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德尔玛(301332)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思翀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昭朕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事前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3 月 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保护、内幕交易、股份变动等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预案及承诺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是 不适用
整性的承诺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
是 不适用
承诺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份回购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关于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委
派马思翀先生、丁丁女士担任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报告事项 说明
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
司委派尼尧擎先生接替丁丁女士继续
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2026 年 1 月尼尧擎先生
因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
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彭昭朕先生接
替尼尧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
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马思翀先生、彭昭朕先生,持续督
导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 年 3 月
《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
[2025]181 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
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
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
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
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
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
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
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