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万得凯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近年来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发展,但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
性,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波动有可能带来的风险,进一步增强财务稳
健性,专注主业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
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
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
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
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
额度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金额。
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授
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币种包括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
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收益可能低于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
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的基本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及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整理等方面进行明确
规定。
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
部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
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
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
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
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
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美元(或等
值其他币种)的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不涉及关联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系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一忠 李 晨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