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索辰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 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33,400 股,发行价格 245.5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537,469,70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315,749,104.82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计 103,480.36 96,890.36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
测试仪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相关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373.50 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本次拟结
项的募投项目具体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 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6 年 4 月 27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 12,210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 9,928.93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 92.43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2+3) 2,373.50 万元
节余 募集资 金使用 用途及 相
补流,2,373.50 万元
应金额
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以及利息收入净额,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
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环境、行业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优化
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同时,募集资金存
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及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一定的收益,共
同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资金。
实施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事项。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本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部分募投项目“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测试仪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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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程 韬 陈佳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