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7 证券简称:小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的 0.1262%。
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余玮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年 1 月 15 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5 年 2 月 8 日对外披露了《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小方制药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历次授予情况
实际授予登记 实际授予登记的
授予价格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人数
(元/股)
(股) (人)
首次授予 2025 年 2 月 13 日 14.97 559,967 77
预留授予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2.77 260,033 23
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均调整为12.77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8 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和对应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间隔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
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员情形的;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
表营业收入为 5.2528 亿元,以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0%;或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
第一个解除
率不低于 10%;
限售期 员工持股计划对应年度股份支
低于 10%
注:1、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下同)。2、上述“营业收入”、
审计的同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
“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3、在 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度
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达标。
因此,公司已满足首次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条件,对应批次限制性股票
可解除限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相关考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情况如下:
(1)共计 58 名激励对象 2025
考评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个人
比例
层面解除限售条件,对应本次
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2)共计 11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个人层面部分解除限售条
件,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
为 80%;
(3)共计 6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个人层面部分解除限售条
件,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
为 50%;
(4)共计 2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符合《激励计划》规
定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其对应本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
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则及《激励
计划》的要求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合计 75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2,946 股,
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1262%。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占其获授
(股) 数量(股) 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75 人)
合计(75 人) 551,283 202,946 36.81%
注:
(1)上述解除限售情况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人员;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
次解锁的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随着本次解锁及本次回
购注销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