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精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智信精密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
目”,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诚”)
作为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借款形式向华智诚提供无息借款 2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入 162,496,725.71 元,故在募投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公司对
华智诚形成债权 162,496,725.71 元。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智诚增资 162,496,725.71
元,其中 20,000,000 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 142,496,725.71 元用于增加资本
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华智诚注册资本将由 8,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 万元,仍
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
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
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华智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期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
目
合计 40,111.37 30,948.96 -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77.63 万元,扣除前述募
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5,466.26 万元;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智诚提供无息借款 20,000.00 万元;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自动化设
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及部分设备构成进行调整;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明园
成立日期 2014-07-15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8,000.00 万元
注册地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 1068 号
研发、制造、销售:精密机械产品、配件、自动化检测设备、光学
自动检测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工装冶具;研发、销售:图像检
测处理软件、自动化控制软件;模具设计与制造;并提供上述产品相
关技术及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主营业务情况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关联关系
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华智诚 100%股权
情况
注:华智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末/度(经审计)
计)
总资产 44,863.40 43,885.40
负债总额 31,110.19 29,739.62
净资产 13,753.21 14,145.78
营业收入 2,802.99 23,691.14
净利润 -426.23 694.75
五、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全资子公
司整体竞争实力,合理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其融资
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增资事项完成后,增资对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还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智诚增资 162,496,725.71 元。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事项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事项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合理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其资金使
用效率,增强其融资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蒲贵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