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广东思
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泉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2.0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4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6,039.3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480号《验
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期(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单位:万元)
减:募投项目投入 4,818.51
加:利息收入 11.08
加:收回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金额 1,000.00
本期发生额
加: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4.79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
加:收回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91.92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
营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企石支行 44050177750800001870 438.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8110901012601659813 130.3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
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 769905911110828 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 641829468 0.12
合计 - 591.92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9,70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504.85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
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
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902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
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6,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0.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
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
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组织实施和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
并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并2024年1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00.00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
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439.31万元投资建设石
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其余公司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材料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各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思泉新材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与思泉新材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会计师等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致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公告。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
思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思泉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王广红 姜南雪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3,337.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18.5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465.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末投资 预定可使 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期实现 到预计
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进度(3) 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的效益 效益
分变更)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6,997.81 26,997.811 2,116.69 25,423.05 94.17% 2026.10.18 -- -- 不适用 否
品建设项目(一期)
否 8,200.00 8,200.00 2,331.81 5,972.71 72.84% 2026.10.18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7,297.81 47,297.81 4,448.50 43,495.76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
否 2,439.31 2,439.31 370.01 370.01 15.17% 2027.4.13 -- -- 不适用 否
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3,600.00 3,600.00 1,800.00 3,600.00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039.31 6,039.31 2,170.01 3,970.01 -- -- -- -- -- --
合计 -- 53,337.12 53,337.12 6,618.51 47,465.77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材
和原因 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各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18 日。
募投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正常进行,尚未整体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公
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
及使用进展情况 金额。
(2)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2,439.31 万元投资建设石墨
烯&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703.8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 504.85 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
投入及置换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441A019020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
出。
(1)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
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的 8,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充流动资金情况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6,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0.7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
金管理情况
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
策、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和管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已到期并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7,391.92 万元,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 591.92 万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项目计划推进项目进
途及去向
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3 亿元增
加“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