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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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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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会鉴[2026]7731号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播恩集团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播恩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播恩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
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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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了播恩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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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 年修订)》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
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
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
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3]0460号)
。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8,557.5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606.20
减:券商保荐与承销费用 3,180.00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34,426.2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858.5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8,5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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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减:直接投入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3,438.06
减: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上市信息披露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1,662.20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32.5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557.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播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分别与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
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州播恩维生素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
播恩动物营养有限公司)分别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播恩集团股份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
限公司 区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限公司 章贡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有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 2830000103030007898 募集资金专户 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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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限公司
播恩集团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限公司 开发区支行
播恩集团股份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限公司 分行
播恩集团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797900020210618 募集资金专户 86.24
限公司
广州播恩动物营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 2830000103030005556 募集资金专户 348.18
养有限公司
广州播恩动物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养有限公司 分行
合 计 8,557.59
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9042548和662006189开户银行,
该分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管辖的下级分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名义签署。
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管辖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名义签署。
该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江支行”管辖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均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江支行”名义签署。
手续费 0.21 万元,即净利息收入为 632.76 万元。
议。2025年3月25日已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募集资金存于专户。
议。到期日2026年9月16日,募集资金存于专户。
年3月21日已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募集资金存于专户。
款协议。2025年3月21日已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募集资金存于专户。
于2025年3月24日已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募集资金存于专户。
行就2830000103030005556专户签订一年期协定存款协议,于2025年3月21日已到期,到期后未续签,募集资
金存于专户。
品协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已到期,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续签一年期协定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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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42.4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858.50万元。以上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
具《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1696号)。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4月10日完成置换。
(三)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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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赣州年产24万吨饲料项目”、“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进行延期。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重庆八维生物年产12万吨
饲料项目” 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延期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
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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