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 英集芯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8 04: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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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
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敖静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时,公司就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授予价格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 5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0 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44 人调整
为 139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87.3907 万股调整为 385.2907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
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2.10 万股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现
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现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 2026 年 5 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现
阶段已履行的批准与授权程序、作废的原因、人数及股数,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
项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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