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维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三维天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
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 1.80 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进行具
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投资理财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且公司在实施前会
经过严格地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风险、相关工
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
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水平。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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