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审议批准情况
(一)证券投资
根据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定,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或根据《深圳金信诺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应当及时披露的,应当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
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二)衍生品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内上述保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沪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101)。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沪铜、沪
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沪铜、沪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在开展相关业务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业务周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业务周期内上述保
证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者由其授权人员在额度
内,审批公司日常沪铜、沪锡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
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
展沪铜、沪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2025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根据公司业务发
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美元),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
审批公司日常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02)。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 8,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800 万美元),上述交易额度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者
由其授权人员在额度内,审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
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2025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二、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二)衍生品交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衍生品 初始投 期初金 本期公 计入权 报 告 期 报 告 期 期末金 期末投
交易类 资金额 额 允价值 益的累 内 购 入 内 售 出 额 资金额
型 变动损 计公允 金额 金额 占公司
益 价值变 报告期
动 末净资
产比例
期货 1,145.57 1,145.57 573.91 - 3,254.85 4,526.12 448.21 0.20%
外汇 4,583.27 4,583.27 59.65 - 28,806.80 33,449.72 - 0.00%
合计 5,728.84 5,728.84 633.55 - 32,061.65 37,975.84 448.21 0.20%
报告期 为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及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一
实际损 定比例,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及外汇开展套期保值、远期结售
益情况 汇及外汇掉期等业务,业务规模均在预期的采购、销售业务规模内,具备明确的
的说明 业务基础。报告期内,已投资期货衍生品产生公允价值损益为 573.91 万元人民币,
投资收益 1,863.86 万元人民币;已投资外汇远期业务产品产生公允价值损益为
套期保 公司从事沪铜、沪锡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
值效果 原材料和外汇相挂钩,可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风险的交易活动,实现
的说明 了预期风险管理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沪铜、沪锡套期保值业务期末占用额度为 448.21 万元,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期末占用额度金额为 0 万元,均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
的额度范围内。
三、内部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规范公司证券投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行为,明确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业务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能有效防范风险。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沪铜、沪锡
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衍生品业务,未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
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不存在
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未超过审批额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 2025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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