包括但不
限于算力服务收入(含自建、共建及通过代理商实现的算力资源服务所产生的收入)、云
服务收入(含各类云电脑、云点、云项目等应用服务产生的收入)、云盒销售收入、算力
设备出租收入,以及其他与云业务相关的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并根据激励对
象的不同职能类别分别进行考核,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1)第一类业务线人员:
    考核等级           A+/A                B/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70%~100%线性比例兑现            0%
  (2)第二类业务线人员:
     考核等级          A+/A         B/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0%~100%线性比例兑现      0%
  (3)非业务线人员:
     考核等级         A+/A     B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9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
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部分相关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
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的前6个月内,
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分配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
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
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
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4月27日,
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
格为21.29元/股。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年4月27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21.29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900.00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85人,包括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二类限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全部权益      首次授予日公司
                 (万股)        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共85人)
      预留           50.00         5.26%       0.07%
      合计           950.00      100.00%       1.41%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案例解
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参照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财政
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日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
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
模型,并运用该模型以2026年4月27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期收益率)。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万股,产
生的激励成本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分期摊销,经测算,合计需摊销费用
为5,558.07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摊销成本合计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注:①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②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③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
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
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
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前6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分配情况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要求。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
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
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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