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银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银江技术延期归还闲置募集
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6
号),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888,888 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7.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986,499,993.68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510004 号)进行了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序 项目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31 日累计使用募
号 资金
集资金
“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
及实施项目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
院项目
合计 115,000.00 100,000.00 24,358.36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2,700.48 万元(已扣除暂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和法院强制扣划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转
回坐扣的发行税费等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
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
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余额 30,541.00 万元。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延期归还不超过 40,00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 3.00%测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本次延期补充流动资金时间 12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
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度
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保荐人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及相关的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晓刚 盛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