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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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解除限
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且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全部成就,因此,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267,400
股,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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