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电声市
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4月24日审议了《关
于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对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
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