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包头天和磁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磁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2.3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2,661,000.00 元。本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57,886,270.00 元后的余额
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149287257253 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
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BJAA8B0276)。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1 730,339,590.00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3 71,274,796.78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4 35,745,203.07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5 13,902,769.89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6 99,073,040.97
补充流动资金 7 159,653,805.2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 379,649,615.97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开户银行的
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并开设专
用理财专户用于相关资金结算,所有理财专户均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机构 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
司包头三江支行 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
头市开发区支行 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
头分行 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市开发区支行
化项目
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 861026101421004813 504,619.30 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头分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600011453 0.00 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合计 - 356,279,580.24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江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
分行”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
行”名义签署;“内蒙古银行包头青山支行”系“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下属
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其中以等额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XYZH/2025QDAA2B0191)。
因公司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以外币进
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
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
般账户。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
资金。本次置换金额合计1,337,045.61元。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
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序 收益类 认购金额 预期年化 投资收益 是否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号 型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赎回
内蒙古银行股 7 天通知存款(升 固定收
份有限公司 级版) 益型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12,000.0 2025/3/2 0.644%-
有限公司 0 6 3.356%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10,000.0 2025/3/2 0.65%-
有限公司 0 8 3.35%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3/2 0.644%-
有限公司 6 3.356%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3/2 0.65%-
有限公司 8 3.35%
中国建设银行内蒙 保本浮
中国建设银行 15,000.0 2025/3/2 0.80%-
股份有限公司 0 8 2.40%
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型
内蒙古银行股 7 天通知存款(升 固定收 2025/3/1
份有限公司 级版) 益型 3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3/2 1.05%-
有限公司 7 1.95%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4/2 1.30%-
有限公司 7 2.70%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17,000.0 2025/4/2 1.30%-
有限公司 0 7 2.70%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3,000.0 2025/4/2 1.30%-
有限公司 0 7 2.70%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5/1 1.05%-
有限公司 2 2.07%
A02128 期 型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有限公司 益型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13,000.0
有限公司 益型 0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有限公司 益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5/2 1.30%或
有限公司 3 2.65%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5/2 1.30%或
有限公司 3 2.65%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15,000.0 2025/5/2 1.30%或
有限公司 0 3 2.65%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2025/5/1
有限公司 益型 4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13,000.0 2025/5/1
有限公司 益型 0 4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2025/5/1
有限公司 益型 4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2025/5/2
有限公司 益型 1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13,000.0 2025/5/2
有限公司 益型 0 1
兴业银行股份 固定收 2025/5/2
有限公司 益型 1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6/3 1.05%-
有限公司 0 1.93%
A04678 期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6/3 1.00%或
有限公司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6/3 1.00%或
有限公司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15,000.0 2025/6/3 1.00%或
有限公司 0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9/3 1.00%-
有限公司 0 1.87%
A07485 期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2025/9/3 1.00%或
有限公司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12,000.0 2025/9/3 1.00%或
有限公司 0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 保本浮
兴业银行股份 15,000.0 2025/9/3 1.00%或
有限公司 0 0 2.24%
天封闭式产品 型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12/ 1.00%-
有限公司 30 1.72%
A13891 期 型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2025/10/ 1.00%-
有限公司 31 1.65%
A13849 期 型
保本固
兴业银行股份 2025/10/
有限公司 8
型
保本固
兴业银行股份 12,000.0 2025/10/
有限公司 0 8
型
保本固
兴业银行股份 14,000.0 2025/10/
有限公司 0 8
型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中信银行股份 12,000.0 2025/12/ 1.00%-
有限公司 0 30 1.79%
A14861 期 型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60%-
有限公司 29 2.79%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594%-
有限公司 31 2.797%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60%-
有限公司 29 2.79%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594%-
有限公司 31 2.797%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60%-
有限公司 26 2.79%
(内蒙古)对公结 保本浮
中国银行股份 2025/12/ 0.594%-
有限公司 24 2.796%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天和磁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
和磁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天和磁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李强 佘飞飞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9,649,615.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变 截至
更项 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 项目可
目, 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进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入金额的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分变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 预计效益
差额(3)=(2)-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更 )(4)
(1) 期 化
(如 =
有) (2)/(1)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无 71,274,796.78 71,274,796.78 127,083,065.2 35.93 2026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 -
无 87,000,000.00 80,265,739.53 80,265,739.53 35,745,203.07 35,745,203.07 44.53 2027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化改造项目 44,520,536.46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 -
无 46,000,000.00 42,439,356.53 42,439,356.53 13,902,769.89 13,902,769.89 32.76 2027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升级改造项目 28,536,586.64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 270,100,000.0 249,192,830.4 249,192,830.4
无 99,073,040.97 99,073,040.97 150,119,789.4 39.76 2027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0 3 3
补充流动资金 无 -429,996.19 99.7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50,689,974.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见本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见本报告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见本报告三、(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