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因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2025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涉及的 156.20 万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潘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就 本 次 激 励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在上 海 证券 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
报》进行了披露。
(二)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发布了《妙
可蓝多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21)。
(三)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书》及《2025 年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四)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确定以 2025 年 4 月 7 日为授权日,向 2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每份人民币 15.83 元。公司监事会对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五)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成《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股票期权
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 201 人,授予数量为 797.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5.83 元/
份。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六)2026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2025 年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对应 16.50 万份股票期权),拟予以注销。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
《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上述股票期权注
销事项已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办理完毕。
(七)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5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拟对所
涉及的 156.2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拟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一)原因
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标。
(二)数量
公司拟对所涉及的 156.20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引发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系依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范围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
未达标(对应 156.2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拟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与数量均合法、有效。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激
励对象注销其对应失效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