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
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
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 为每股送股
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报价结果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安排。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
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于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
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
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
事宜,以及决定发行时机等;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等;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
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
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以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政策继续办理
本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三、审议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
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实行时间,且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