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5 证券简称:儒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总计不超过 235.7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
查意见。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 元/股调整为 38.70 元/股;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8.70 元/股调整为 38.50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8.50 元/股调整为 38.15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
价格由 38.15 元/股调整为 38.05 元/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四、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授予和归属条件、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考核年度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第 (1)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8 亿元,且以 2023
二个归属期/预 年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为基数,2025 年自动
留授予部分第一 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0%;
个归属期 (2)以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自动化及机器人业务领域收入”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
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6]5964 号),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 3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 5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4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
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
六、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