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
?发行股份
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其他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__36__个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
__460.00 万__股(份)
期权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
__2.92__%
期权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预留数量_ _股(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预留 占本股权激励拟授予权益比例______%
?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
_460.00 万__股(份)
股票期权数量
激励对象数量 ___66__人
激励对象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 2.67%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范围 □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
□外籍员工
?其他,__核心管理人员__
行权价格 27.80 元/份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08385815B
法定代表人 梁建华
注册资本 15758.6796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08 月 28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 1025 号 4 楼 401 室
股票代码 603322
上市日期 2016-07-28
算力设备销售;算力租赁;算力集群安装、组网、调
主营业务 测;算力中心建设及运维;鉴证链;AI 垂类小模型;
通信服务;数智化综合解决方案等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
所属行业
服务业
(二)近三年公司业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2,321,450,998.23 1,673,201,796.83 2,300,621,74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5,667,342.45 -61,762,103.61 18,788,142.55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43,786,055.75 -58,089,576.92 864,142.05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2,275,290,036.29 2,736,848,750.38 2,186,823,230.42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9 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39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8 -0.37 0.01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86 -23.35 7.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9.47 -21.96 0.37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2-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同时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1,1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
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3-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不超过46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758.6796万股的2.92%。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
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
心管理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拟定名单并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人数及范围
-4-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6人,包括: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公告日公司总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59 人) 370 80.43% 2.35%
合计(66 人) 460 100.00% 2.92%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总额的 1.00%。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六、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80元/份。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
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
股票的权利。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5-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
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80%:
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31.47元;
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34.74元。
(三)定价合理性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定价依据主要参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采用自主定价方式,核心目的在于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稳定核心团队,
提升激励计划的有效性,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与机制支持。具体理
由如下:
公司深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二十余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淀与行业经验。
顺应国家战略方向,公司通过前瞻性投资与深度技术合作,整合上下游资源,构
建了以“智算+信通”为双引擎、“算力+数据+AI”“通服+ICT+新能源”六大业务布
局的“超讯人工智能生态圈”。战略升级对优秀人才依赖度显著提升,稳定核心管
理及技术团队成为保持竞争力的关键。本次激励对象均基于岗位重要性确定,主
要覆盖对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的核心员工。股权激励是稳定该群体
的重要路径,具有战略必要性。
当前二级市场波动较大,资本市场存在较多不确定性。若完全以市价作为行
权价格,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削弱激励效果,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在依法合规前提
下,采用自主定价方式确定行权价格,能够有效提振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
人员的信心,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与责任感,切实保障激励效果,推动激励目标
达成。
本次激励是公司中长期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延续。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催
生了新增的重要技术及管理人才。为落实战略规划、保障经营平稳快速发展,公
司在现行薪酬考核机制基础上,进一步运用股权激励工具。公司2025年推出的股
-6-
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市价八折作为行权价格,本次为保持激励一致性与内部公平
性,延续相同定价模式,体现了对核心人员激励的连贯与公平。
公司综合考量战略目标、激励力度、激励体系构建等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前提下,确定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草案公告前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同时,公司已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
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定价依据及方法的合理性、
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股东利益等事项出具专业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综上,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具有充分性、合理性与合
规基础,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
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
会对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
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前,应召开公司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
意见。
-7-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若未来涉及上述交易限制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公
司需遵循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五)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本激励计划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
-8-
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构成短线交易情形除外)。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如激励对象后续有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在相关职务生效日
起,同步适用上述禁售期规定。
八、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
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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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 10 -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
销。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
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亿元;
(2)公司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8亿元;
(2)公司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0% 80% 0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行权额
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历史业绩,为保持竞争力、推动公司继续稳健发展,公
- 11 -
司拟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激发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经过合理
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2026-2027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
收入或净利润。
营业收入指标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规模,是预测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趋势
的重要指标之一。随着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算力业务的布局与发展,占领与扩大
市场规模尤为重要,本次公司以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之一,能有效反
映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规模及业务拓展趋势。同时,净利润指标反映企业盈利能
力,体现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上述具体数值的
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
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
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环境以及未来
的发展规划等因素,考核指标设置合理。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有利
于充分调动公司激励对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公司而言,也有助于增加公司对
行业内人才的吸引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确保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九、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 12 -
Q=Q0×P1×(1+n)÷(P1+P2×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
股价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 为调
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公司股票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公司在发生派息或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数量不做调整。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
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P1+P2×n)÷[P1×(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 为配股价
格;n 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做调整。
- 13 -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本激励计划所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和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
并通知激励对象。公司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
十、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生效程序
会审议。
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当在审
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后,将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同
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行权和注销等工作。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激励计
划的可行性、行权价格定价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是否存在明显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公司应当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激
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
见。
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名单进行审
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在股东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
核意见和公示情况的说明。
权的 2/3 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公司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经股东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
- 14 -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行权和注销工作。
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
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
励对象进行授予。
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公司向激
励对象授出权益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存在差异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律师事
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
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后应及时
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本激励计划终
止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三)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励计划设定的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同
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
明确意见。对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激励对象
提供统一或自主行权方式;对于未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由公司注销其持有的该
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实施情况的公告。
- 15 -
持股份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变更事项的登记手续。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象进行绩效考核,若激励对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行权条件,公司将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向激励对象注销其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及时履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申报义务。
有关规定,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但若因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完成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并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公司可以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情节严重的,公司还可就公司因此
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追偿。
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对员工的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
激励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 16 -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其他税费。
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
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票期权授予协议书,明确约定各自在本次激励计划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
项。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一)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
通过。
审议决定,且不得包括下列情形:
(1)导致加速行权的情形;
(2)降低行权价格的情形(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派息等原因导致降低行权价格情形除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
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就变更后
的方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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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
东会审议决定。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的,自决议公告之
日起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专业意见。
十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由于授予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
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
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
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在行权日,如果达到行权条件,可以行权,结转行权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未被行权而失效或
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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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 2026 年 4 月
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2.20 元/股(2026 年 4 月 27 日收盘价,假设为授予日公司
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 个月、24 个月(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首个可行
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0621%、16.6831%(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指最近 1 年、2
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38%、1.2393%(分别采用中债国债 1 年期、2 年期的
到期收益率)。
(二)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方法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假设公司 2026 年 5 月底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
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
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
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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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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