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光股份”、“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光股份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核发的《关于同意福建福光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6号),福光
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25.2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8,53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
币60,839,54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7,696,456.0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闽华兴所(2019)验字G-003号《验资报告》。
福光股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9,811.68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986.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 累计投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进度
资金金额 入进度
合计 49,811.68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福光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及 2026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券商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上市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资金收益,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上市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上市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品种及实施方式
上市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保本型
券商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额度、品种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上市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市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
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上市公司未来新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投资产品起始
时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超出董事会授权的情况。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4月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过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累计投入金额 累计收回本金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合 计 10,610.00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
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市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
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
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五、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上市公司对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上市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未来新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兴业证券对福光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兴业证券提请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以下部分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